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日本对城市矿产核心领域的选择上和日本发展城市矿产的关键措施的基础上,对日本城市矿产划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5]
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就已经开始发展城市矿产,日本的城市矿产发展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划分标准是以日本城市矿产的发展规模以及推动的主体。这三个阶段中,从发展规模上,日本的城市矿产从萌芽到发展再到成熟,产业规模不断渐扩大,并逐渐成为日本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在推动主体上,是由政府推动,到政府推动企业拉动,再到官、产、学的共同推动。
(1)日本城市矿产的萌芽阶段
20世纪80至90年代,日本的城市矿产只是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主要是依靠政府的推动,促进其发展,而没有形成产业规模。日本政府在对因为经济发展而导致的工业污染和部分的生活污染进行初步解决后,开始着手处理怎样把后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消费型的经济社会结构而产生的大量的垃圾废弃物转变成为可持续发展、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资源的重要问题。而为了解决这些垃圾废弃物的处理,垃圾填埋的面积减少、危害增加,减少资源大量消耗,环境严重破坏等难题,日本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对各种垃圾废弃物的管理,加强对其的回收处理和循环再利用等。日本建立起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理的产业——“城市矿产”,并以其为重点,与其他各个行业的生产物资的利用过程相连接,改变传统的“大生产、大消费、大废弃”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向城市矿产转变。
(2)日本城市矿产的高速发展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日本国家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对象和着陆点,政府在不断地推动城市矿产的发展,其产业不断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与此同时,企业开始自主发展城市矿产。在政府主导和企业合作下,建立垃圾废弃物再生利用的生态工业园。随着城市矿产的产业体系的逐渐建立起来,动脉产业和静脉产业之间以及整个社会的资源物质循环系统就自然构建而成。在日本城市矿产快速发展的时期,日本政府为了更好地推进城市矿产的发展,为城市矿产的企业提供相应的保障,日本政府颁布了许多关于城市矿产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各企业更好地实施和发展城市矿产。特别是日本颁布《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以及其他促进发展“城市矿产”的法律法规以来,日本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高涨,积极参与,使日本的城市矿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表2.1为 1997年日本循环经济市场规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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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1997年日本循环经济市场规模
资料来源:环境厅1997年调查,转引自日本 2003 年度《循环白皮书》
(3)日本城市矿产发展的成熟阶段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和拉动下,到目前为止,日本的城市矿产的产业的推动主体已经成功地从政府转变为企业自身。各个企业开始自觉对垃圾废弃物实施回收再利用。从而形成了由官、产、学一体,共同努力推动城市矿产发展的局面,城市矿产成为日本经济发展的主导性产业。为了加快日本城市矿产的发展,日本政府进行了多方努力,例如出台各种倾斜政策和颁布各种循环利用法等,大大增强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着实推动了城市矿产的发展。日本的企业都形成一个统一的发展目标,那就是实现“工业垃圾零排放”,在控制资源的消耗和减少工业垃圾排放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此外,企业不仅注重自身的发展要符合“城市矿产”发展的要求外,还十分关注生产链的上下企业的资源消耗和垃圾排放等,以实现再循环,进而实现日本全面发展城市矿产,最终,为实现循环型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根据日本环境省的调查,到2010年,日本的城市矿产 产业的市场规模和雇佣规模已经达到1997年的2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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