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的种类
目前,社交场合的介绍基本上有三种:自我介绍、为他人做介绍、集体介绍。三者在具体做法上各有其特点。
(一)自我介绍
1.自我介绍的场合与时间 首先,应当考虑当时的特定场合是否适宜自我介绍。显然,若是对方正忙于工作,或是正与他人交谈,不适合自我介绍。在餐桌上、洗手间里把自己介绍给他人,往往也有些不合适。此外,若发现对方心情欠佳,或疲乏不堪时,也不宜上前打扰。
如果对方一人独处,或心情较好之时,可适时自我介绍,推销自己。进行自我介绍的时间宜短不宜长,通常半分钟即可。特殊情况下最多3分钟。
2.自我介绍的要素 自我介绍的具体内容,在社交场合大体上由三个要素构成。
要素一,是本人姓名的全称。这体现着对他人的尊重与信任。
要素二,是本人供职的单位与具体所在的部门。
要素三,是本人的职务,或是正在从事的工作。它也是对方最关心之处。例如:“我叫马援,在焦煤集团做财务工作。”
在社交场合,身边难免会有不相识的人,但做自我介绍时,一定要注意态度,懂得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时三要素并不一定面面俱到,报出姓名即可。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果自己很想认识对方,还可以简略地介绍一下自己的籍贯、出生地、毕业学校、专长兴趣及与某人的关系等。
3.自我介绍的方式 做自我介绍时,表情要自然大方,切忌矫揉造作。介绍自己时,不必报上自己的学位、头衔,如博士、人大代表等。
可采取主动的自我介绍方式,例如:“你好!我叫何建华,很高兴见到您!”也可以采取被动的自我介绍方式:“先生您好!请问我该怎么来称呼您呢?”采用后一种方式,施辞要得体,尽可能用一些适用的谦词或敬语。
在自我介绍中,要表现出友好、自信和善解人意,还应力戒虚伪与媚俗。进行自我介绍时,以礼待人的态度应当始终如一,说者应严肃认真,听者则应专心致志。
(二)为他人做介绍
为他人做介绍的介绍人,在不同场合通常是由不同的人员来担任。应注意介绍人选、介绍的顺序、介绍的基本用语、介绍人的陈述和介绍时的神态等方面的具体礼仪。
1.介绍人选 公私有别,家里来客,女主人一般是介绍人。公务活动中,单位来客,专职人员、公关、文秘、办公室主任、外办或接待办的领导和同志是最适当的介绍人人选。若接待贵宾,则介绍人往往是本单位职位最高的人士。例如,当一位外国总统前往一所大学参观访问时,则该校校长应是介绍人。
在社交场合,介绍来宾互相认识,是主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此外,如果想认识一个人,主动要求另外一个与双方都比较熟悉的人来为引见一下,根据礼仪来讲也是允许的。
介绍人在为不相识的人彼此做介绍之前,首先要了解双方的意愿,充分考虑到双方有无彼此相识的必要或愿望。例如“我”是一个公关销售人员,参加一个酒会发现一个潜在的客户在场,很想跟他认识,这时自己贸然自报家门,显得比较唐突,不利于下一步关系的建立。最简捷有效的办法是找一个跟双方都认识的人,比如男主人。
2.介绍的顺序 宾主介绍是工作场合最常见的介绍。遵照客人有优先知情权的原则,标准的做法是先介绍主人。先介绍自己人,后介绍外人,是介绍的常识,体现了对客人的尊重。通常在社交活动中,为他人做介绍的先后顺序,大体有以下六种。
其一,把男士介绍给女士。唯有在女士面对尊贵人物之际,才允许有所例外。
其二,把晚辈介绍给长辈,它通常适用于同性之间。
其三,把客人介绍给主人,它适用于来宾众多的场合,尤其是主人未必与客人都认识的情况下。
其四,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它仅仅适用于介绍人对被介绍人非常知根知底的前提之下。要是不了解具体情况,还是不要冒昧行事。例如,当面对一位年近八旬、尚未结婚的男士和一位年方30岁的已婚女士时,就不能呆板地去照搬“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或“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在这种情况下,得体的做法,应是依照“把晚辈介绍给长辈”这一条具体行事。
其五,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它适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特别适用于职业相同的人士之间。例如:客户A主管与己方公司B经理,应先介绍哪一个呢?自然是将己方公司B经理介绍给客户A主管。
