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册居住者的抽样操作
(一)新的概念
中国流动人口的大量涌现和长期存在,对传统的随机抽样方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抽样将丧失意义。
为此,笔者使用了一些新的概念。
(1)居住者,而不是“居民”。因为后者往往意味着那些在当地拥有正式户口的人,这实际上缩小了抽样框。但也不是“人口”,因为一般的社会调查不可能涵盖该地的总人口,除非是人口普查。
(2)居住者总名单,而不是“户口簿”。道理同上。
(3)“册有人没有”与“人有册没有”,而不是“户在人不在”与“人在户不在”。因为笔者的调查对象是“居住者”,而不是“户口”,也不是“居民”,因此使用新的术语。
(4)在册居住者。它包括在居住区注册登记的所有居住者。不管有无暂住证,只要登记在册的,就属于这一范畴。
(二)实施过程
(1)依据该居住区的居住者总名单,进行等距抽样。
(2)如果该居住区只有户主登记在册,没有其他人的姓名,则可以替换调查点。反之,只要有居住者的姓名与住址,就可以调查,即使没有其他登记资料,也不可以替换。
(3)计算该调查点的抽样间距:在册居住者总人数+流动居住者估算值/预计抽取人数=间距。
(4)根据随机表,确定随机的起点,并详细记录等距抽样的整个过程。
(5)等距抽样中不能出现循环,要避免间距的倍数。
(6)详细记录被抽中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和电话。(www.xing528.com)
(7)如果抽到不符合样本要求的人,则从该人起,按照抽样框向上抽一个人。如果还不符合要求,则返回到第一次抽取的这个人,按照抽样框向下抽一个人(简称“先上后下”原则)。如果第三次被抽中的人还不符合样本要求,则在抽样框中跳过一个间距,继续等距抽取。
(8)当场排除那些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无法走路的人以及那些由于身体条件无法参加访问的人。
(9)第一批先邀约60%的待访者(被抽中者)。如果完成的有效样本不够,第二批邀约时按照同样的间距抽取与补充。
(10)即使前两次邀约都没有完成计划样本量,也不允许替换居住区,但是可以排除已经接受调查的人群,按照新的间距或新的起点重新进行等距抽样。然而,这种情况应属于工作失误。
显然,上述操作绝非理想状态,而实属是无奈之举,因为该调查点的初级样本规模会被人为地缩小。
(三)“册有人没有”情况的处理
这种情况说的是,很多居住者虽然被登记在该居住区的总名单上,但是人早就搬离了该地。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当然应该将这类人从抽样框中剔除。但是,这一工作非常繁杂,大大增加了抽样的难度,会影响到调查的可行性。
笔者在调查实践中采用了两种变通的做法,均属无奈之举。
其一,仍然使用未剔除“册有人没有”的居住者总名单进行抽样。补救方法是:如果居委会积极配合并且很了解情况,那么就请他们参加抽样。如果被抽中的人是“册有人没有”的居住者,就当场予以剔除,并顺延为下一人。这种变通做法的好处是可以保证抽样框更加精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样的好运气并不多。
其二,如果居委会不具备前述条件,则在抽样时暂不考虑“册有人没有”的情况,但是在“邀约”的环节,把他们作为“不可接触”的情况来处理。这种变通更加容易操作,但是工作量会增加很多,抽样框的计算也会更加复杂。
(四)“冒名顶替”的处理
这一般是由两大原因造成的。其一是被抽中者有种种障碍,于是不得不让别人替代。其二则是调查组承诺的感谢金(礼品)过高,有时候居住区的工作人员会因此“走后门塞人”,甚至以此要挟。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比“吃闭门羹”要好得多,至少我们还有努力的余地。
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是不是冒名顶替。在第一次调查中,笔者曾经在邀约信上使用了一些雕虫小技,但是新问题马上接踵而来。由于邀约信不可能记名,因此我们还是无法判断被顶替的究竟是谁。即使能够搞它个水落石出,可是再去动员被顶替者,往往也是比登天还难。
对此,笔者的规定是宁缺毋滥。如果发现冒名顶替者,干脆作罢,把它作为“冒名顶替者”这一单独类别来计入“应答缺失”。这样做,其实还是出于笔者的“老顽固”:宁可损失代表性,也不能伤害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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