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语电影译制的成绩
我国的民族语译制工作从无到有,已经粗具规模。国家每年向民族地区提供几十部影片和上千集电视剧的版权,免费进行民族语言的译制。目前的十家单位中,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下属9个译制分点,云南省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下属9个地方州译制分点。译制的语言包括:蒙语、藏语、壮语、苗语、维语、藏语安多方言、藏语康巴方言、彝族语、朝鲜语、侗语、白族语、独龙语、语哈语、柯语、水语等几十种。
民族语译制为少数民族群众看懂、看好电影,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繁荣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巩固边疆的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少数民族地区放映的民族语言科教译制片,传播了科技知识,扩宽了人们的视野,破除了封建迷信思想,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技文化水平,为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广开门路。
一、内蒙古电影制片厂(蒙语)
内蒙古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事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建国初期,是中国最早开始用少数民族语言译制电影的自治区。1953年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的帮助下,已经培养出了一批专业的蒙古族配音演员,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60年代发展较快,“文革”期间被迫停止,70年代重新恢复,80年代进入鼎盛时期。内蒙古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自成立以来,已累计译制完成了各种蒙古语电影近500部,生产制作发行16mm蒙古语电影拷贝二千七百多部。制作的蒙古语译制片《大转折》、《生死抉择》等多部影片荣获国家四部委颁发的第一、第二、第三届少数民族语优秀译制影片“骏马奖”及综合技术“骏马奖”;《悲情布鲁克》等多部蒙古语译制影片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萨日纳”奖。内蒙古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还先后获得国家“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先进集体”和“全国农村电影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内蒙古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在努力做好蒙古语电影译制生产、发行放映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电影局搞好全国少数民族语电影工作。率先对少数民族语电影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革,参与启动研制开发了新一代少数民族语电影生产设备,包括拷贝涂磁机、转录机、CD光盘数字还音机及电影放映机技术改造等项工作。同时,该中心还帮助云南、广西等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对译制片生产所用录像机进行了技术改装,满足了各地民族语电影生产的需要。现在这些设备已在全国各少数民族语译制单位投入使用,彻底改变了少数民族语电影生产落后和质量差的被动局面。受电影局的委托,该中心多年来一直负责组织供应少数民族语电影生产、放映设备的配件工作(向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供应了15000只放映磁头),并承担了向全国八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有关省、地、州提供电影台本和部分电影国际乐效制作工作。到2004年年底已累计向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提供360个节目共计2520个台本,制作了74部电影的国际乐效。
国家广电总局及电影局领导对内蒙古民族语电影事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总局赵实副局长在视察内蒙古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时,表扬了内蒙古少数民族语电影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头,是排头兵,是全国民族语电影工作的龙头[1]。
二、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壮语、苗语、侗语等)
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发展到今天,已有9个专业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点,分布在广西电影公司(译制中心)、南宁地区电影公司、百色市电影公司、隆安县电影公司、都安县电影公司、靖西县电影公司、三江县电影公司、融水县电影公司、东兰县电影公司,专业译制配音人员六十余人,译制语言有南壮、北壮、苗、侗、瑶、毛难等语种。
几十年来,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由弱到强,逐步发展到正规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水平,平均每年可译制少数民族语电影四十余部,制作200个拷贝,放映少数民族语电影2万多场,少数民族观众300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多次受到国家民委、文化部、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1994年在由国家民委、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和中国文联主办的第一届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片“腾龙奖”的评奖活动中,该区融水县电影公司译制的《毛泽东和他的儿子》(苗语),靖西县电影公司译制的《百色起义》(壮语),东兰县电影公司译制的《焦裕禄》(壮语),三江县电影公司译制的《秋收起义》(侗语),都安县电影公司译制的《大决战》(壮语),南宁地区电影公司译制的《伏虎铁鹰》(壮语)、《泡桐树》(科教片、壮语)获得“优秀译制片奖”。
