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会问,谁有最自然、最无可置疑的权利在具有理性的国家管理机构中代表人民呢?我回答说,就是那些能够比别人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情况、需要和权利的公民,就是那些最关心社会的幸福和安宁的公民。为了代表人民说话,能力、学识和无可指摘的正直品质都是必需的。为了做忠诚于人民的代表,他们和人民应该利害与共。
但是靠什么东西把国家和公民联系在一起呢?靠个人幸福所系的所有权,靠为他所有、使他珍爱祖国的土地,靠使他把自己与祖国视同一体的财产。一点不错,租税负担就直接或间接地落在土地上,人民所经历的一切祸福也首先反映在土地上,人们采取战争行动就是为了保卫土地,人们经营商业就是为了交换土地产品,而法律学的用处也就在于保证业主的土地所有权。
可见,占有土地才形成真正的公民,而每一个真正的公民在国家里都应该有代表,以保护自己在社会事业中的利益。玩弄阴谋诡计和贿赂行为永远不能给人民产生忠诚的代表,而只能产生一些不称职的人当代表,这些人只不过有足够的钱以收买选票而已;或者产生一种沽名钓誉之徒和视财如命之徒当代表,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可以出卖人民;或者产生暴动者当代表,这些人使人民卷入自己的政争中受尽折磨。(www.xing528.com)
贪污受贿——正是这种行径能把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导向灭亡。人民如果把代表自己说话的权利卖给别人,就得不到忠诚于自己的人来代表自己。有这么一种人,他们平常买点什么东西都只为转卖图利。有道德的公民决不会卑鄙到贿买选民的地步。卑鄙到这般地步的人也容易同意出卖自己的人民。出卖自己的人,自己也会变成背叛人民的同谋犯,因为把选票卖给人民代表,从而也就把自己的发言权卖给了他们。
也许有人说,人民决不是判断候选人品质的权威者,候选人自己有财产,所以可能贪图代表人民的荣誉。我答复说,人民有机会常常亲眼观察别人的生活,所以在评判这些人时很少犯错误。如果人们始终是从与自己同住一个城市、一个地方、一个省份的公民中选举自己的代表,那么人们就总能够正确地判断这些人,能够知道自己可以向他们期待什么。正直的、有教养而有道德的人,富有而善良的人,决不会对自己周围的人事全然生疏。消灭贪污受贿现象,人民选举一般地说就会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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