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文书的内容结构由事实、理由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法律文书的事实属于法律事实,包括能够引起各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和构成各种法律关系本身的事实。具有结论意义的法律文书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写明作出裁决或得出结论的理由。比如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的结论就是其判决结果。
(一)法律文书的内容结构
法律文书的内容结构,是指法律文书中所应当包含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各种材料之间的编排布置。法律文书的内容结构由事实、理由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
(二)法律文书内容结构的组成部分
1.事实
法律文书中所称的事实就是案件事实或者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经过。法律文书的事实属于法律事实,包括能够引起各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和构成各种法律关系本身的事实。(www.xing528.com)
2.理由
理由是将所述的事实与案件或事件的处理或认定结果有机联系起来的纽带。具有结论意义的法律文书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写明作出裁决或得出结论的理由。文书的理由部分通常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对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或事件经过进行法律上的定性分析;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作出法律上的定量分析,确定具体情节的法律意义。必要时明确双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是非责任;就解决争议焦点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予以论证;引述处理该问题适用的法律条文。
3.结论
法律文书的结论直接表明了法律文书的制作目的或意图,是文书制作主体依据其职权或权利对案件或事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的判定。结论在法律文书中必须独立和醒目。比如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的结论就是其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在判决书中是一个单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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