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记载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用以反映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是其认定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依据以及处理决定本身。因此,需要体现事实的客观性、法律的严肃性、格式的规范性、语言的准确性。
1.体现事实的客观性
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是处理刑事案件的依据以及处理刑事案件的结论。“以事实为根据”是我国刑事司法最基本的原则,任何刑事司法必须体现事实的客观性。如果失去了事实的客观性,也就颠覆了整个刑事司法活动的意义,不仅无法达到立法的目的,也完全否决了整个社会公正赖以存在的基础。因此,任何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体现事实的客观性。
2.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是为实现检察机关的职权而依法制作的。它是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表现形式,能够如实反映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全过程,对统一、正确地执行法律起着有力的保证作用。(www.xing528.com)
3.要求格式的规范性
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活动,必然有着法律上的要求,在格式上也有特定的规范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的规定,检察法律文书有其固定的格式,在适用上应保持格式的统一,排除随意性。这也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手段。
4.强调语言的准确性
由于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处理案件及诉讼活动的过程、事实的反映,甚至是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结论,对案件的定性处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必须语意准确,不能模棱两可、词义混乱。法律是精确的技巧,现代汉语本身词汇十分丰富,含义也十分广泛,因此,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务必要求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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