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开始试点、2002年正式启动。九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退耕还林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克服自然条件恶劣等重重困难,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1999-2007年,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2538.3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003.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445万亩、封山育林90万亩。工程实施涉及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156万农户、660万农村人口。工程建设组织严密,政策透明,管理规范,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一、主要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使我省生态环境建设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而且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治理沙化和陡坡耕地1003.3万亩、绿化宜林荒山荒地1535万亩,全部郁闭成林后森林覆盖率将提高3.5个百分点。先期开展退耕还林的地区,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的控制,风沙危害状况呈逐步下降趋势,长期超负荷运行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一些多年未见的动物重新出现,生物多样性增加,基本实现了水不下山,泥不出沟。据天水市秦城区生态监测数据表明,全区水土流失面积由1998年的314.3平方公里减少到90.74平方公里,减少了71.7%,土壤年侵蚀量由退耕前的208.24万吨减少到95.56万吨,减少54.1%,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二)优化了农村经济结构。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为我们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创造了有利时机,在这一工程启动之后,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不失时机地将生态区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陡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下来进行植树造林,不仅使土地利用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改善,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广大农民群众也不断转变观念,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特别是在山区广种薄收的生产方式,自觉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逐步走出了一条少种、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生产路子,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据统计,全省种植业内部粮经饲结构比例由退耕前1998年的73∶12∶15调整为退耕后的60∶15∶25。
(三)增加了农民人均收入。截止2007年,国家已累计投入我省工程建设资金97亿元,全省退耕农户户均受益5400元,人均受益1280元。在享受国家补助政策的同时,我省广大退耕农户通过发展经济林果、种草养畜、产业化经营、劳务输出等途径不断增加了收入。工程实施中,全省各地依托退耕还林工程共新建经济林果基地400多万亩、牧草基地330万亩、中药材基地40多万亩。仅陇南市就依托退耕还林工程新建花椒、核桃、油橄榄等特色林果基地80万亩,并积极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加工和营销企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林果业发展体系,全市人均林果业产值达到224元,比退耕前增长了48%,有近20万户、80多万人口依靠林果业实现了脱贫致富。此外,工程实施后全省各地外出务工人数明显增多,农民工资性收入不断提高。据统计,2005年,全省实施退耕农户累计输出劳务221.9万人次,创收50.5亿元,分别占全省劳务输转总人数与总收入的54.1%和50.1%,人均创收2280元。
(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各地按照退耕还林工程与基本农田、后续产业、生态移民、农村能源、封山禁牧“五结合”的要求,合理统筹退耕还林与中低产田改造、农村道路和农村能源等项目,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不断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到2005年,全省结合退耕还林,共改扩建农村道路2.6万公里,改造基本农田1195万亩,建设沼气池13.6万个,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3.83万平方米、太阳房78.85万平方米、太阳灶31万台,显著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五)增强了全民生态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和九年来的工程实践,广大干部群众已深刻认识到,退耕还林工程不仅是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而且还能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沟通城乡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广大群众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据中科院调查,目前我省农民对于退耕还林的认知率达99%,有90%以上的农民支持退耕还林工程,95%以上的农民认为生态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必须加以治理。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国家以粮食换生态的重要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主要措施和经验(www.xing528.com)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靠实责任。各级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作为改善生态、发展经济的长远大计和治本之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全面负责规划设计、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探索研究全省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为全省乃至全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省厅每年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州)、各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落实。各级领导都能身体力行,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技术、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全省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注重规模治理,突出建设成效。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始终坚持注重规模治理、突出建设成效的原则,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实行集中连片,全面治理,整体推进,突出规模效益。全省已建成万亩以上工程点80多处,总面积超过100万亩;5000亩以上工程点近600处,总面积340多万亩,其余大部分工程点都在千亩以上。随着工程的逐步推进,规模效益已开始显现。在工程实施中,针对全省普遍干旱、造林成活保存难的实际,以提高“两率”为目标,做到了严把“六关”,即设计关、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科技关和保存关,确保工程质量,突出建设成效,做到栽一片,活一片,见效一片。
(三)围绕农民增收,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是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真正实现“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我省自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实施,就高度重视后续产业的培育工作,提出了“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建设目标,始终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满足群众生计和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全省各市、县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各地的区域优势,培育和开发出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其中经济林果、种草养畜、中药材种植、林副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劳务输出、环保禽类养殖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八大产业已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又兼顾生态效益,对有效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壮大全省林业产业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推行工程监理,确保建设质量。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省自2002年起在全国率先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并发出了《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监理程序,明确了监理内容,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由结果管理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监理内容在突出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退耕还林合同的签订、种苗供应、整地施工、苗木栽植、管护措施、政策兑现、档案建立以及县级自查验收等全面进行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下发监理指令、整改通知、违规停工通知等形式,逐一督促,限时进行了整改。监理工作的全面推行,有效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
(五)严格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完善。工程试点以来,全省上下都能够严格按照《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严明纪律,积极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县级自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核查工作。由于整个检查验收结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避免了检查验收中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为工程的全面启动实施和大规模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在全面总结前几年检查验收经验的基础上,省厅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省市联合交叉检查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工作经费,确保了检查验收结果的一致性;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工程实施单位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六)实施封山禁牧,巩固建设成果。我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后的林木管护工作,把封山禁牧作为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关键措施来抓。省政府于2004年1月10日向全省印发了《关于在全省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的意见》,要求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封山禁牧。《意见》下发后,全省各地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强化领导、制定规划、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等措施,大力推行封山禁牧。各市州及县区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封山禁牧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定西市人大制定了《定西市封山禁牧大力发展舍饲养殖实施方案》,指导和规范封山禁牧工作。目前,全省已实施封山禁牧面积1.05亿亩。实践证明,实施封山禁牧能有效促进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是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七)活化经营机制,落实确权颁证。按照“谁承包、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在确保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情况下,各地均探索出了适合各自实际的退耕还林经营机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积极探索以个体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退耕还林新机制,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进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丰富了建设形式,增加了社会资本对林业的投入,有力的推动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酒泉市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非公林业经济实体达158个,经营总规模达17万亩,涌现出了肃州区科技示范农场、玉门市玉煌公司等一大批实施退耕还林的好典型。平凉市灵台、崇信两县坚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制定了责任主体明确,责权利清晰的荒山造林拍卖办法,把前几年完成的荒山造林使用权和经营权拍卖给个人,取得良好效果。
(八)坚持典型带动,推动全面工作。全省以点带面促发展,建设示范点,在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积极培育和树立有突破性、代表性、示范性的典型,辐射带动了全省整体工作。2005年,省厅在静宁、会宁等6县(区)开展了臭椿、梢白杨等乡土树种的示范推广;2005年,又在景泰、皋兰、临洮等8县(区)实施了枸杞、红枣、沙棘等示范基地建设,为全省乡土树种的推广应用和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大规模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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