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 阿尔及利亚出口管理制度
28.4.1 出口管制
基于规范商业活动,保护国有资源和环境,鼓励高附加值加工的需要,阿尔及利亚政府于2007年出台了对于废金属、旧设备、初级动物毛皮和初级软木等产品出口的管理措施,上述产品的出口商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和出口证书,并符合贸易部制定的技术要求和条件方能出口,实行时有两个步骤:1.申请出口许可证,出口商向注册地所在的省政府商务局提出申请,商务局出具意见报贸易部,经贸易部审查合格后即开具出口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可复查延展。2.获得出口证书,对于遵守有关产品出口技术细则、从业合法透明的出口商,省商务局出具出口证书,作为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清关的必需文件。有关产品出口的技术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出口商通过合法渠道取得拟出口产品,合法经营,严格遵循商业法规;仓储要求不得危害环境和人员健康并保证安全;产品运输的安全性;其他特殊要求,如出口的毛皮需从持执照的屠宰场获得,软木取得必须由地方森林管理局批准等。阿尔及利亚政府除了限制出口棕榈秧苗、绵羊和历史古文物之外,取消了其他的出口限制。为鼓励非石油产品的出口,阿尔及利亚政府建立了出口保险和担保公司,并设立促进出口特别基金。2009年财政补充法规定部分产品、材料和商品出口,尤其是废铁、皮革、软木出口,需提前填写技术规格表获得批准,暂停非铁类金属废料出口。
28.4.2 出口鼓励
阿尔及利亚为发展非油气产业,对于非碳化氢产品出口采取了一系列的促进措施,主要包括:(www.xing528.com)
1.税收优惠。(1)减免公司利润税,并取消公司收入和利润转为再投资的硬性税务条件;(2)将出口部分营业额刨除在职业行为税(TAP)的税基之外;(3)出口环节增值税退税;(4)免除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产品和服务进口和购买的增值税。
2.海关便利。海关可为出口企业提供保税仓库、用于生产的进口关税减免、临时出口再进口加工等便利。
3.结汇规定。(1)收汇期限为120天;(2)出口的外汇收入,50%转为阿尔及利亚第纳尔,30%存入法人外汇账户,20%存入出口商个人账户。
4.国家财政支持。(1)出口促进特别基金:用作出口企业出国参展,用作补贴出口商品境内外运费,椰枣出口有特殊补贴待遇,所有农产品出口补贴80%运输费,但非金属、初级动物皮毛的出口不能享受运费补贴。(2)国家农业发展和调配基金:用于出口业务的农业开发贷款贴息;用于椰枣出口奖励。(3)设立出口保险和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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