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 阿尔及利亚外贸管理机构
28.2.1 立法制度
阿尔及利亚外贸体制改革以来,大部分关于进口审批和外汇管制的规定均被取消,基本实现了进出口的自由化。只要持有外汇,任何法人和自然人进行商业注册后均可进口不被禁止进口的商品。进口商须在当地银行注册资金账户,通过提交法定合同发票,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支付和赎单结账等进口事项,按官方汇率借记第纳尔。在办理进口支付前,银行一般要求进口商存放与进口货物价值等值的第纳尔款项。在指定银行持有外币账户的进口商可以使用这些外币账户支付进口。黄金、其他贵金属和珍贵宝石的进口支付必须使用外币账户。
在阿尔及利亚外贸体制改革初期,曾实行指定进口商和批发商制度,旨在放宽与规范各类进口行为并增加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在经批准后,被政府指定的经营实体有权进口和出售包括发动机、农用和捕鱼机械、家用电器、医药品以及供暖和空调设备等在经营范围内的商品。无论是否使用官方的外汇,所有这类商品的进口必须通过这些指定进口商或批发商办理。
28.2.2 行政机关(www.xing528.com)
阿尔及利亚贸易部主管内外贸易,包括国内市场流通、双边多边经济合作、贸易促进、经济检查和反走私(政策)等。为促进外贸健康发展,控制进口,2010年年初贸易部成立了对外贸易监督委员会,由包括内政部、国防部、财政部、工业和贸易部、中小企业部以及国家银行、国家宪兵、统计局等多个机构在内的12家单位组成。其职责是跟踪、分析外贸状况,定期评估外贸数据,并提出外贸活动的监管和补救措施,提供进口合理化意见,促进非石油产品的出口,确保决策的正确性。
28.2.3 司法体系
阿尔及利亚商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关法》、《投资法》、《商业法》、《商标法》、《市场法》、《植物检疫和卫生控制条例》、《劳动法》、《税法》、《公共合同法》、《货币和信贷法》、《银行保险法》、《反走私法》等。《商业法》规定了商业运作的主体、营业执照的颁发、经营资质的鉴定以及商业机构的经营方式等,以保障正常的商业经营秩序。阿尔及利亚财政部每年公布的财政法令其补充法令会对贸易、税收、投资领域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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