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卡塔尔外贸管理制度
13.2.1 立法制度
卡塔尔政府重视外贸立法,并将世贸组织协议和海合会国家协定作为制定贸易政策的考虑因素。卡塔尔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1988年第5号《海关法》、2000年第13号《投资法》、2002年第5号《公司法》、2002年第7号《版权保护法》、2002年第8号《商业组织法》和2009年第9号《商标、地理指标和工业设计法》等。
13.2.2 行政机关
卡塔尔的贸易主管部门为商业贸易部,简称商业部。依据2009年颁布的第16号埃米尔令第12条规定,该部职能如下:监管并指导贸易活动,使之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建议并执行政策,以吸引外资,支持出口发展;更新并发展支持商业及投资行业发展的手段;监管贸易活动并管理贸易、投资原产地登记;颁发从业许可证;进行市场监管;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商业欺诈;反垄断,保护竞争;监督旅游、展会、交通、通信相关的政策。(10)
此外,始建于1963年的卡塔尔工商会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中成立最早的工商会之一,该会在成立之初曾是一个政府机构,直到1990年90(11)号令发布,才得以重组为一个独立的公益性机构,代表国内工、农、商各业私营经济经营者的利益。1996年以前,该会一直由埃米尔任命理事会成员,并由这些成员推举出会长、副会长和名誉出纳,任期五年。1996年7月8日,卡塔尔工商会第一次实行民主尝试,既通过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由经贸部长同其他各部部长商定各行业的成员名额,任期四年。(11)
13.2.3 司法体系(www.xing528.com)
卡塔尔政府设置了司法部,主管司法、法律事务。2005年,依据埃米尔令,司法研究中心成立。卡塔尔的司法制度基本依据伊斯兰教法建立,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埃及法的影响,政府在1971年独立后颁布的一系列法令、规章也是卡塔尔法律的重要来源。
在卡塔尔有两种法律,即临时宪法与沙里亚法,有两种法庭存在,即现代法庭与伊斯兰法庭。以宪法为法律准则的法庭有下列五种:高级刑事法庭、低级刑事法庭、商业与民事法庭、劳动法庭和上诉法庭。伊斯兰法庭则专门处理穆斯林之间发生的所有纠纷与问题。在民事纠纷中,若被告是穆斯林,原、被告则选择伊斯兰法庭解决问题,该法庭会根据沙里亚法、逊奈以及传统的推议审判裁定案件。若被告是非穆斯林,那么双方只能到以宪法为准则的现代法庭去打官司。卡塔尔宪法承认并保证法庭的独立性。
按级别划分,卡塔尔的司法机构分为三个级别:初级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初级法院是司法体系的基础,享有民事、刑事与商业判决权。如不满初级法院判决,被告可上诉至上诉法院,而高级法院则享有至高的司法权。
高级法院由一名院长、一至两名副院长和若干法官组成。该法院包括两个法庭,其一处理宗教事务,另一个则负责受理上诉案件。
依据1980年法令第20条规定,持有从业资格证的卡塔尔或其他海合会国家公民有权在卡塔尔境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海合会成员国公民以外的外籍人士无权在卡塔尔境内投资或成立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但有权进入卡塔尔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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