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矿产产业的参与者
日本社会中参与城市矿产产业的参与者有6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研究机构、社团或者公团、行业协会、居民。地方政府的职责为“针对可持续发展,开展有效的国民运动”、“必要的社会调查”、“必要的社会教育”、“必要的经费补助”、“鼓励环境保护活动,对中小企业提供废弃物、再循环和关于环境经营系统的信息和技术指导”等。日本有关研究机构和大学,围绕着循环经济的主题,进行了大量具体的研究工作和技术开发。社团和地方公共团体是制定有关形成循环型社会的各种各样政策及实施这些政策的主体。行业协会承担了产品回收的规划组织工作,使形成了完整、有序、分工明确的产品回收和再利用体系。日本政府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制定城市矿产经济政策的基本理念:
日本的“城市矿产”产业是一项既有“公益性”,又有“利益性”的产业。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城市矿产产业存在很强的“外部性”,其产生的总效益超过其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以“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的企业,会阻碍城市矿产产业的发展。为了促进城市矿产产业的发展,必须明确相关参与者的责任。
第一,废弃者的责任。所谓废弃者的责任是指扔掉废弃物的人应承担的,对废弃物进行适当处理的责任(例如分类废弃),这是废弃物、资源循环措施的基本原则之一。
第二,延伸的生产者责任。所谓延伸的生产者责任是指生产者对于其生产的用过的产品,当产品废弃后要承担对该产品进行再利用、在商品化和处理的各种责任(例如物理的或财政的责任)。
(3)城市矿产的产业政策内容
①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制度。日本在个别物品再生利用法中,规定了废弃者应当支付与旧家电、旧容器包装,旧汽车的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费用。
②征收垃圾(一般废弃物)处理手续费。征收垃圾处理手续费(收集、搬运及处置费)对于减少垃圾量有一定效果,从受益者付费的观点来看是公平的。
③实行保证金(押金)制度。在日本的岛屿、公园、观光地等集中的某个区域内,引入保证金制度,对于铝罐、钢罐、塑料瓶、纸包、纸杯、食品盘等实行保证金制度。这样就可以减少散乱垃圾量,提高游客的环境意识,促进再资源化。
④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生产系统。日本对废旧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普遍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玻璃碎片杂物去除、空瓶洗净、铝再生制造等设备实行3年的退还固定资产税。(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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