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学调查,绝不允许“事后假设”
社会学的问卷调查只能对已有的假设进行检验,却无法探索已有假设之外的任何相互关系。但是我们也仍然只能探索一下,在我们所设定的假设—检验的框架之内,各种因素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如果我们随意抽出两个变量做相关分析,那么就是“事后假设”,即使有什么结果也必定是残缺条件之下的扭曲结果。
所谓“事后假设”,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其典型表现是:首先做出一个毫无相关假设设计的问卷,甚至是“想到什么就调查什么”,然后在获得数据之后,随意找出一些变量来进行相关分析。万一真的看到一些“有意思的”结果,就认为这是一个发现,就写文章,就好像自己原来真的这样假设过一样。
这种方法,在普通社会调查中确实有可能得到意外的发现,但是在社会学的调查中却贻害无穷。例如,在笔者的“性调查”里,询问了许多个人的基本情况,在统计中笔者无意中看到,被访者的身高与职业存在着显著的相关。(www.xing528.com)
那么这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发现”呢?因为如果笔者原来就假设身高与职业是相关的,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相关假设对这两个变量进行一系列的设计,例如职业究竟应该如何划分,众所周知,不同的职业划分方法会带来不同的检验结果。另外,笔者还必须设计出多种可能存在的中间变量,例如地域差别、健康水平、就业时期、自主意愿等,否则,身高与职业之间就很可能是虚假相关。然而,笔者的调查并不是要研究这个问题,也从来没有进行过上述的任何设计,因此无论笔者看到什么“有意思的结果”,都不能把它作为一个“研究发现”来使用,充其量它也只能给另外一个新的相关假设提供一些基础资料。
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几乎每一个社会学的调查都会问到“五朵金花”(性别、年龄、文化、职业、收入),而且这样的调查非常多。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中任意抽取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就可以得出“研究结果”,做出“性别与收入相关”、“职业与年龄相关”这类结论?这显然不可以,因为我们原来并没有进行这样的相关假设,也没有按照这个相关假设进行过任何设计,因而也就不会拥有检验这个相关假设所必不可少的那些提问与变量。
总之,如果对自己所做的调查进行“事后假设”,那么轻则是学术水平问题,重则是学术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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