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非要进行定性调查
在笔者的方法论教学实践中,学生们要进行定性调查的最主要困难是缺乏研究经费,无法进行具有代表性的问卷调查。但是他们的选择往往也建立在无知与误解的基础之上,例如,认为定性调查更容易操作、它无所谓调查质量、定性调查就是找熟人聊天等,却很少有学生从它的根本目标上去做出选择。
其实,是否要进行定性调查有三大考虑:一是其他调查学派是怎样研究的?二是定性调查有什么做不到的?三是它的投入产出比如何?这三个问题在其他文献中已经有过论述,笔者不再展开,这里只希望提出一个根本的问题:一切取决于调查目标——你究竟想知道什么?
如果您仅仅希望了解“事实”(人的行为及其结果),那么你就应该遵循科学主义或者客观主义的思路,采用社会测量的方法,而不应该再来考虑定性调查的方法。
定性调查所能够获得的,主要是“意义”(主体的标定过程),需要采用各种后现代主义的思路,来理解所调查的现象。这主要包括对方的感受与解释、对于“主体”的意义、情境中的“他者”这个人、社会文化中的那个情境等。
简而言之,定量调查就是测量,而定性调查则等于理解。
当然,这并不是说定性调查就一定不可以用来了解“事实”,但是即使是为了这个目的,也还是有一个该不该选择的问题。一般来说,把定性调查方法用于此种目的,完全是事出无奈,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www.xing528.com)
(1)无法使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事实”依赖于对方的“全面主诉”,例如“小姐”的从业原因。
(2)无法转化为问卷所必需的指标与变量,例如情绪、想法等。
(3)已有的统计结果不足以说明问题,意图突破,例如安全套的使用情况。
(4)预计可能遇到新的未知的情况,例如性工作中的“MB”、“女王”等。
如果不是上述几种情况,那么用定性调查来了解“事实”就很荒谬了。这方面笔者有过惨痛的教训。在某次对“红灯区”进行过调查之后,为了发表论文,笔者把50万字的文字记录进行了“量化处理”,在统计了103位“小姐”的前三个职业的基本情况之后,笔者得出结论为:“‘做小姐’只是一种职业平移的现象”。过了一段时间笔者才恍然大悟,如果只是调查这样的“事实”,设计一个30道题的问卷就足矣,何必费时费力地去做定性调查?或者反过来说,把定性调查的资料“量化”为统计数据,实在是不可饶恕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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