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利比亚贸易习惯
31.4.1 通用的贸易方式
1.商业从业管理制度。利比亚不允许外商在境内设立商业性质的公司和代表处,也不允许雇佣外籍劳工从事商业活动。也就是说中国出口企业不能自己直接报关进入利比亚市场,也不能在利比亚市场上直接销售商品,参加展销会的展品除外。目前有些中国商人与利比亚人达成私下协议,以利比亚人的名义报关销售,但是风险极大,一旦被官方查到或被合伙方欺诈,将会损失惨重,建议大家不要冒险。
2.贸易代理制度。利比亚为保证进口商品质量,一直实施贸易代理制,由代理商保证进口产品质量和提供售后服务。从2007年1月1日起,利比亚经贸部决定部分商品进口必须由利比亚注册代理商从事,明确规定代理商的代理品种和代理范围。对一般商品,一种商品只能在利比亚有一个代理,而代理商则可以代理不同企业的同类商品。2008年4月,由于社会各界普遍认为代理制加剧了商业垄断,限制了自由竞争,造成了目前利比亚市场商品价格快速上涨。因此,利比亚经贸部正在研究取消代理制。
3.单证认证制度。利比亚海关要求,出口利比亚贸易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需要到当地的利比亚使馆进行认证,同时要求将有关单证译成阿拉伯文。同时,还要提醒的是要考虑到认证时间和认证费用。
4.商品检验制度。利比亚的检验标准多是照搬欧洲标准。对于食品和药品检验控制较严,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有拥有注册范围内商品的企业才有资格投标。目前利比亚检验部门还没有同中国政府达成产品质量检验合作协议,对于中国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商品仍需重新检查。
31.4.2 对利比亚贸易应当注意的问题(www.xing528.com)
1.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利比亚是非洲国家,但其经济实力和消费水平却高于大部分非洲国家,利比亚市场的主要商品来源于欧洲,不能把这个市场定位等同于其他非洲国家。实际上,利比亚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比较高。利比亚一些中高收入家庭很少购买中国产品,这主要是目前利比亚市场上的中国产品大多质次价廉。希望中国企业能将更多质量过硬的商品出口到这个市场,以提高产品形象,扩大市场份额。
2.寻找有实力的代理十分重要。由于利比亚限制外国公司在利直接经商和代理制等原因,选择一个有实力的代理尤为重要。如果选择的代理实力不够或声誉不好,就会影响其代理的商品进入这个市场。另外,要对代理进行全面考察后,再确定代理关系。
3.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和风俗习惯。如利比亚是阿拉伯国家,喜欢穿民族服装,天气炎热,对服装面料是否纯棉等要求不高,但一定要透气,凉爽。利比亚人崇尚绿色,对车更喜欢白色和银灰色。利比亚人喜欢追求时尚,对于新款车型、电器、电子产品等接受很快,而且相互攀比。
4.遵守商务程序,注意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近年来,随着利对外贸易的逐步放开,一些故意以赊购等形式拖欠货款,甚至恶意赖账的贸易纠纷时有发生。希望中国企业要按照商务程序进行贸易活动,要有风险防范意识,注意进口商的信誉调查,规范合同条款,采用信用证等有保障的付款方式,尽量避免D/P、预付款、托收等风险大的付款方式。
5.积极参加利比亚举行的各种展销会。由于利比亚对中国产品的了解很少,参加利举办的各种交易会是推介中国产品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另外,利比亚商人为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所以一般更偏向于同生产企业直接交易,而不愿和进出口公司联系。所以建议组织企业参加利比亚各种展销会时,优先考虑选择生产企业。
6.利比亚社会治安状况有所恶化。由于利比亚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部分青年染指吸毒等恶习,针对外国人的抢劫盗窃案件明显增加。所以来利考察市场的中国商人一定要注意随身携带的物品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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