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几封信
孙伏园
鲁迅先生给我的信,如果都能保存起来,我想可以有一百来封。可惜民国十五年的京报事变,二十一年的上海战争,我都损失了不少书物。那些书物里面准有几十封鲁迅先生的信;加以平时不小心,居住无定处,因而散失的大概也不少。鲁迅先生去世以后,我粗疏的翻检了一下,只得到三封,大抵是早年的,现在重读一下,很引起些回忆。信上所标日期,一封是一月十一日,一封是六月十二日,一封是十月二十四日。这些日期,未必在同一年份,但照信中所述各事推断,总不出民国十一年或十二年。至于这三封信的先后,现在却没有法子确定了;我们姑且把它们算作同一年份的,然后照着月日的先后排下去罢。
一月十一日的一封(1)是这样——
伏园兄:
惠书已到,附上答王君笺,乞转寄,以了此一件事。
钦文兄小说已看过两遍,以写学生社会者为最好,乡村生活者次之;写工人之两篇,则近于失败。如加淘汰,可存二十六七篇,更严则可存二十三四篇。现在先存二十七篇,兄可先以交起孟,问其可收入文艺丛书否?而于阴历年底取回交我,我可于是后再加订正之。
总之此集决可出版,无论收入与否。但须小加整理而已。
《小白兔》一篇尚好,但所记状态及言论,过于了然(此等议论,我亦听到过),成集时易被注意,似须改得稍晦才是。又《传染病》一篇中记打针(注射)乃在屁股上,据我所知,当在大腿上,地位太有参差,岂现在针法已有改变乎?便中望一询为荷。
一月十一日夜,迅上。
信内所说“王君”不知是谁,所谓“了此一事”也不知是何事,现在完全记不得了。鲁迅先生对于一个少年作家态度的诚恳,和对于他的作品指导的精微周至,这封信真是一个极好的例。现在钦文先生著作等身了,鲁迅先生对他第一本集子的批评,无论在钦文先生或在我们一般人,实在是一件极可宝贵的材料。
六月十二日的一封(2)是这样——
伏园兄:
今天《副镌》上关于爱情定则的讨论只有不相干的两封信,莫非竟要依了钟孟公先生的“忠告”,逐渐停止了么?
我以为那封信虽然也不失为言之成理的提议,但在变态的中国,很可以不依,可以变态的办理的。
先前登过的二十来篇文章,诚然是古怪的居多,和爱情定则的讨论无甚关系,但在别一方面,却可作参考,也有意外的价值。这不但可以给改革家看看,略为惊醒他们黄金色的好梦。而“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格的左证”,也就是这些文章的价值之所在了。
我交际太少,能够使我和社会相通的,多靠着这类白纸上的黑字,所以于我实在是不为无益的东西。例如“教员就应该格外严办”,“主张爱情可以变迁,要小心你的老婆也会变心不爱你”,之类,着想都非常有趣,令人看之茫茫然惘惘然;倘无报章讨论,是一时不容易听到,不容易想到的,如果“至期截止”,杜塞了这些名言的发展地,岂不可惜?
