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一个人自由,光是使他的人身和他的财产不受侵犯还不够,同时还必须使他的头脑摆脱暴政的桎梏,使他能够自由尊奉他认为是真实的、有益的、为自己的幸福所必需的信念。人们通常总是信仰宗教的,但他们有各种不同的信仰。所有的民族都崇拜一神或多神,按照各自的方式尊敬他们。既然习惯、教育和舆论经常教导一个人从某个视角去观察一切,去相信一种他似乎要依靠的看不见的力量,并把这种无形力量奉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那么对他来说,这些观念就已同他本身融为一体,成为他的必需;企图强使他放弃这些观念是办不到的;他那倔强的头脑会拼命抵抗强制手段的;他遇到的阻力越大,就越是重视自己的信仰;他将以特别顽强的精神坚持自己的信仰,认为自己的信仰符合被他尊为自然界最高存在物的旨意。
大家向样无知地崇拜神灵,但是对神灵本质的信念却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样的,无论在认识神灵性质方面,还是在怎样为神灵服务或者怎样获得神灵垂青方面都不可能一致。宗教概念是以教义、习惯和神的启示为依据的,而教义、习惯、启示总是互不相同,人们对它们的看法也是各种各样,何况人人都相信自己,总认为自己的认识最正确——自己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最有利。(www.xing528.com)
因此,使用强制手段对付宗教——人们认为对自己最可贵的事物,阻止他们履行宗教仪式,在他们看来这就意味着使他们遭灾受难。他们的自尊心和宗教狂热就会因此炽烈起来。他们就会不顾一切挺身保卫自己的信仰,用信仰上的顽强精神去建立功勋。他们每个人都认为,放弃自己所坚持的信仰将发生极大的危险,会造成社会分裂,使这一部分社会成员借口宗教热情迫害抱同样热情的另一部分社会成员。这种情况还会产生恶毒的仇恨心。各个时代的经验证明,这种仇恨心是那些能够分裂民族和造成混乱的力量中最可怕的力量。在最高当局愚蠢到竟力图建立违反人性的意见一致时,宗教纠纷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就会特别严重。在当局按照自己对待神灵的态度,力图使臣民尊敬神灵胜过尊敬人间法律、胜过尊敬国王权力、胜过尊重自己生命的时候,这种强求意见一致的后果就特别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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