1998年在由国家民委、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和中国文联主办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片的评奖活动中,该区都安县电影公司译制的《孤儿泪》(壮语)、三江县电影公司译制的《孔繁森》(侗语)、融水县电影公司译制的《这方水土》(苗语)、南宁地区电影公司译制的《刘胡兰》(壮语)荣获“优秀译制片奖”,东兰县电影公司译制的《孔繁森》(壮语)获“综合技术奖”,广西区电影公司配音科(译制中心)、都安县电影公司配音股、三江县电影公司配音股荣获“先进集体”,东兰县电影公司配音员韦玉金、融水县电影公司配音员贾仲林、百色市电影公司配音员陈云仙获“先进个人”称号。
1999年,广西区电影公司配音技术科(译制中心)荣获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全国农村电影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年荣获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全区农村电影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2年在由国家民委、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和中国文联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片的评奖活动中,该区三江县电影公司译制的故事片《解放大西北》(侗语)、隆安县电影公司译制的故事片《生死抉择》(壮语)、靖西县电影公司译制的故事片《相伴永远》(壮语)、百色市电影公司的科教片《野草种菇》(壮语)、东兰县电影公司译制的科教片《秸秆养畜》(壮语)、都安县电影公司译制的科教片《优生优育》(壮语)、南宁地区电影公司译制的科教片《水稻节水高产栽培技术》(壮语)荣获“优秀译制片奖”,融水县电影公司译制的故事片《相伴永远》(苗语)获得“综合技术奖”。
三、云南省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彝族语、白族语、独龙语等)
1975年6月,国家文化部在云南新闻电影摄制组的基础上,批准成立云南电影译制厂(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的前身),负责云南省民族语电影的译制工作。为使六百五十多万不懂汉语的边疆少数民族同胞共享改革开放取得的文化成果,省文化厅于1998年成立了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恢复了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并在西双版纳等9个州市恢复了民族语译制工作室[比如红河州民族语电影译配中心[2]、德宏州民语译制中心(民族语言电视译制中心)[3]、怒江州民族语译制电影管理中心[4]、西双版纳州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译制中心[5]、文山州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6]、临沧市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组[7]等],至今,用18种民族语种,共译制民族语电影六百多部,平均每年译制民族语电影六十多部,看电影的少数民族达五千多万人次[8]。
由于译制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云南译制中心译制节目夺得了“骏马奖”,该中心还被评为“省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这些少数民族看得懂、听得懂的电影,使他们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文化关怀,尤其是农村科教片,更使他们看懂了、学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技卫生、法律知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边疆和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稳固了千里边疆文化防线,维护了国家的安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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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2
四、西藏自治区电影公司(藏语)
1965年11月正式成立西藏电影译制机构,至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是一支全部以藏族为主的老、中、青结合的电影译制队伍。1981~1984年,在国家电影总局的大力支持下,译制设备逐步从8. 75mm向16mm转变,光学向磁性转变,由循环录音向录像录音转变。年译制故事片40部,科教片20部,转录拷贝达1000部左右。另外,还可以译制30~40个小时的电视节目。自治区电影公司,2006年购置了一套数字模拟音频工作站,已完成15部数字电影的译配。西藏现有478个农牧区放映队(不包括三个寺庙放映队和一个妇女放映队),全部提供免费放映。
五、延边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朝鲜语)
延边电影公司朝鲜语电影译制工作始于1965年。1975年后的二十多年中,共译制八百多部朝鲜语影片。1984年11月,译制的朝鲜语故事片《不该发生的故事》、科教片《家庭养鸡》获得文化部和国家民委颁发的优秀译制影片奖;1994年9月译制的朝鲜语科教片《农村家庭用电》、故事片《大决战》(1~3部)获得国家民委、广电部、文化部、中国文联颁发的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腾龙奖”。
六、四川凉山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彝族语)
凉山彝语电影译制始于1976年。1996年11月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凉山民族影视译制中心。2008年11月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凉山州民族电影译制中心(凉山州农村电影放映服务中心)。凉山彝族自治州是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
