三、上诉程序刑事抗诉书的制作
上诉程序抗诉适用的刑事抗诉书由首部、正文及尾部、附注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包括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名称,检察机关名称的写作要求同于起诉书,文书种类名称为“刑事抗诉书”。
2.文书编号
写明制作机关的简称、案件性质、诉讼程序代字、制作年度及案件顺序号,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第23号刑事抗诉案件,写为“洪检刑抗[2008]23号”。如果是涉外案件,则还要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二)正文
1.原审判决、裁定情况
包括案由、原审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书文号、判决时间,判决结果等,不用写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如果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没有程序违法现象时,也不必写公安、检察与法院的办案经过。具体表述为“××××人民法院以××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被告人×××(姓名)×××(案由)(如果检法两家认定罪名不一致时要分别表述)一案判决(裁定)……(判决或裁定的结果)”。
2.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这一部分的内容是检察机关对原审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其目的是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的错误所在,告知二审法院,检察院的抗诉重点是什么。该部分要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具体表述为“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表明这一过程,接着再写“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如下:……”
3.抗诉理由
抗诉理由是刑事抗诉书存在的关键所在,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陈述。针对事实确有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不同情况,叙述抗诉理由。在叙述该部分内容时要注意:(www.xing528.com)
(1)如果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应针对原审裁判的错误之处,提出纠正意见,强调抗诉的针对性:一是对于有多起“犯罪事实”的抗诉案件,只叙述原裁判认定事实不当的部分,认定没有错误的,只需指出“对××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即可。突出检、法两家的争议重点,体现抗诉的针对性。二是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也可以类似地处理,即只对原裁判漏定或错定的部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作重点叙述,对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可简写或者不写。三是关于证据部分,应该在论述事实时有针对性地列举证据,说明证据的内容要点及其与犯罪事实的联系。刑事抗诉书中不能追诉起诉书中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四是如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应当在刑事抗诉书中予以论述。
(2)如果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主要针对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论述应该如何认定行为性质,从而正确适用法律,要从引用罪状、量刑情节等方面分别论述。
(3)如果法院的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刑事抗诉书就应该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逐一论述原审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事实表现,再写明影响公正判决的现实或可能性,最后阐述法律规定的正确诉讼程序。
4.结论性意见、法律依据、决定和要求的事项
这一部分首先从抗诉理由中归纳出抗诉机关对本案的审查结论。刑事抗诉书中的结论性意见应该简洁、明确。在要求事项部分,应写明“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改判”。
(三)尾部
1.受文机关
写明接受且审理抗诉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
2.制作机关签署
写明制作抗诉书的检察机关的全称,注明文书签发日期并加盖公章。
3.附注
附注应说明被告人住所情况,对于未被羁押的原审被告人,应将其住所或居所明确写明,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如果与起诉书相同无需另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