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共有关系主要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共同共有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也应依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确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用;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在法律上是无效的。[59]但是,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依据共有人之间的协议,某个共有人有权代表或代理全体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时,则该共有人依法或依协议作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无权代表或代理共有的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时,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2.共同共有人的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承担义务。《物权法》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而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因对共有财产进行维护、保管、改良等所支付的费用由各共有人共同分担。[60]各共有人因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www.xing528.com)
共同共有人能否转让其作为共有人的资格?笔者认为,在因婚姻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资格是不能转让的;而在因纯粹的合同关系形成的共同共有中,只要不违反合同的规定和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则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作为共有人的资格。如在因合伙合同而成立的共同共有中,某个合伙人的退伙就属于这种情况。
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共同共有也可以因合同而产生,在合同确定了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后,共有人应按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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