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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保障权益,促进进步。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法严格保护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更好更快地发展。

甘肃省政府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保障权益,促进进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2004年10月12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切实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255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37.14万台,各类配套农机具62.21万部,农业机械原值81亿元,占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的三分之一,成为支撑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耕、播、收3个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40.67%、21.74%、9.61%,农副产品初加工、农业运输、提灌、植保等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机械的普及使用由过去单纯替代人力、畜力逐步转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农业机械总量不足,装备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经营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手段不完善,法规不健全,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机技术推广滞后等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制约着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

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于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农机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创新,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推动我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建设进程。

(二)奋斗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000万千瓦,农业机械总值达到100亿元,拖拉机拥有量达到38万台,配套机具达到72万部。主要机械化作业水平:机耕达到50%,机播达到30%,机收达到20%。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60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例下降到30%。

(三)基本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农业机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质量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结构、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提高质量和效益,努力推进我省农机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突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

(一)调整装备结构。在确保总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着力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各业生产所需机械的比例,以总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走量效并重、协调发展的路子。开发引进适应结构调整的新型农机具,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装备新框架。在生产上,要努力实现由主抓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向全面提高种植业机械化和农林牧渔业等“大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转变;由农田作业的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转变。

(二)优化区域布局。在河西和沿黄灌区,以玉米棉花、制种、牧草、畜禽养殖及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和机具为重点,为农业机械化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各个领域渗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陇东和中部旱作农业区,要着重抓好大宗优势农产品生产和生态建设机械化,以此带动畜牧马铃薯、林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生产机械化发展。高寒阴湿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发展农、畜、特产品加工机械化和运输机械化,有效改变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生产方式。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无公害农畜、水产品及其副食品生产机械化,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www.xing528.com)

(三)突出发展重点。一是集中解决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问题。重点推广使用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和棉花、油料、糖料、薯类等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和经济实用的机具。二是大力发展机械化旱作节水技术。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行走式灌溉技术与复式作业机具、机械坐水播种技术。三是加快发展牧业机械化技术。主要是牧草播种、收获、加工、贮藏等机械化技术。四是设施农业工程机械化技术。重点应用环境控制设备、设施内安全低污染设备、微灌及小型成套耕作机械设备。五是积极推广草原改良和人工草场建设机械化技术。主要是用机械化手段改良重度退化草场,加大人工草场建设力度。六是引导和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产地加工和初加工技术。七是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重点是利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对畜禽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八是继续推广节本增效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应用化肥深施、精少量播种、机械植保、深耕深松等技术。

四、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改革发展机制。建立运转协调、灵活高效、政策透明、管理科学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体制,将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上来。依法严格保护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更好更快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机技术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

(二)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建立新型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机制,有效促进农机科技与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快农机科研成果转化。组织力量对经济作物机械化(如饲草生产、马铃薯种植与收获、中药材挖掘、花卉园艺、果蔬产后处理及保鲜机械化等)进行科研攻关,重点突破。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科研开发成果和经验,加快农机科研开发创新步伐,实现技术上的跨越。

(三)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在巩固健全承担政府公益性农机服务机构的同时,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农机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组织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优化组合机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把农机大户作为农业机械化服务生力军,积极予以扶持、引导和发展。鼓励和发展农机专业经济协会、中介服务组织,着力培育农机作业、技术服务、销售、维修、信息咨询等服务市场。

(四)加强技术推广。各级农机推广机构承担着农业机械化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等公益性职能,要保证工作经费,稳定专业技术队伍,增强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含量。要改革农机推广方式方法,如推行项目招标、择优委托、首席专家负责制等,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五)提高农机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甘肃省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机大户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农民机手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强专业培训、定期轮训、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实施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六)搞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加强农机安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装备手段,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严格农业机械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管理,深入开展以打击“黑车非驾”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继续抓好“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七)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各级农机、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农机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依法对农机产品进行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八)促进农机工业发展。要加强对农机工业发展的引导,加快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农机企业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吸收各种资金,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艺装备水平。要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投资农机制造行业。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实施现行对农机产品按13%增值税率征税的优惠政策。要对农民购买农机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并给予适当补助。

五、加强领导,健全法规,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组织和法律保障

(一)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农业机械化法规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抓紧制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农机鉴定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农机维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加大农业机械化法规执法力度,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健全和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和农村集体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多投入机制,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在各项农业项目建设中,都应有农业机械化的内容。依照有关政策,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油实行补贴。对生产经营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和使用农业机械从事农田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维修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各级财政要利用预算安排的科技开发资金对农机工业的技术创新给予资金支持,并对技术改造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三)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农机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保障农业机械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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