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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海关的进出口监管制度及检验要求

时间:2023-05-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埃及海关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协调海关税则制”。2008年4月,埃及正式加入《京都公约》,促进通关手续与世界海关组织的标准相一致。埃及财政部是埃及关税政策的制定机构,其下属的埃及海关是关税政策的执行机构。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某些商品需要相关机构的检验。

埃及海关的进出口监管制度及检验要求

22.7 埃及的海关监管制度

埃及海关监管主要依据2005年修订的《海关法》。埃及海关总署设有关税高级理事会,在财政部领导下由总理指定的部级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本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讨论并制定相关的关税率及执行方案。

埃及海关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协调海关税则制”。在关税的制定上,政府还分别考虑鼓励发展本国产业和保护幼稚产业的不同政策,令其进口税率较高或较低。2008年4月,埃及正式加入《京都公约》,促进通关手续与世界海关组织的标准相一致。2006年颁布的《海关法实施条例》是《海关法》的第一步配套实施条例。埃及财政部是埃及关税政策的制定机构,其下属的埃及海关是关税政策的执行机构。2009年11月,中埃两个海关签署海关行政互助协定。(www.xing528.com)

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某些商品需要相关机构的检验。对食品工业,有3-4个机构有权对任何进口船只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分别为能源及电力部的防辐射部门、卫生部、农业部(兽医办公室)、供应部(进出口控制)。每个部门抽取各自样本进行独立测试。要求进口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下列信息:配料及其所占比例;制备方式;保存方法和条件;添加剂和防腐剂等。

2007年4 月,埃及植物检疫总局发布了《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许可条件》,规定植物、块茎、鳞茎、繁殖用种子、水果蔬菜鲜切花、树枝、谷物、消费或加工用植物产品原料以及生长介质的进口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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