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金融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30年来,在大力支持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的资金实力、机构、人员及业务种类业务规模也得到了持续地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已成为金融系统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农村金融机构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于1994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它是我省唯一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发行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部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肉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企业的贷款和棉麻系统棉花加工企业的贷款;办理国务院确定的扶贫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其他财政贴息的农业方面的贷款;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户并代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和结算等;在20余年的发展中,省农发行自身得到了较快发展,机构由1个发展到2006年的58个,人员由56人发展到1298人。存款余额由1994年末的33585万元,增长到2006年末的129863万元,增长32.86倍贷款余额由453609万元,增长到2007年末的1621389万元,增长32.57倍。
(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省农行是我省专门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1979年7月第三次恢复成立。从1979年至1994年主要办理全省农村国营、集体、个体经济各项存款和贷款业务;办理各项转账和现金结算业务,办理商业汇票兑贴现业务;办理全国联行汇兑划拨款业务;办理信托投资及租赁咨询等业务;办理住房信贷业务;办理人民银行委托的存贷款和金银收兑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债券及其转让业务;办理外汇存贷款业务。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省农行借势奋起,机构、人员、业务都得到了飞速发展,机构数从1988年的1337个,发展到1992年的1428个,人员从9470人发展到10205人,存款余额从262302万元增长到487150万元。随着农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银行逐步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将政策性业务移交农发行,尤其是近年来,农行实行“双大”战略,面向大城市、大企业开拓业务,农村金融业务有所收缩,到2006年,机构数减至637个,人员减至8918人,但存款余额增至6164478万元,贷款余额增至3973261万元。
(三)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具有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的特点。业务上独立经营,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79年至1982年,农信社主要进行了恢复“三性”的改革,此后又按“合作经济原则”对农信社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以增强农信社的灵活性。农信社的业务主要有:农户存、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村个人短期消费贷款等。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机构人员有了长足的发展,存款余额由1979年的28934万元增长至2006年的3753731万元,增长了128倍,贷款余额由6787万元增至2882275万元,增长3423倍,机构数由1339个增至1505个,在册职工人数由4228人增至11416人。
二、农村金融业务
甘肃省的农村金融业务从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从种类上还是从规模上,同30年前相比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可同日而语。
(一)农村存款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存款的重要性是第一位的。1979年农业银行省分行恢复不久,就提出要扭转“重贷轻存”的思想,增强对发展农村储蓄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全行普遍重视了组织资金工作,1984年全省农村储蓄工作发生了诸多变化,一是改变了以往前半年下降,后半年回升的状况,出现了4月份就开始回升的势头。二是定期储蓄在储蓄总额中的比重,由1979年的30%上升到60%以上。三是参加储蓄的农户由1979年占总农户的20%扩大到40%,有些地区达到70%以上,四是每户存款额由过去一次存入十元、百元发展到千元、万元;五是年净增额由过去的每年增加一二千万元增加到五千多万元。到1984年末,全省农村储蓄余额达到55131万元,比1979年增长4倍,农村人均存款达32.58元,比1979年增加26.18元。农业银行还根据不同时期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群众的要求,不断增加新的储蓄种类,1981年,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全面开放,个体户、专业户和社员家庭副业迅速发展,农民手持现金较多的情况,省农行举办了农村有奖储蓄,1983年又陆续开办了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储蓄,1988年又先后办了贴花有奖储蓄、实物奖售储蓄、现场摸奖储蓄、大额定期储蓄、存款累进利率储蓄以及贴水储蓄等,当年举办的这几种储蓄,共吸储4000多万元,对遏制因“抢购风”而导致的储蓄滑坡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省农行还在储蓄业务中推行了定岗、定类、定任务,考勤、考绩、考质量,按完成任务好坏进行奖罚的经营责任制,有效调动了储蓄人员的积极性.经过全省农村金融机构的长期努力,甘肃省的农村储蓄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余额由1978年的6182万元,增长至2007年的3619399万元(详见附表1),增长了584倍,为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基础。
附表1:甘肃省主要年份储蓄存款余额及人均储蓄存款统计
(二)农村贷款业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业生产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甘肃省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甘肃实际,积极支持甘肃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使甘肃农业得到快速持久的发展。
