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埃及投资概况
23.1.1 外资引进规模
埃及注意改善国内吸引外资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政策配套环境,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额快速持续增加,2003-2008年从每年2亿美元增加到每年186亿美元。2003-2008年外国直接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从0.3%提高到12.5%,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从210亿美元增加到567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益显著。
23.1.2 外资引进方向
大约半数外商投资来自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利比亚等主要石油输出国。阿拉伯投资的主要领域是通讯、建筑、旅游、交通等行业。阿联酋是阿拉伯投资主要来源,仅2006年阿联酋在埃及投资就超过500亿埃镑。其中主要投资项目包括阿联酋的Etisalat公司获得埃及移动通讯许可证、Emaar公司对旅游项目的投资、阿联酋银行购并埃及的商业银行,以及Abraj投资公司购买埃及金融集团股权。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也是重要的阿拉伯投资来源。石油天然气产业的外国投资多来自于西方国家。目前,英国的BP和BG、意大利的ENI、荷兰的SHELL、西班牙的REPSOL以及美国的AMOCO和APACHE、奥地利的OMV、挪威的Statoil、德国的RWE等西方主要石油天然气公司均已投资埃及的天然气勘探和生产领域。
23.1.3 外资引进模式(www.xing528.com)
埃及对于外国投资并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法》或《投资保护鼓励法》,通过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和内陆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埃及总体上对外国直接投资采取欢迎态度,并且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积极创造条件。自1995年成为WTO成员以来(1970年加入GATT),埃及政府根据其承诺,逐步取消了外国投资者在通信、银行业、保险业、国际海运代理、旅游等服务行业投资的外资比例限制。政府原来在电力、交通等过去全部实行国有垄断经营的行业逐步对外资开放。从2000年开始,允许私人和外资以BOT或BOOT方式进行机场和发电站建设。在电力传输方面,可以由外资经营电力配送业务。在2001年初,有6家新的机场通过BOT或BOOT方式由私营或外国公司兴建。制定了一大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和规范外国直接投资行为的法律法规。
23.1.4 主要经济区域
石油天然气工业、房地产开发和旅游业是埃及吸引投资较多的行业。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主要依赖外国投资。外国投资在旅游业的投资总额中一般也达到30%。根据埃及1997年的《投资保护鼓励法》规定,下述领域受到投资保护和鼓励:荒地、沙漠的整治、种植,或其中任何一项,畜牧业、家禽饲养、渔业、工业、矿业、饭店、旅店、旅游村、旅游运输、冷冻货物运输、农产品、工业产品、食品保鲜、船坞、谷物仓库、空中运输并空运服务、海洋运输、开采、勘探工程的石油项目服务、运送天然气、完全用于居住的整套出租房屋、供排水、电、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10%免费的医院和医疗中心,资金转贷,证券保证金,计算机程序、系统的制造,社会发展基金会资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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