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双方的区别其实没有那么大
妈妈的妈妈不再是妈妈,原因的原因不再是原因。
目前,“定量与定性之争”已经深入到认识论的层次上,或者说就是因为出现了认识论层次上的争论,它才变得如火如荼。可是笔者冒昧地认为,恰恰是从认识论的整体高度来看,“定量派”与“定性派”其实只不过是一对可怜兮兮的“难兄难弟”。因为人类到目前为止的最主要的认识方式,既不是定量研究也不是定性研究,而是中国人所说的“感觉”,是包括两派所有学者赖以创造自己的理论的“灵感”。这表现在任何一种研究的创意(定量调查的问卷设计与定性调查的初始构想)与总结(定量调查对于统计结果的解释与定性调查的意义阐释)这样真正具有认识论意义的两端上,而定性与定量之争其实只不过是在中间操作环节上的争论,仅仅具有“论方法”的意义,无法上升到认识论的高度。
也就是说,如果目前的认识论还解释不了“感觉”与“灵感”的产生与运行的机制,那么我们在更低一级的方法论的层次上来进行定量与定性之争,恐怕不仅永远也无法得出什么结果,而且容易错误地把两者对立起来。
对于一次性的问卷调查来说,虽然我们的统计结果是来自数据,而且运用了统计学,但是我们提出的几乎每一个界定预设、相关假设,乃至于我们在问卷中写下的每一个字,却既不是来自此前的定量调查(否则就用不着做这次调查了),也不是来自统计学,而是来自“感觉”与“灵感”。我们对于统计分析的数学结果所做出的解释与意义阐释,恐怕也没有统计学的依据,而纯粹是一种认识。(www.xing528.com)
即使是对于历史对照的或者追踪的问卷调查来说,除非我们只字不改,否则任何修订也仍然是来自于我们对于前此的统计分析结果的认识(“感觉”与“灵感”),而该结果却不会告诉我们应该修订什么。
那么,这与定性研究还相差多远呢?
反过来评论定性调查,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我们在“感觉”与“灵感”的指导下可以提出大相径庭的问题、做出迥然不同的解释,但是作为一种中间环节的操作,如果我们不去参考相应的定量调查的结果,我们就无法知道我们所研究的问题、我们所选择的研究对象,在社会时空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受到了何种社会影响、发挥了何种社会作用。如果是这样,我们对于定性调查结果的解释也就很难具有社会学的意义,就容易沦为奇闻轶事的采集。例如,如果我们做了一个农民工的口述史,却不去参照前此的定量调查对于农民工总体的界定标准、特征总结与现状分析,那么我们的研究成果岂不是在描述与分析一个外星人?
如此,还能说定性调查与定量研究是对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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