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使人们生长得这样千差万别,就好比它把万物造成得千差万别一样。人们就其体力和智力、嗜好和思想、关于幸福的观念和获得幸福所选择的方法而言,彼此之间存在着颇大的差别。人间不平等的根源就在于此。这种不平等不仅无害于社会,而且有利于保障和维持社会的生存。
如果人们完全相同,即体力和智力相等,如果他们的知觉器官和知觉方式没有差别,那么,他们全体就一定会因此爱同样的事物,怀同样的情欲。因为他们感觉相同、看法相同,意见和思维方式就总会一致。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他们却老是不和睦,老是把同样一些对象看作自己的幸福,一味干互相毁灭的勾当。人类社会似乎是由一些对手、敌手、竞争者组成的,他们相处若干时间,总是很快就会散伙。
为了信服这个真理,只要设想一下下述情况就够了:当某几个人对某一件东西或某一个人(例如某一女人)都满怀强烈的激情时,会产生什么后果。如果对某一个对象他们同样酷爱,他们就会变成仇敌,彼此之间的角逐就会达到非常激烈的程度,以致为了占有这个共同的嗜好品而互相毁灭。同样,当两个竞争的民族都想夺取同一个目标时,它们之间也会燃起敌对情绪,而要通过战争来解决争端。(www.xing528.com)
既然人和人之间基本相似,为什么他们差不多在任何事情上都互不一致,他们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愿望,力图把他认为对自己幸福有益的东西争取到手,其原因就在于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在于他们之间存在差别。这也产生一种良好作用,由于这种作用,每个人都力求掩盖自己的缺点、弱点或落后之处,同时倾其全力获得他认为别人业已得到的优点和成就。
总而言之,我们要把仿佛一开始人间就是平等的这个虚构的观念搁置在一边(3)。人们之间任何时候都不是平等的。说不平等从来就是不可避免的,这并不是我们夸大之词。体格特点、体力差别、机警性和伶俐程度不同,都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重大差别,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显著不平等;同一个社会中的人如此,或者也可以说,人类第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就是如此。当话说到人的精神能力,或理智能力,即关于人的智力、判断力、坚持力、洞察力以及经受折磨的能力和毅力时,这种不平等更加引人注目。体力或智力弱的人总是不能不承认力量强、天赋好、进取心强、技艺巧、智力发达的人高人一筹。体力和劳动热忱过人的人,比生来身体虚弱的人能耕种较多的土地,获得较多的收成。由此可见,人类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无论在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在所拥有的财富产业方面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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