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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蜀,严惩不贷!

时间:2023-05-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间,诸葛亮为刘备镇守后方,安抚民众,供给军备粮草以及兵源,为蜀汉政权的建立,作出了很大贡献。如对破坏法纪的蜀中豪强彭蕡,坚决镇压,毫不留情;对以私废公、放肆专权的李严、廖立等,绳之以法,该罢官的罢官,该刑罚的刑罚;对挑拨是非、妖言惑众的来敏,坚决予以革职。

以法治蜀,严惩不贷!

四、以法治蜀令出必行

赤壁之战后,刘备占有荆州不少地方,以后又从刘璋手中夺得益州、从曹操手中夺取汉中,力量发展得非常快。此间,诸葛亮为刘备镇守后方,安抚民众,供给军备粮草以及兵源,为蜀汉政权的建立,作出了很大贡献。

刘备死后,刘禅即位,诸葛亮被封为武乡侯,领益州牧,蜀汉的政事,不论大小,都由诸葛亮一手处置,实际上诸葛亮已成了蜀汉政权的主持者。

“内修政理”是诸葛亮在《隆中对》中提出的策略步骤,在刘备集团跨有荆、益,诸葛亮负责治理西蜀之后,这个问题就提到了议事日程来了。

为了维护刘备集团在益州的统治,为了蜀汉政权的长治久安,诸葛亮首先把实行法治摆在“内修政理”的首位,这是针对益州当时“乱”的局面而采取的强有力措施。

益州原来的政治状况很不稳定,在刘焉、刘津统治益州时期,法令松弛,政治腐败,地主豪强和官僚专横自恣,侵夺百姓,鱼肉人民,因而阶级矛盾非常尖锐。在公元188年,即刘焉担任益州牧之时,就曾经发生了以马相等为首的农民起义。起义虽然被镇压,但阶级矛盾并没有缓和,那种“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继续纵容豪强官僚欺压、侵凌百姓的局面还是愈演愈烈。

这种严重的“乱”的局面,势必大大不利蜀汉政权的稳固;严厉打击豪强的不法行为,就是诸葛亮解决“乱”的一个重要手段。而益州地方的土著豪强,鱼肉乡里,侵夺民田,正是诸葛亮要着力打击的对象。

诸葛亮以法治蜀的思想内容,具体体现在他主持制定的《蜀科》的法典上(今佚)。在《蜀科》上的相应条文,规定了对蜀土著豪强采取抑制并打击的措施。而在实践上,诸葛亮也执法严明,依法行事,不避权贵,不徇私情,刑罚有准,轻重比较适当。如对破坏法纪的蜀中豪强彭蕡,坚决镇压,毫不留情;对以私废公、放肆专权的李严、廖立等,绳之以法,该罢官的罢官,该刑罚的刑罚;对挑拨是非、妖言惑众的来敏,坚决予以革职。这些典型事迹,显示了诸葛亮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政治家作风。相反,对于严明奉法、法廉自持的官吏,如蒋琬、费祎等,则大加褒扬、提拔。

正因为诸葛亮实行法治、打击豪强的政策,因而引起了地主豪强的不满和反对,他们攻击诸葛亮“刑法峻急”,是不“度德量力”,吵吵嚷嚷地要诸葛亮“缓刑弛禁”。时为蜀郡太守、扬威将军的蜀中代表人物法正,对诸葛亮这么雷厉风行地打击蜀中豪强也不甚理解,并且站出来替他们说话,他引用汉高祖入关“约法三章”实行宽民之治的事例,写信给诸葛亮。信中说:“从前汉高祖入关,除去秦朝严刑苛法,约法三章,宽禁省刑,关中老百姓,都感念高祖的恩德,如今我们刚刚用武力占据益州,还没有给地方上带来恩德,就施用刑禁权威,这是很不好的。按照主、客的关系,我主认为应该多施行点恩德,把刑罚、禁令放宽些,以慰藉他们。”

法正的信,引出了诸葛亮著名的反映他的法治指导思想的文章——《答法正书》,书中这样说:

