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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量变引发质变:读艾思奇《哲学选辑》

时间:2023-05-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质就是同旧质的矛盾方面相反对的矛盾方面所规定的质,这种反对方面的量变到了最大限度,就引起整个过程的质变。——摘自毛泽东读艾思奇《哲学选辑》批注[解析]《哲学选辑》在这一部分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另一方面,质变也会引起量变,新质的出现会引起量的迅速发展。量变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的量变,质是由矛盾的统治方面即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质变就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转变为主要方面。

矛盾量变引发质变:读艾思奇《哲学选辑》

[原文]

丙,事物的质有各方面的规定,所以量变是各方面的量变,研究量变质的过程,也要从各方面的量变来考察。

质变是各方面量变的互相关系的变化的结果。

丁,量变的中间,同时就有新质的准备,所以结果才达到质变,新质的出现不是无根据的。

七,质变量

甲,旧质转化为新质,在新质的基础上立刻有新的、更迅速的、更高度的量的发展,这就是质变到量变,或质变量。

乙,质变量表示量的发展不是直线渐进的,而是在一定的阶段上要有突变和飞跃。

——摘自艾思奇哲学选辑》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虽然是各方面的量变,但是属于两大主要方面的各方面的量变,这两大主要方面之一方面的量变小了,另一方面则变大了,于是过程的质就变了。(www.xing528.com)

质为矛盾的统治方面所规定,质变即矛盾的被统治方面转变为统治方面。

新质就是同旧质的矛盾方面相反对的矛盾方面所规定的质,这种反对方面的量变到了最大限度,就引起整个过程的质变。

——摘自毛泽东读艾思奇《哲学选辑》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68、369页)

[解析]

《哲学选辑》在这一部分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作者指出,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与此相应,事物的量也是多方面的,因此要从各方面的量变来考察质变。新质的产生是量变的结果。另一方面,质变也会引起量变,新质的出现会引起量的迅速发展。

毛泽东在阅读这部分文字时,作了不少记号和批语。他同意作者提出的从各方面的量变中研究质变的观点,但同时指出,这些量变是分属于矛盾的两个对立面的,应当从这两个对立面的量变中来研究事物的质变。一方的量变小了,另一方的量就变大了,于是,事物就发生了质变。

从毛泽东的批语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从对立面的矛盾中来思考质量互变规律的。量变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的量变,质是由矛盾的统治方面即主要方面所决定的,质变就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转变为主要方面。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又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矛盾着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当着事物的运动在第一种状态的时候,它只有数量的变化,没有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好似静止的面貌。当着事物的运动在第二种状态的时候,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的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了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显著地变化的面貌。”(《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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