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 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构建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家电报废淘汰的高峰期,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回收处理,不仅浪费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其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审查阶段,并完成各部委汇签,即将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条例》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为目标,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建立起废旧家电回收和集中处理的多元化体系,同时要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专项资金,国家给予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实行市场化运作。
废旧家电回收的领域重点集中在废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家电,同时,国家也根据市场和具体的情况,不断更新和适时发布新的家电回收产品目录。
(1)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多方责任人的责任
①家电生产企业:a.回收和利用的设计方案不断得到提高;回收无毒、无害物质材料;回收的产品要注明材料的成分等信息。b.一些家电企业可以自主进行回收处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其他企业进行处理回收。c.家电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行政部门汇报各类家电的种类、产量、销量和进出口数量等信息。
②家电进口货物收货人及代理人:a.对于进口的家电产品,在进入我国市场之前就要对其进行登记,所在地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要有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海关对其进口的家电不予放行。b.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也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售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c.旧家电经销商不得销售未经处理企业检测、标识的旧家电。(www.xing528.com)
③消费者:a.消费者有将废旧家电送至回收中心及网点的义务。b.对于私自丢弃废旧家电的消费者应予以处罚。c.可以考虑收取废旧家电处理费,或者在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按比例加入回收费。[9]
(2)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①处理费用分摊问题。废旧家电收集处理费在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之间应该如何按合理比例分摊。有数据表明现在家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已由20%~30%降到3%~5%,如果大部分费用落在生产者身上,会进一步缩小家电生产企业获利空间,使生产无利可图;如果大部分落在消费者身上,以中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并不现实。
②在税收减免与补贴实施方面,由于费用分摊问题难以落实,那么有些补贴落实给谁,比例如何安排,税收政策是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哪个环节进行减免或增加便难以确定。
③对于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市场规范问题,如何禁止小商贩上门收购,如何完善二手市场交易,如何保证规范的电子垃圾处理厂的废旧家电产品来源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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