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中新技术成果的归属
在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中,当事人可能利用对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和场所或相关的技术成果,而进一步开发出新的技术成果。这既包括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也包括委托人利用受托人既有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在产生了新的技术成果的情形下,由于双方对于新技术成果的产生都有贡献,因而实践中关于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易产生争议。我国《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依据这一规定,首先,新技术成果的归属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既有利于避免发生纠纷,也方便新技术成果的利用。其次,双方当事人无约定的,则依据“谁完成,谁拥有”的规则确定新技术成果的权属。[123]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这既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124],尊重新技术成果完成人所投入的智力劳动和创造,同时也有利于新技术成果的利用。
【注释】
[1]David M.Haug,“The International Transfer of Technology:Lessons that East Europe Can Learn from the Failed Third World Experience”,5 Harv.J.L.&Tech.209,217 218(1992).at 210 211.
[2]参见郭明瑞、王轶:《合同法新论·分则》,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第398页。
[3]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页。
[4]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第742页;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第260页。
[5]参见陈乃尉、顾嘉禾:《技术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法学》,1986(1);周大伟:《试论技术合同的客体》,载《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8(4)。
[6]参见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第770页;徐杰主编:《技术合同法教程》,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第13页;孙占利、魏南孙:《技术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1(2)。
[7]参见郃中林:《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界定》,载《人民法院报》,2005 01 19。
[8]参见郃中林:《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128页。
[9]参见崔建远主编:《合同法》,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第463页。
[10]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493页。
[11]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21页。
[12]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70页。
[13]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22页。
[14]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22页。
[15]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494页。
[16]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01页。
[17]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23页。
[18]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33页。
[19]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第743页。
[20]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第744页。
[21]参见崔建远主编:《合同法》,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第464~465页。
[22]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32页。
[23]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32页。
[24]在该条规定中,所谓“其他技术文档”,是指与履行技术合同相关的以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照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24页。
[25]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35页。
[26]参见郃中林:《〈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05(2)。
[27]对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依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其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8]参见郃中林:《〈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05(2)。
[29]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498页。
[30]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6条。
[31]参见汤宗舜:《专利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60页。
[32]参见郃中林:《〈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05(2)。
[33]参见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第267页。
[34]参见《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
[35]参见汤宗舜:《专利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61页。
[36]参见郃中林:《〈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05(2)。
[37]许红峰主编:《技术合同案例评析》,2版,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第29页。
[38]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15页。
[39]有关国际条约亦有类似规定。例如,TRIPs协议在第二部分第8节第40条之一规定:“各成员同意,一些限制竞争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许可活动或条件可能对贸易产生不利影响,并会妨碍技术的转让和传播。”
[40]参见黄松有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实例释解》,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第132页。
[41]参见黄松有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实例释解》,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第132页。
[42]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23页。
[43]参见黄松有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实例释解》,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第134页。
[44]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18页。
[45]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
[46]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05页。
[47]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
[48]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22页。
[49]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439页。
[50]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22页。
[51]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50页。
[52]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504页。
[53]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42页。
[54]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42页。
[55]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42页。
[56]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43页。
[57]参见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第273页。
[58]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44页。
[59]参见周大伟:《谈谈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载《科技进步与对策》,1988(5)。
[60]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55页。
[61]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43页。(www.xing528.com)
[62]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58页。
[63]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41页。
[64]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42页。
[65]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42页。
[66]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41页。
[67]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60页。
[68]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34页。
[69]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9页。
[70]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508页。
[71]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
[72]参见崔建远主编:《合同法》,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第489页。
[73]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第742页。
[74]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63页。
[75]参见徐来:《最高法院:依法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载《法制日报》,2004 12 24。
[76]参见〔美〕Jay Dratler:《知识产权许可》(上),王春燕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第3页。
[77]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97页。
[78]参见张玲:《新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的几个问题》,载《南开学报》,1999(4)。
[79]张玲:《新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的几个问题》,载《南开学报》,1999(4)。
[80]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63页。
[81]参见〔美〕Jay Dratler:《知识产权许可》(上),王春燕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第3页。
[82]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64页。
[83]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52页。
[84]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99页。
[85]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521页。
[86]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00页。
[87]参见〔美〕Jay Dratler:《知识产权许可》(上),王春燕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第5页。
[88]参见〔美〕Jay Dratler:《知识产权许可》(上),王春燕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第92页。
[89]参见崔建远主编:《合同法》,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第491页。
[90]参见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第521页。
[91]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第759页。
[92]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56页。
[93]参见戴建志、陈旭主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第132页。
[94]徐来:《最高法院:依法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载《法制日报》,2004 12 24。
[95]参见孔祥俊:《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第145页。
[96]参见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第332页。
[97]参见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第289页。
[98]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176~177页。
[99]参见〔美〕Jay Dratler:《知识产权许可》(上),王春燕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第1页。
[100]参见房绍坤、郭明瑞:《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分则)》,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第463页。
[101]参见汤宗舜:《专利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181页。
[102]参见房绍坤、郭明瑞:《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分则)》,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第463页。
[103]参见汤宗舜:《专利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181页。
[104]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06页。
[105]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84页。
[106]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71页。
[107]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3页。
[108]参见何志:《合同法分则判解研究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第529页。
[109]参见韩世远:《合同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第537页。
[110]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84页。
[111]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76页。
[112]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31页。
[113]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3页。
[114]参见何志:《合同法分则判解研究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第531页。
[115]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3页。
[116]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4页。
[117]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36页。
[118]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4页。
[119]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37页。
[120]参见王利明、房绍坤、王轶:《合同法》,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512页。
[121]参见段瑞春:《技术合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第236页。
[122]参见蒋志培主编:《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第81页。
[123]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8页。
[124]参见魏耀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论(分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第4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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