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欧盟城市矿产的举措
目前,欧盟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发展已经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在今年3月举行的欧盟春季峰会上,就气候变化和能源问题欧盟成员国首脑达成共识:2020年前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20%,将可再生能源在各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提高到20%。同时在今年下半年,欧盟将会提交关于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提案。此外,欧洲委员会还将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消除那些阻碍可再生能源进入欧盟能源系统的不合理的条款,使具有创新精神的新企业更加容易的进入到可再生资源的领域。目前,从总体上来看,欧盟的公民平均每人每年生产17~20公斤的电子以及电器垃圾,并且这个数字每年平均以3%~5%的速度增长,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很大的损害。
其实,在1993年之前欧盟就产生了生产责任制的政策,生产责任制是指由生产者负责废弃垃圾的回收以及处理,并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生产者对生产的整个生命过程进行监控。1998年又实施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生产者对生产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只要是污染环境的就必须要负责任,有关的垃圾处理以及回收费用也有相应的厂家来承担。在2002年底,欧盟的相关部门规定,欧盟的各国成员要积极主动的回收各类废弃电器,并在电器生产的过程中要尽量少使用有毒的材料,从而有效的降低当前的电子垃圾污染。(www.xing528.com)
到2004年8月13日,欧盟的15个成员国已经完成了有关电子垃圾的立法相关工作,并且于2005年8月13日,这一规定将正式开始实施。《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法》是依据2002年欧盟的两个指令来制定的,第一个指令是《有关在电器电子相关设备中禁止使用那些有害的物质》,也称ROHS,第二个指令是《有关报废的电器电子设备》的指令,也称WEEE。报废电器电子设备指令要求生产商,在指令生效之后,要对废弃的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进行负责,并在2005年8月13日在进入市场的电器电子相关产品上标明回收的标志;有关在电器电子相关设备中禁止使用那些有害的物质指令中要求投放到市场的电器电子产品不能含有汞、六价铬、铅、镉、多溴联苯以及多溴联苯醚等这6种有害的物质。按照欧洲官方公布的相关指令,表明这两个制定所涉及到的产品总共近10大类,20万个品种,包括:电气电子工具类、大型的家用电器类、照明设备类、小型的家用电器类、IT以及通信设备类、消费品类、医疗设备类、玩具休闲及体育设备类、监控仪器类、自动售货机类。这总共10类产品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电子电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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