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沙特海关税则归类
沙特多数基本消费品免税,如糖、大米、茶叶、未经焙烧的咖啡、豆蔻、大麦、玉米、牲畜、肉类(鲜肉或冻肉);最高关税为20%,以此保护沙特自己的幼稚产业;还有一些进口商品的海关关税是按照重量或体积,而不是按价计算,关税可能更低;签有贸易促进协议的阿盟成员国可享受优惠的关税;签有双边经贸协定的阿拉伯国家享有更加优惠的关税。沙特要求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商品必须接受强制认证后才能进入沙特市场。这些商品共分5类,包括玩具、电器和电子设备、汽车化学药品及其他一些商品。
1.8.2 沙特海关征税制度
入境货物必须根据海关统一关税征收关税,根据《海合会成员国统一海关法》豁免关税或与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签订有协议的,或在海合会框架内签订的其他国际条约免除关税的除外。
关税的种类按货物价值比例或货物重量分别征收,也可同时按货物价值比例和货物重量征收。
根据海合会所有成员国现行的法律和海合会成员国签订的国际条约修改或免除关税。
进口货物应在海关登记之日向海关缴纳关税,与海关修改条款有抵触的除外。
存放在保税库到期货物的纳税,按货物申报登记之日的征税条款执行。
本地区以外货物以及本地区免税区的货物,按出关当日的征税条款执行。
认定走私货物或违禁货物,应以从高原则确定。
海关对变卖货物征收关税,应根据《海合会成员国统一海关法》在变卖当日确定。(www.xing528.com)
对已损坏的商品,海关根据货物申报登记时的价值认定。
1.8.3 沙特海关关税优惠制度
海合会成员国统一经济公约规定的免税货物应免征关税。
根据通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外交使团、领事馆、国际组织负责人及外交人员、驻在国认可的领事人员对等免征关税。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处理豁免不满三年的免税汽车:
(1)豁免受益的外交人员或领事人员结束所在国任期的汽车。
(2)交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建议不宜使用的事故车。
(3)双方享受外交豁免的外交、领事人员之间的买卖、转让汽车。
持各国内阁或其授权部门批文,为武装部队、国内安全部队等进口的武器弹药、军事装备、军用运输工具、零备件及其他材料免征关税。
旅居国外的公民、第一次来该国定居的外国人携带入境的个人财物、家庭用品,按海关总署署长规定的条件免征关税;旅客携带有条例明文规定不具有商业特性的个人财物、礼品免征关税。社会公益慈善用品免征关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