1.国营农业贷款。一是发放专项贷款,支持企业调整农业内部生产结构。包括发放种养业投资性贷款,支持企业用于发展啤酒花等经济作物;发放林业项目贴息贷款,支持国营林场发展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和多种经营;发放大中城市副食品基地贷款,支持发展奶牛、生猪、仔鸡等产业。二是发放中短期设备(技术改造)贷款,支持农办工业发展。三是发放职工家庭农场贷款,促进国营农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这项贷款从1979年至1988年,年累放数从575万元增长到22060万元,增长了37倍,余额数从1173万元增长到1036万元,增长近8倍。此后,该项贷款归并到农业贷款中。
2.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贷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肃省农村金融机构解放思想,调整经营方针,从单纯支持粮食生产,转变为支持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的全面发展。一是大力支持粮食生产,二是大力支持多种经营发展。如发放草食动物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牛、羊、兔、鹿等草食动物;发放养鱼贷款;发放农业开发性贷款,用于对荒坡、荒滩、荒水以及丘陵、沟岔等非耕地的开发利用。三是开展信贷扶贫,帮助贫困户脱贫改富。除了举办扶贫贴息贷款外,还通过对贫困地区乡镇企业贷款降低自有资金比例,延长贫困地区开发性贷款期限、贫困户积欠的贷款可免收利息和继续延期、降低贫困地区信用社缴存存款准备金比例等措施,大力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不懈努力,甘肃省的信贷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定西地区,从1985年到1986年8月,农行、信用社共放出扶贫贷款1819万元,扶持贫困户59714户,其中1/4的户已脱贫跨入了富裕户的行列。正宁县召开的全县劳动致富表彰大会上,70%的与会代表有农行和信用社的贷款支持。四是发放牧区贷款,支持草原建设、牧区水利建设,改善牧区生产基础设施,支持增加牲畜饲养量,在贷款方式上开办了买方信贷。经过全省金融机构的努力,甘肃省农业贷款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形式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1980年到1988年,农贷放出总数由13366万元,增长到42052万元,增长了2倍。
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成立后,专门办理农业政策性业务,为甘肃省信贷支持农业又增添了生力军,农发行开办的支农业务有:粮棉油及其他农产收购贷款、粮棉油加工贷款、农林牧水基建贷款、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也不断调整贷款结构,加大支农力度,农业银行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也给以大力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优质、成长型农村小型企业和县域优质个人客户,重点支持以“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模式运作,对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带动作用较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信用社除继续办好农户贷款外,还开办了农村经济组织贷款,支持为农业服务的产、供、销中介机构的发展。近年来,又加大信贷投入,大力支持特色农业、节水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建设,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经过30年的发展,甘肃省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信贷总量大为提高。农发行的农贷年累放数由1994年的330293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892184万元,增长了1.7倍,农贷余额由1994年的453609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1621389万元,增长了2.57倍。农业银行农贷年累放数由1980年的15553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183565万元,增长了10.8倍;农贷余额由1988年的93191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178826万元,增长了92%。农村信用社的农贷年累放数由1979年的9181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1740447万元,增长了188.57倍,农贷余额由1979年的6787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1804881万元,增长了264.93倍。(详见附表2)。(www.xing528.com)
3.乡镇企业贷款业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之一就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1979年农业银行省分行恢复以后,面对新的形势。一是适时适度地调整信贷政策,重点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饲料工业,建筑、建材业以及小能源工业,大力支持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对发展较快、门路较多、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固定资产贷款重点是技术改造,以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对有传统商品生产的地方,支持发展户办、联户办的家庭工业,并支持兴办一批有发展前途的骨干企业。二是举办“两西”贴息贷款,支持乡镇企业发展。1984年省“两西”指挥部、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和农行省分行联合下文,决定由省财政贴息,由省农行发放乡镇企业贷款,同时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支持了一批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取得较好效益的同时,解决了一些困难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到1985年底,全省共发放财政贴息乡镇企业贷款4076万元。三是认真执行“星火计划”,支持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1986年,省农行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进行了支持,贷款对象是国营和集体的工业、农业组织以及有经济收入的科研单位,解决他们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时资金不足的困难。到1986年底,共放出“星火计划”贷款235。78万元,不少贷款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四是积极支持农村能源建设。主要支持了农村小水电建设和社队小煤窑建设。不仅满足了当地农村的能源需求,还增加了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同时增加了社会供给,取得了社会效益。从1979年至1989年10年间,甘肃省发放的乡镇企业贷款由3204万元,增长到46413万元,增长了13.48倍,乡镇企业从业人数由25.1万人增长到53.5万人,总产值由38392万元,增长到244938万元,增长了6.38倍,纯利润由7419万元增长到16821万元,增长了1.26倍,工资总额由11714万元增长到47073万元,增长了3倍。
