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 垃圾回收
美国治理垃圾废弃物的关键点是实现对城市固体垃圾的有效管理,为此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大量相关法律,如《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和《污染预防法》。美国不仅在立法、政策上给予了强大支撑,还引入更多的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1960年美国城市固体废物回收再利用总量为561万吨,再利用率为6.4%;2010年再利用总量为8510万吨,再利用率为34.1%。在此期间,美国城市固体废物回收再利用总量和回收再利用率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000年美国城市固体废物总回收再利用量为6888万吨,2010年达到8510万吨。回收再利用率分别为29.4%和34.1%,逐年增高。废弃物回收总量的稳步增长,推动了废物再循环企业的发展。美国有40%的城市废物再利用率达到50%,到2003年美国城市固体废物再利用量已占总产生量的30.6%,有2.5亿吨农业废物实现了循环再利用。(www.xing528.com)
2004年美国各州全年平均废物回收再利用率为31%。根据西雅图市2005年颁布的《废物再循环法》,到2010年底,该市的废物回收再利用率要达到50%,显然这一目标已经实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美国民众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数量超过10%,政府将不予收集垃圾,并对其处以50美元的罚款。2003年,美国城市固体废弃物中回收利用率最高的是庭院垃圾、纸产品和金属产品。庭院垃圾堆肥率是56%,大约1600万吨,是1990年的5倍,纸和纸板回收利用率是48%,金属回收率是36%,几乎达到7000万吨。
2000年,为了减少垃圾的填埋量,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加州所有县市的垃圾回收再利用率在2003年底达到30%。以往,加州主要依靠填埋和焚烧处理垃圾,只有10%的垃圾回收制成堆肥,现如今这个比例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现在美国许多州都在效仿加州,美国垃圾回收业已经成为一个年产值非常大的产业。美国为了促进饮料瓶、罐的再利用,制定了关于《饮料瓶再循环法案》,要求饮料公司确保饮料瓶、罐的回收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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