钟先生也还是脱不了旧思想,他以为丑,他就想遮盖住,殊不知外面遮上了,里面依然还在腐烂,倒不如不论好歹,一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往时布袋和尚带着一个大口袋,装些另碎东西,一遇见人,便都倒在地上道:“看看,看看。”这举动虽然难免有些发疯的嫌疑,然而在现在却是大可师法的办法。
至于信中所谓揭出怪论来便使“青年出丑”,也不过是多虑,照目下的情形看,甲们以为可丑者,在乙们也许以为可宝,全不一定,正无须乎替别人如此操心,况且就在上面的一封信里,也已经有了反证了。
以上是我的意见:就是希望不截止,若夫究竟如何,那自然是由你自定,我这些话,单是愿意作为一点参考罢了。(www.xing528.com)
迅,六月十二日
信中有几句引用的话,大抵是钟孟公先生来信的原文。钟孟公先生是谁,现在完全不记得了,或者当时也并不认识。“爱情定则的讨论”,在《晨报副刊》上连登了一两个月。当时我想试用现在的大众论坛一类方式,把这一个问题完全公开,文责由作者自负,让大家讨论个畅快。不料招来了许多责难:有的用买卖的立场,意谓“我们出钱买报,不愿意买这些谬论来看”;有的用道德的立场,意谓“这种谬论绝对不应享有公开发表的权利”;钟孟公先生的“忠告”大抵以不宜使“青年出丑”为词。鲁迅先生则是主张继续讨论的。鲁迅先生并不一定要替那些谬人争言论自由,只是觉得这些谬论“可作参考,也有意外的价值”。鲁迅先生不大愿意和实际社会相接触,下一封信里还有更详细的解释;他在这封信里,只说“我交际太少,能够使我和社会相通的,多靠着这类白纸上的黑字,所以于我实在是不为无益的东西”。一方面他不主张遮盖丑恶,以为“外面遮上了,里面依然还在腐烂,倒不如不论好歹,一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这实在也是思想言论自由的精义。我现在看起来,觉得鲁迅先生这一封信,似乎原是打算让我发表的,所以即使仍用信笺,文字却比平常通信丰腴些。不知怎样我当初没有想到,一压竟压了十五年,直到今日才公开出来。(3)
十月二十四日的一封(4)是这样——
伏园兄:
昨天接两信,前后相差不过四点钟,而后信称前信曰“昨函”,然则前寄之一函,已为送之者压下一日矣,但好在并无关系,不过说说而已。
昨下午令部中信差将《小说史》上卷末尾送上,想已到。现续做之文,大有越做越长之势,上卷恐须再加入一篇,其原稿为八十六七叶,始可与下卷平均,现拟加之篇姑且不送上,略看排好后之情形再定耳。
昨函谓一撮毛君及其夫人拟见访,甚感甚感。但记得我已曾将定例声明,即一者不再与新认识的人往还,二者不再与陌生人认识。我与一撮毛君认识大约已在四五年前,其时还在真正“章小人nin”时代,当然不能算新,则倘蒙枉顾,自然决不能稍说魇话。然于其夫人则确系陌生,见之即与定例第二项违反,所以深望代为辞谢,至托至托。此事并无他种坏主意,无非熟人一多,世务亦随之而加,于其在病院也有关心之义务,而偶或相遇也又必当有恭敬鞠躬之行为,此种虽系小事,但亦为“天下从此多事”之一分子,故不如销声匿迹之为愈耳。
树人上·十月廿四日
再者,廿三函并书皮标本顷亦已到。我想不必客气,即用皇帝所用之黄色可也,今附上,余者暂存,俟面缴。
面上印字之样子,拟亦自定一款式,容迟日奉上,意者尚不急急也。
树又上·廿三[四]
第二信中,鲁迅先生已自谓“交际太少”;第三信中,乃把不愿交际的原因详细解释。“定例”两条,“世务亦随之而加”的例证两事,都是极新颖又极深刻的。鲁迅先生不骛虚名,也不愿有虚应酬;有时别人以为还在虚应酬的阶段,他却早把别人当成真朋友了,于是乎有苦痛,于是乎有愤怒。鲁迅先生把这些不必消耗的时间和精神节省下来,专注意民族国家的根本问题,不是研究,便是创作,几乎可以说他是没有私生活的。
我希望此后还能找出几封来,送请许广平先生拍照,因为许广平先生最近征集鲁迅先生书信,以备将来“整理成册,公于大众”。我也觉得这是一件重要的事。许先生在启事上说:“现已开始负责收集,凡藏有先生亲笔书信者,望挂号寄下,由广平依原信拍照后,负责寄还。如肯把原信和先生的遗稿遗物永存纪念,愿不收回,当更为感谢。此为完成先生的文学遗产的工作之一,受惠者不特一人,想定为诸位所热心赞助。寄件祈交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周建人转交为祷。”我特把这一节文字转抄在这里,希望这件事业及早完成,得见鲁迅先生书信的全部。
【注释】
(1)此信写于1924年。——订补者
(2)此信写于1923年。——订补者
(3)此系作者误记。鲁迅的这封信曾在1923年6月16日《晨报副刊》通信栏发表,标题为《关于爱情定则讨论的意见》。——订补者
(4)此信写于1923年。——订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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