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访者的“主诉”是否真实,主要是由两大基本要素来决定的。在这方面,问卷调查法与定性访谈法其实也是不分伯仲。
第一个要素是,被访者肯不肯主诉出“真实”来。
盲目推崇定性访谈法的研究者,一般都是在这个要素上大做文章。似乎被访者必然都有“问卷恐惧症”,一见问卷就拒答或者撒谎,似乎只有访谈才能打消被访者的种种顾虑。其实这样说的人忘记了以下四个基本常识。
(1)就某个具体的提问而言,被访者的顾虑都是基本相同的,打消顾虑的方法也是基本相同的。定性访谈员所使用的足以获得“真实”的种种方法,问卷调查员为什么就不可以用?大规模随机抽样的问卷调查,其实不就是数十个、数百个问卷调查员在做一个个的访谈吗?如果非要否认问卷法的“真实性”,岂不等于说:哪怕使用的方法一样,也只有我们才能问出“真实”来,别人谁都不行?
当然,问卷法的众多调查员可能在水平上参差不齐。但是这是可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不是方法论的本质问题,不能据此抬高访谈法而贬低问卷法。况且,定性访谈员的水平就必然比问卷调查员高吗?
(2)至少就中国人而言,在许许多多高度敏感的问题上,越是亲近的人,越不能告诉;越是毫不相干、再不见面、永无威胁的人,越可能问出相对更真实的情况来。性方面的情况尤其如此。有多少夫妻一辈子恩爱,却从来不肯向对方吐露自己的“非规范”的活动与想法(即“夫妻假象”)。但是他们却有可能在坐火车聊天、酒后吹牛或者热线电话里一吐为快。
那些盲目推崇访谈法的研究者,往往刻意批评问卷调查法太缺乏双方的人际沟通。这本来是对的,值得一切运用问卷法的人注意;但是不应该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应该变成只知“朋友以心换心”这个其一,不知还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其二。
(3)凡是“询问”,都必然会遇到拒答。只不过问卷法在这方面太老实了。只要一统计,拒答率就一目了然,而且这个拒答率往往很高。定性访谈中的低质量者则可以“得便宜卖乖”,只说成功地访谈了多少人,却避而不谈有多少人完全拒答、部分拒答或者访谈者根本就没敢去问。似乎自己的有效应答率是100%,似乎这就可以证明,访谈法比问卷法更容易化解被访者的“隐私屏障”,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因此理应捧前贬后。其实,常人都知道,不管使用什么调查法,询问的问题越敏感,拒答率就应该越高。您都问到口交和肛交了,还只字不提拒答率是多少,这能让人信服您那个“真实”吗?
(4)问卷法的真实程度可以用“信度”这种方法测量或者估算出来,我们也必须这样做。它是否正确与准确是可以讨论的,可是访谈法的低质量者却往往既不说(或者说不出)应该如何检验自己的研究的质量,也不这样去做,他们似乎在说:你相信我这个人吗?相信。那好,就请相信我所访谈到的“真实”吧!(www.xing528.com)
被访者的主诉是否真实,还有第二个基本要素:对于你所问的问题,被访者能不能真实地主诉出来。
这个要素常常被社会调查者忽视,无论他们运用的是问卷法还是访谈法。所谓“能不能主诉”,主要是说这样几个因素:记得不记得?是不是人人都能感觉到或者分辨出来?如果需要被访者自己来总结或者计算,是否人人都具有相应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被访者有没有足够的语言表述能力?
笔者在这方面有过惨痛的教训。刚开始进行社会调查之初,笔者曾经问过“性高潮频率”、“对某种性交方式的感受”这样的问题。结果发现统计数据乱七八糟。后来才弄明白,这不仅仅取决于人们肯不肯回答,也取决于人们能不能回答得出来。
研究者越想“深入访谈”,这样的问题也就越突出,而且非解决不可,非得把自己的解决办法讲出来不可。例如,在一本著名的专著中这样记载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性说:“近20年来,我们基本上一月一次(性交合),一个月两次都是多的。”那么请问访谈者,就算这位女性根本不想撒谎,但是她真的有足够的记忆力和总结能力,把最近20年的性交合频率主诉得“基本上”确定不疑吗?如果您认为她真有此能力,那么您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与此相对照,国际上有人用一种更“科学”或者说更现实的方法来调查人们的性交合频率:在过去的24小时里,您有过几次性交合?且不论用问卷法还是访谈法,要被访者回答24小时之内的情况,总比概括过去20年的情况要容易些,要真实些。
无论使用问卷法还是访谈法,都不能假设被访者肯定有足够的能力来真实地、正确地回答调查者提出的问题。问卷法主要是通过试调查(预调查)来发现和解决这方面可能存在的障碍。可惜,许多盲目推崇访谈法的研究者,至少在自己的论文里,往往使读者觉得,他们并没有考虑被访者有没有足够的能力做出真实的主诉。至于问卷法所必不可少的提问设计与试调查,某些定性访谈者恐怕也不屑一顾。
此外,被访者有没有能力回答调查者提出的问题,还要看调查者究竟是怎么询问的。在这方面,问卷法又是老实过头了。调查报告一发表,就不得不把自己的问卷全文附上,任人评说。相反,低质量的定性访谈者往往全然不必讲清自己到底是怎么问的,只需加上引号,抄录对方的回答就行了。别人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提问方式和询问内容方面“鸡蛋里挑骨头”。
在中国,在性问题上,还必须考虑一下,被访者肯不肯、能不能用语言来直接回答问题。且不说中国文化倾向于“许干不许说”,我们每个人不妨扪心自问:我能对别人坦然地亲口说出口交、肛交这样的字眼或者这样的事情吗?无论问卷法还是访谈法,如果没有说清这个问题是怎么解决的,那数据,那记录,又如何确定其“真实性”呢?
笔者并不想贬低访谈法,只是认为,问卷法与访谈法都是用询问的方法来收集被访者的主诉,从“论方法”的层次上来看,它们要么是“比翼齐飞”,要么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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