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掘墓鞭尸考辨
伍子胥(?~公元前484年),名员。春秋时代楚国人。楚平王误听馋言,将大夫伍奢全家斩尽杀绝。伍奢次子伍子胥历尽艰难,逃到吴国,伍子胥在过昭关时一夜之间,须发尽白,因而可以安然遁出昭关,这是流传民间有关伍子胥最脍炙人口的故事。然后伍子胥开始一连串的逃亡生涯,先到宋国与太子建会合,再一起投奔到郑国;由于太子建欲替晋国做内应灭郑国之事暴露,被郑国所杀,伍子胥与太子建的儿子胜再一起投奔到吴国,然后再使专诸刺杀吴王僚,辅佐吴国的公子光(吴王阖庐)取得吴国国君之位。伍子胥成为吴国重臣,率领军队攻破楚国都城郢。此时楚平王已死,相传,伍子胥为父兄报仇雪恨,曾经挖开楚平王的坟墓,怒鞭平王尸体三百下。对于“伍子胥掘墓鞭尸”这一传说,古文献存在“鞭尸”和“鞭坟”两种不同记载,而近年又出现一种完全否定“鞭尸”、“鞭坟”的意见。
一、鞭尸说。《史记・吴太伯世家》云:“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仇。”《史记・伍子胥列传》曰:“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对于伍子胥这种报仇的行径,曾经是至交好友的申包胥批评他说:“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可见,司马迁记此事应当无误。扬雄《法言・重黎》也有这种说法,批评伍子胥“鞭尸籍棺,皆不由德”。东汉赵晔《吴越春秋・阖庐内传》,除记有“掘墓鞭尸”的情节外,更增加了“左足践腹,右手扶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馋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的细节。照此看来,说伍子胥掘墓鞭尸,是有根据的。不论伍子胥报仇的理由有多么堂皇,掘墓鞭尸的行为确实是做得太过火了。后来伍子胥被吴王夫差将他死后的尸骸,放入皮革丢弃于江中,固然是受吴国太宰嚭的馋言陷害,但是冥冥中似乎有天道在循环报应!司马迁在《伍子胥列传》文后说:“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可见掘墓鞭尸,在中国历代权争的血雨腥风中曾被作为政治惩罚的极端手段。
二、鞭坟说。此说首先见于《吕氏春秋・首时》的记载,说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平之坟三百”。《穀梁传・定公四年》则说,他“挞平王之墓”。《淮南子・泰族》和《越绝书・荆平王内传》也都说伍子胥鞭坟。从古文献史料价值来看,《吕氏春秋》成书早于《史记》一百多年,所言楚国史事应当是可信的。这样,伍子胥只是鞭坟三百,没有掘墓鞭尸。(www.xing528.com)
三、否定说。张君在《武汉大学学报》1985年第三期上发表《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尸》一文,完全推翻“鞭尸”和“鞭坟”两说。他认为,伍子胥既没有掘墓鞭尸,也没有鞭坟泄愤,甚至连破郢之战都未参加。其主要理由是:第一,《春秋》等记载春秋时期史事最早又最有权威的典籍,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左传》仅记载楚平王杀伍奢一家的事,用谴责的笔调,而对伍子胥用同情的笔法,屈原也称赞,并自拟于伍子胥。第二,吴国军队攻人楚国郢都,正是孔子在世的时代。孔子最容不得乱臣贼子,伍子胥引吴入室,掘墓鞭尸,可谓罪大恶极,但孔子言论却只字未提。第三,《公羊传・定公四年》明确记载伍子胥忠君,不报私仇的思想:“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他主观上也不愿做掘墓鞭尸之事,这是十分重要的。
“留得子胥豪气在,十年归报楚王仇”,伍子胥掘墓鞭尸的故事,已经流传两千多年,并被改编成无数戏曲、传奇、小说,在民间广泛流传。但是历史真相究竟如何,看来只能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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