先生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秦代的情况是实行暴政,虐待人民,因而逼得人们不得不起来造反。针对这种情况,汉高祖采用了宽刑弛禁的办法,来减轻人民的负担,这是对的。现在益州的情况和秦代大不相同。刘璋暗弱,自从刘焉以来,就放纵地方豪强官僚,使他们专横跋扈,任所欲为,因而德政不举,减刑不肃,君臣之道也就逐渐被破坏了。给这些官僚们以高官,宠爱他们,他们地位高了,反而不觉得可贵;服从他们,施以恩惠,恩惠达到顶点,他们反而傲慢无礼,这就是政治弊病的来源。现在我们以法来威胁他们,法行之后,人们才能够知道什么是恩德;限之以官爵,官爵提升之后,人们才能够知道爵位的尊贵,行法和恩宠相辅并行,上下的次序才能够维持正常,政治才能够得到清明(原文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注)。(www.xing528.com)

这封书信批评了法正看问题的片面性,批驳他生硬地套用汉高祖“宽禁省刑”的做法,诸葛亮指出:秦时跟现在不同,关东和益州的情形不一样;现在就是要严明赏罚,严格按法制办事,才能彻底纠正刘焉父子遗留下来的邪恶风气。诸葛亮在这封书信中强调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点,拒绝了法正的建议,这是很有见地的。

据《三国志》注引《魏氏春秋》及《伊籍传》等书记载,诸葛亮为了整顿吏治,还亲自撰写了《二务》、《帅戒》、《六恐》、《五惧》等法律条例,一条一款罗列分明,使蜀汉大小官员知务其所“务”、戒其所“戒”、恐其所“恐”、惧其所“惧”,使大家勤于职守,这种“先教后诛”的做法受到当地及后世众多的颂扬和称道。晋人习凿齿就赞叹地说:“法行于不可不用,别加乎自犯之罪,爵之而非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诸葛亮于是可谓能用刑矣,自秦汉以来未之有也。”(《三国志·蜀书·李严传》裴注)

正因为诸葛亮赏罚分明、执法如山,因而即使被诸葛亮惩处过的人,对他还是感恩戴德,口服心服,以至当他去世以后,竟如丧考妣,痛不欲生。比如李严与廖立二人就是如此。

李严(后改名李平),是刘备临终前与诸葛亮同受遗诏辅佐刘禅,地位仅次于诸葛亮的蜀汉高级官员。在诸葛亮北伐时,他负责供应军需物资,在军粮供应不上,他假传圣旨要诸葛亮退兵,这种贻误军机,弄虚作假的行为被诸葛亮发觉,上书刘禅;将他免官为民,流徙梓潼郡。李严服罪之后,诸葛亮并不搞株连家人的做法,还是让他的儿子李丰照常为官,并且一直做到朱提太守的职位。李严听到诸葛亮病死的消息,不禁悲痛万分,情急之下,他也发病身亡。

廖立在刘备在世时就担任长沙郡太守。这个人自命不凡,口出狂言,“诽谤先帝,诋毁众臣”,肆意攻击蜀汉的朝政,指责诸葛亮,挑拨群臣不和。诸葛亮上表罢了他的官,流放到江山郡。诸葛亮病死,廖立痛哭叹息地说:“我没有希望了,恐怕要老死在这边远地区了。”

诸葛亮的厉行法治,使蜀汉文武官员大都能兢兢业业、勤于职守,而力戒弄虚作假、干犯法纪之事,蜀汉政权的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吏治逐渐得以清明,封建统治秩序逐步稳定,蜀汉的社会经济得到繁荣,而人民生活也得到了安定。史书上记载,说是当时蜀国“道不拾遗,强不侵弱”。史书上的说法当然有夸大的地方,但在三国时期,蜀汉政府是一个较好的政府,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而诸葛亮治蜀的做法也是卓有成效的。在这里,我们还可以举出与诸葛亮同时代及稍后的两位人物的言论来予以证实。

一位是蜀汉官员张青。张高原先是刘津的谋臣,蜀汉之时,官至益州郡太守,此人虽精明能干,但他自以为是,总认为别人不对,诸葛亮多次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使他受到感动,他由衷地叹道:“诸葛亮宰相公正严明,赏罚不分亲疏远近,无功者不能得赏,贵势者不能免罚,这是人人奋勉的重要原因啊!”(原文见《诸葛亮文集》卷2与《张裔教》)

另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三国志》作者陈寿。陈寿是西晋时代的史学家,他的父亲曾被诸葛亮判处髡刑(剃去头发)。但他在《三国志》中写诸葛亮时,还能秉持公心,去除个人恩怨的成见,以公正的史笔写道:“(诸葛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开诚布公道……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于此可见,诸葛亮用法治蜀深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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