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美国循环经济的战略原则
(1)预防为主的源头控制原则。为了减少污染,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保护环境质量的安全,美国采取从源头上控制的原则,改变过去的先污染后治理、先丢弃后利用的传统治污理念和回收再利用制度。为此,对生产过程实施全程控制,从根本上解决污染、资源再利用率低等问题。这是解决环境污染、资源再利用率低等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转变。通过把各领域、各环节的预防措施和原则都依法纳入到政府的环境规划中,来实现此战略原则的真正施行。
(2)区域、多方合作原则。环保、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视为美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美国通过此原则,实现对土地、水域、生态、资源、环境等的保护。然而,它的实施不仅需要各地区紧密配合,也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团体,在统一的宏观目标指导下,各自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并做到其具体目标与国家目标协调一致,在此基础上各方应积极合作,为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共同努力。多方合作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具有影响力、风险大的项目作为合作“标的”。其次,要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其合作的基础。选择最优的管理方法,确立和谐友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合作伙伴的信息交流,这样既减少各合作伙伴交易费用,又达到了通过合作更好地实现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目的。此原则实施的步骤首先是确定已经受到威胁或将要受到威胁的生态系统或资源;其次是确定具体的环境、资源保护指标;再次就是建立相应的技术、管理支撑体系,实现区域间、行业间的联合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维护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美国非常注重推动地区间、行业间的横向合作以及加强联邦、州、地方的纵向合作。(www.xing528.com)
(3)强化责任意识原则。通过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和向各州、各行业宣传、教育、提供信息等非正式制度的实施,不断强化民众的环保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从而让广大民众自觉地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减少和治理污染,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美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积极参与和推进环保、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个人、企业或组织给予肯定或者奖励,对污染环境的个人或组织、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视情况对其进行经济惩罚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不分种族、肤色、原国籍、职务级别,所有行为主体在法律、制度、政策面前一律平等,在环保收益的享受方面也是平等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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