此后,全省农村金融机构一面支持现有乡镇企业的发展,一面适当加大对发展缓慢地区和经济小区、铁路、公路沿线乡镇企业的支持力度,加速了全省农村工业化进程。在地区上支持交通线、城市郊区、工矿区周围、商品粮基地和批发市场附近的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在产业上以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原材料工业和电子、化工、机械加工等新型行业为重点,在企业结构上,以信用等级优良、带动辐射能力强的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向集团化发展。经过30年的发展,甘肃省涌现出一批像兰州黄河集团公司、甘草水泥厂、张掖化肥厂、白银永生冶炼厂、安宁桃海钢门窗厂等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手段先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在甘肃省乡镇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过程中,全省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作用功不可没。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从1979年的3204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530459万元,增长了164.56倍。其中仅农村信用社的乡镇企业贷款余额至2007年末,就增长到501017万元。年累放数达到388598万元。
(三)农村金融服务。甘肃省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1993年前,主要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存款、贷款、汇兑等传统服务项目,对社队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培训辅导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考核评比活动,大力开展了以代发工资为主的多种储蓄业务,为农村居民的储蓄提供多方位的服务。1993年7月25日,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在兰州、白银两市开办金穗卡业务,至年末,共发卡2947张,发展信用卡特约商户145家,银行受理信用卡网点88个,发卡吸收存款296万元,持卡消费金额46万元。金穗信用卡业务的开办,为全省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一种现代化的支付手段和结算手段。20多年来,农行省分行不断加大产品功能、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创新,强化“金穗卡”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银行卡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效益贡献率。至2006年末,发卡总量达294。7万张,是1993年来的1000倍,卡存款余额100。7亿元,是1993年末的3402倍;累计消费额12.1亿元,是1993年末的2630倍。现在城乡居民持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通存通兑,尤其是解除了外出打工农民携带现金不便的苦恼。农村信用社积极发展电子汇兑业务,到2001年末,全省参加全国特约电子汇兑的农村信用社就达94家,参加省辖电子汇兑的县级中心1528家,通汇社211家,参加县辖电子汇兑的农村信用社149家,为农村居民的汇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附表2:甘肃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年份农业贷款发放情况表 万元
四、农业保险
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甘肃省的保险机构不断涌现出来,目前有12家保险机构,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甘肃省从1985年开始搞零星试办,试办的险种有麦场火灾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养鸡保险等,1988年个别地区开办了淡水养鱼保险、烤烟雹灾保险、果树收获保险。到1990年,养殖业保额达到632.7万元,保费收入54.3万元,处理赔案2830件,赔款65.3万元;种植业承保面积403868亩,保额577.1万元,保费收入91.9万元,处理赔案3995件,赔款285.1万元。
到1992年,全省农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达到3506万元,提供的保险保障金额达到39亿元,全年共处理各类赔案14673件,支付各种赔款2179万元。1992年,有5112户农村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保险,保险金额达到19.62亿元,有42467台(辆艘)运输工具参加了运输工具保险,保险金额达8.04亿元,支付赔款1155.4万元,有36.04万个农村家庭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达6.81亿元,为2000多户农民家庭支付赔款64万元,有102.6万头(只)家畜、家禽参加了养殖业保险,保险金额达1598万元,支付赔款143万元。是保险公司所收取保费的1.56倍,有292.7万亩的粮食、经济作物参加了种植业保险,保险金额达3.91亿元,为17.3万亩受灾农作物支付赔款522万元,是保险公司所收取保险费的1.55倍。
1995年,全省农村保险业务收入达到7013.6万元,各类财产的保险金额达到498000万元,全年共处理各类赔款案件16030起,支付各类赔款达4923.30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43万元,赔款达283万元,赔付额是收入的1.16倍。
进入21世纪,甘肃省的农村保险一直徘徊不前,尤其是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详见附表3)。但是为了使保险业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省内保险公司还是千方百计推广、设计新的险种,如“农村沼气池综合保险”、“121集雨水窖保险”、“拖拉机第三者责任保险”、“农业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另外在种植业、养殖业方面也开发了新的险种。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农业保险的风险较高,使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或无力开展这项业务,使得我省农业保险无论从深度还是从密度上都处于较低水平,且不稳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其他农村保险如人身险、家庭财产险、农用车辆险等,也由于农村居民收入较低,也处于低水平阶段。
附表3:2000年至2006甘肃省农业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
总之,甘肃省的农村金融事业,从本省纵向比,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从全国横向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除了金融业界的努力外,外部的政策、经济、社会等环境的配套支持很重要,只要主客观条件适应,甘肃省的农村金融事业就一定会有一个大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