1994年电影彝语译制片《大凉山传奇》获国家民委、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腾龙奖”。1998年10月译制中心彝语电影译制片《鸦片战争》、《孔繁森》、《毒品的危害》、电视文献片《邓小平》荣获国家民委、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颁发的少数民族语译制“骏马奖”。2002年译制中心彝语电影译制片《毛泽东与斯诺》、《宇宙与人》再次荣获国家民委、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颁发的少数民族语译制“骏马奖”。
七、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藏语安多方言)
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成立于1980年,到目前为止,共译制藏语安多方言、藏语康巴方言、蒙古语电影九百多部,转录发行少数民族语电影拷贝一千八百七十多个,所译制的电影《生死抉择》、《牛玉儒》、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等四十余部影视译制节目多次荣获国家民委、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青海省人民政府等单位和部门评选的优秀译制节目奖“骏马奖”。该中心也先后被国务院、文化部、国家民委以及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电影战线文明单位”、“全省电影发行放映系统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八、贵州省黔东南电影公司(苗语、侗语、水语等)
贵州省黔东南电影公司民族语译制中心于1981年7月1日成立,前身为贵州省黔东南州电影公司电影涂磁录音站,2002年改称贵州省黔东南州电影公司民族语影片译制中心。到2008年年底,共译制涂磁配音故事片605部,其中苗语374部、侗语231部;科教片165部,其中苗语91部、侗语74部。所译制的《男妇女主任》、《一个都不能少》、《同在蓝天下》等8部影片获得了广电总局、国家民委颁发的“腾龙奖”、“骏马奖”、“苗语优秀译制片奖”等多个奖项。
九、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维语、哈语、柯语、蒙语等)
1984年7月新疆广播电视厅首次成立了维语影视剧译制中心。2006年10月,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正式成立,并建成了以数字音频工作站为基础的全数字化、网络化影视剧译制系统,年译制生产量达2500~3000集。2007年,全疆13个译制机构全年共译制维、哈、柯、蒙四种语言影视剧4790集,其中维语3239集(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译制1555集,地州译制1684集),哈语1296集(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译制766集,地州译制530集),柯语148集,蒙语107集。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狠抓译制质量和译制任务的完成,译制了大量优秀的国内外影视剧和动画片。1984年至今译制的维语影视剧已达2万多集,其中30部维语优秀译制剧和12部哈语优秀译制剧在历届全国少数民族电视艺术“骏马奖”评比中荣获“优秀译制片”奖,35部维语译制剧和21部哈语译制剧分别获得全疆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译制片“天桥奖”一、二、三等奖,另外9部维语译制剧、3部哈语译制剧也分别获得“天山文艺奖”首届“作品奖”和“荣誉奖”。
此外,新疆电视台在政府的支持和自己的努力下,电视剧译制片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新疆共有47个民族成分,其中,除了汉族、回族、满族和斡尔族主要使用汉语外,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这使得新疆地区的文化呈现出异常的多样性,同时也给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和沟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电视文化形象视觉语言的特殊性,就成为共通的主要渠道之一。为满足少数民族受众的收视需求,新疆电视台目前开播12个定位不同的频道,其中2套、5套、9套分别为维吾尔语频道,3套、8套为哈萨克语频道,12套为多语种混合的少儿频道。在少数民族语言播出的节目中,译制节目约占总节目的73%。其中,2套、9套和3套分别在黄金时间播出译制的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电视剧;5套和8套在固定的时间分别播出译制的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电影。2004~2005年的两年期间,少数民族语言频道共译制播出电视剧119部,共4400集,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少数民族受众的需求。电视译制片为少数民族与主流文化构建了交流的平台,增强了多种文化的整合。电视文化的跨文化传播通过电视剧译制片,达到了文化共识的主流渠道畅通,既丰富了少数民族受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共同发展提供了现代化的视觉符号[9]。
十、甘肃兰州电影制片厂藏族语电影译制中心(藏语安多方言)
甘肃兰州电影制片厂藏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成立于2006年,直至2008年年底该译制中心共完成98部藏语故事片、30部科教片的译制任务。这些藏语译制片通过省广电局数字流动电影放映车送到农牧民的身边,《霍元甲》、《暖春》、《云水谣》、《大山深处的保尔》、《功夫小子》以及《天地英雄》、《微笑的螃蟹》等不同风格的影片,无论是翻译、配音还是音效都受到藏族观众的普遍认可。据《甘肃日报》报道,近几年,藏语翻译作品越来越受到藏区人民的欢迎,藏语影片已成为农牧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10]。
总之,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我国的少数民族语译制机构,以内蒙古电影制片厂等十家译制单位及其分点为核心,基本形成一个民族语译制的框架,覆盖民族语言中的60%以上。各个民族区域都专门设立民族语译制的机构,并且有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总的来说,我国的民族语译制取得了非常了不起的成绩,可以说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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