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埃及投资管理体制
23.3.1 投资准入程序(1)
外国对埃及的投资需经过埃及投资的主要管理机构批准。埃及投资主要管理机构是投资与自由区管理总局,该机构直接对总理负责,统管外资项目和自由区,具体负责制定和修改《投资法》、改善投资环境、外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咨询服务、对外宣传等。其总部设在开罗,各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
在埃及注册公司时,可选择依照《投资保障鼓励法》(1997年8号法)注册(有2种模式供选择:工业区模式和自由区模式)和《特区法》(83号法)注册。在埃及注册公司时,可以依照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适合的公司形式,可供选择的公司组建法律形式主要有3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委托股份公司。企业可在埃及设立办事处。
企业注册公司的主要程序是企业注册公司代理人持所需文件到埃及投资和自由区总局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经过埃及注册公司的审批。
23.3.2 国民待遇和部门限制
埃及对外国投资仍然没有开放全部市场。目前尚未对外资开放或受到严格限制的行业如下:
1.流通业尚未对外资放开。埃及政府对从事进口业务有严格限制,必须是埃及人才能注册从事进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人不得在埃及从事商品流通和批发业务;在埃及开办超市和连锁经营需要经过特别委员会审批通过。(www.xing528.com)
3.建筑和运输服务行业,外资股份仍受到限制。在建筑服务行业,商业存在必须是合资企业,且外资股权不得超过49%。
4.在航空运输业务中,仍存在一定的壁垒。在未得到国有航空公司(埃及航空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任何私营或外国航空承运人不得经营从开罗出发和抵达开罗的定期航班业务。此外,政府对从事快递业务的私营公司的营业收入征收10%、且年费用不得低于7万美元的许可费用。
5.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棉花种植业。但目前德国在埃及设立了研究机构,帮助埃及改良棉花品种、防治棉花病虫害。
6.经营报刊发行、卫星和遥感、研究院所附属公司等须经经济部长理事会批准。
7.军工产品、烟草工业、含酒精的饮品和在西奈的投资仍需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8.劳动就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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