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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的保障措施

时间:2023-05-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毫无疑问,出租人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而有权对第三人主张物权请求权,要求第三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在第三人侵害租赁权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并得以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返还租赁物以及赔偿损失,而不必通过出租人来保护其权利。

租赁权的保障措施

四、租赁权的保护

如前所述,租赁权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债权,因此,在租赁权受到侵害时,承租人只能依据租赁合同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能主张物权请求权。一般来说,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承租人不能行使租赁权,则出租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侵害租赁权、导致承租人的租赁权受到妨害或侵害时,承租人如何保护其权利?例如,第三人非法撬掉出租房屋的门锁,擅自搬进去居住。在此种情形下,不仅承租人的租赁权受到侵害,出租人的所有权也受到侵害。毫无疑问,出租人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而有权对第三人主张物权请求权,要求第三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在第三人侵害承租人的占有时,虽然承租人不能基于所有权或者合同债权而对第三人主张权利,但是,承租人却有权基于其有权占有的状态而对第三人主张排除妨害、返还租赁物、赔偿损失等。我国《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第三人侵害租赁权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并得以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返还租赁物以及赔偿损失,而不必通过出租人来保护其权利。(www.xing528.com)

还需要指出的是,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也有权主张损害赔偿。此种情形,也属于对承租人的特别保护。关于这一问题,后文将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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