当自己居于中间,介绍初次见面的两个人认识时,原则上先从职位低的人开始介绍。请记住,从己方公司、亲近、职位低、年纪小的开始介绍。
当介绍人数为复数时,需从职位高的人开始依序介绍。人数一多会变得很难记住,可将必须介绍的人区分开来,简单易行。首先是己方公司跟客户,要思考必须先从哪方开始介绍。接着从先介绍的一方中职位较高的人开始依序介绍。同样地,后介绍的一方也是从职位较高的人开始依序介绍。
其六,把个人介绍给团体。当新加入一个团体,例如记者联谊会或高尔夫俱乐部,负责人要是介绍与众人一一相识太费时间,此时他往往会采取这种方式来避免麻烦。
以上六种方式,其基本原则是“尊者居后”,即应把身份、地位较低的一方介绍给相对而言身份、地位较高的一方。在社交场合,究竟应当采用哪种方式为宜,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例如,需要介绍两位地位不相上下的经理先生或是两位经理夫人相识。对前者,不能比照“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的惯例行事,因为两位经理先生“职位”的高低是难分伯仲的。对后者,恐怕也不能依照“把晚辈介绍给长辈”的规矩去做,因为女士的年龄属于个人秘密。在这种职位难分高下、年龄大小不便明说的情况下,只有采取“先温后火”或“先亲后疏”的办法,才显得恰当。所谓“先温后火”,意即把脾气好的一方介绍给脾气欠佳的一方;所谓“先亲后疏”,意即把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一方介绍给自己较为生疏的一方。
当需要把一个人介绍给其他众多的在场者时,最好按照一定的次序依次进行。例如,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若没有地位非常尊贵的人士在场,就不必破例,不可以挑三拣四地“跳跃式”进行。
3.介绍的基本用语
(1)开场白 例如:容我为您介绍。
(2)介绍本公司的人 原则上以“职位+姓名”的形式。例如:这位是我们公司的经理××。
(3)介绍客户 例如:这位是××案子中帮了我们很多忙的××公司的××。
在介绍用语中常看到的错误是在姓名前加上职称。职称加在姓名后面就变成敬称,但职称加在姓名前并不是敬称,而只是职位的意思。介绍己方公司的人给别人认识时,对于己方公司的人不要加上敬称。即使是介绍总经理也要用“我们公司的总经理××”。己方公司的上司称为“总经理××”,客户的上司则称“××总经理”。(www.xing528.com)
介绍人注视双方交换名片也是介绍的礼仪。介绍双方之后,应提示双方彼此进行名片交换。在己方公司的人交换名片时,自己也要站在他身旁一起行礼,这是基本的礼仪。
4.介绍人的陈述 简单清楚的介绍,就是大方得体的介绍。介绍人的陈述,时间宜短,内容宜简。介绍人不用多费唇舌替宾客(或朋友)吹嘘,因为这样做,介绍人便把自己贬低为“跟班”。唯一例外是商业应酬的宴会或者官式酬酢,在这些场合介绍过姓名之后,可加上一二句简单的话介绍宾客的身份。例如: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白金汉宫拜会英国女皇时,介绍的旁白,只是简简单单地说:Prentier of the State Coun-cil(国务院总理)。
介绍人陈述通常的做法,是需要连姓带名,然后再加上尊称、敬语。
在介绍自己的家人与他人相识时,一般不加头衔,但应当说明他与自己的关系,例如,“这是我表兄赵岩。”只有对“出嫁女”才需要加上“太太”、“夫人”之类的称呼,以免他人发生误会。
如果介绍人感到时间宽裕、气氛融洽,在为被介绍人进行介绍时,在说明双方姓甚名谁之外,还可以简介一些其他情况,诸如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专长兴趣、个人学历、原籍与出生地,等等。
介绍时的神态很有讲究。为他人做介绍时,态度要热情友好,语气要认真自然,不要敷衍了事或油腔滑调。
具体进行介绍时,介绍人应当起立,行至被介绍人之间。在介绍一方时,应微笑着用自己的视线把另一方的注意力引导过来。手的正确姿态,应为手指并拢,掌心向上,胳膊略向外伸,指向被介绍者。但绝对不要在此时此刻用手指对被介绍者指指点点,或是舞动手臂上下晃动。
