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逮捕证
(一)逮捕证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时所使用的法律凭证。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机关审查是否逮捕。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必须制作逮捕证。第71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二)逮捕证的结构样式和制作程序
1.逮捕证的结构样式
×××公安局
逮 捕 证
×公×(××)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兹派我局侦查人员×××、×××对涉嫌××罪的×××(性别×,年龄××岁,住址××市××区×街×号)执行逮捕,送×××看守所羁押。
局长(印章)
(公安局印)
二〇〇×年××月××日
逮捕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
被逮捕人(姓名、捺指印)
本证副本已收到,被逮捕人×××已于××××年××月××日由我所收押(如先行拘留的,填拘留时间)。(www.xing528.com)
接收民警(姓名)
(看守所印)
二〇〇×年××月××日
(此联附卷)
2.逮捕证的制作程序
我国宪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的材料后,应由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一旦作出决定,将由检察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须制作逮捕证。
(三)逮捕证的制作
逮捕证由存根联、附卷联和交看守所联三联组成。逮捕证的正本是附卷联,副本为交看守所联,存根联由公安机关留存备查。
1.存根联
存根联应依次填写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逮捕原因,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时间,批准或决定机关,执行人,办案单位,填发人,填发日期等事项。
2.附卷联
逮捕证需要由被逮捕人具体表明向其宣布逮捕的时间并签名、捺指印,看守所填写收押日期,接收民警也应签上自己的姓名,并加盖看守所印章及公安机关的印章和填写执行人的姓名。
3.交看守所联
此联与附卷联一致,但在文书签发日期之后下注:执行逮捕时间××××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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