作为被介绍者,应表现出自己希望结识对方的诚意。一旦介绍人张嘴说话,除贵宾与长者之外,被介绍者一律应起立,并以正面面向对方,目光柔和且专心致志地看着对方的眼睛。
当介绍人为双方介绍完毕后,被介绍人应向对方点头致意,或握手为礼,并以“您好”、“很高兴认识你”等态度友善的语句问候对方。如果在会谈或宴会的进行中被介绍给他人,可不必起立,但仍然应面向对方,微笑着点点头,或者欠身致意。
自己在介绍时的神态直接关系到自己留在他人心目中的第一印象,须慎重对待。
(三)集体介绍
集体介绍是指为一个以上的人所做的介绍。在需要做集体介绍时,原则上应参照他人介绍的顺序进行。进行集体介绍时,应主要关注其时机、顺序与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1.集体介绍的时机 遇到如下情况,应当进行集体介绍:
大型的公务活动,参加者不止一方,而且各方不止一人;
涉外交往活动,参加活动的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人;
规模较大的社交聚会,有多方参加,各方均可能不止一人;
家庭性私人交往,主人的家人与来访者双方均可能不止一人;
正式的大型宴会,主持人的己方人员与来宾均不止一人;
婚礼、生日晚会,当事人与来宾双方均不止一人;
举行会议,应邀前来的与会者往往不止一人;
演讲、报告、比赛,参加者不止一人;
会见、会谈,各方参加者不止一人;
接待参观、访问者,来宾不止一人。
2.集体介绍的顺序 进行集体介绍的顺序,若有可能,应比照他人介绍的顺序进行。若实难参照,则可酌情参考下述顺序。应当强调的一点是,越是正式、大型的交际活动,对集体介绍的顺序就越是不可马虎。
(1)“少数服从多数” 这里“少数服从多数”的含义,是指当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大致相似,或者难以确定时,应当使人数较少的一方礼让人数较多的一方,一个人礼让多数人,先介绍人数较少的一方或个人,后介绍人数较多的一方或多数人。
(2)强调地位、身份 若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当这些差异表现为年龄、性别、婚否、师生以及职务有别时,则地位、身份为尊的一方即使人数较少,甚至仅为一人,仍然应被置于尊贵的位置,最后加以介绍,而先介绍另一方人员。
(3)单向介绍 在演讲、报告、比赛、会议、会见时,往往只需要将主角介绍给广大参加者,而没有必要一一介绍所有参加者。
(4)人数较多一方的介绍 若需要介绍的一方人数不止一人,可采取笼统的方法进行介绍,例如,可以说:“这是我的家人”,“他们都是我的同事”等,但是最好还是要对其一一进行介绍。进行此种介绍时,可比照他人介绍时位次尊卑的顺序,由尊而卑,如先长后幼,先女后男等。不过,这一顺序的标尺一定要正规、单一,且为众人所认可。
(5)人数较多双方的介绍 若被介绍双方皆不止一人,则可依照礼规,先介绍位卑的一方,后介绍位尊的一方。在介绍各方人员时,均须由尊而卑,依次进行。
(6)人数较多各方的介绍 有时,被介绍的会不止两方,此时需要对被介绍的各方进行位次排列。排列的具体方法:一是以其负责人身份为准;二是以其单位规模为准;三是以单位名称的英文字母顺序为准;四是以抵达的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五是以座次顺序为准;六是以距介绍者的远近为准。进行多方介绍,应由尊而卑。如时间允许,应在介绍各方时,以由尊而卑的顺序,一一介绍其各个成员。若时间不允许,则不必介绍其具体成员。
3.集体介绍的内容要求 集体介绍的内容,基本上与他人介绍的内容无异,不过要求更认真、更准确、更清晰。以下两点,应特别注意。
(1)不要使用易生歧义的简称 比如,不要讲“人大”、“消协”,而应道明是“中国人民大学”、“消费者协会”,或是“市人大常委会”、“消防协会”。又如,将范局长简称为“范局”,就会使人听上去好似“饭局”。至少,要在首次介绍时使用准确的全称,以后方可采用简称。不论是介绍单位还是介绍个人,只有在不产生歧义时才可使用简称,否则很容易造成误会。
(2)不要过于随意 进行介绍时,要庄重、亲切,切勿随意拿被介绍者开玩笑,或是成心出对方的洋相。比如,在介绍时这样讲:“这位是大名鼎鼎的王华先生,大家看,王华先生肥不肥”,这样就很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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