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阐明了这种认识过程中的辩证法,阐明了现实与认识的充满矛盾的运动的人,首先是马克思。马克思指示了:现实与认识——客体与主体——之辩证法的统一,实现于社会的实践之历史的发展中。不只认识客体,并且认识主体,也在社会的实践过程中起变化。人类作用于外部自然,一面变革它,同时又变革自己的性质——马克思说……与形而上学的唯物论一样,费尔巴哈也不把认识看作历史的过程。在费尔巴哈说来,认识是不变的自然之不变的反映。在他说来,认识主体,也和认识客体相同,是不变的,不发展的东西,而是在实践过程之外被把握的。他以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不是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上发生的东西。他没有看到社会的实践变化了认识的客体……他并不理解:物质的=感性的人类,连同他的五官,都是世界史的产物。他不知道:人类的感官,在人类的劳动过程中,在人类的实践之历史的发展中,都不是不变的东西而是发展的分化的东西……费尔巴哈心目中的人类,不是由于社会的活动而能动的改造世界的主体,而是直观的实体。马克思批评他说:“他不离开抽象的理论之范围,他不在使人类变成现在这样的一定社会关系中、不在周围的生活环境中去考察人类,所以他决不能到达于现实的存在着活动的人类,而停止于所谓‘人类’的抽象物的境界,只能感觉上稍微认识‘实在的,个别的,肉体的人类’。”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在实践中实现主体与客体的辩证法的统一。
改变外界,同时又改变自己。
费尔巴哈:主体与客体都不是历史上发生与发展的东西,认识是不变的自然的不变的反映。二者的统一,是不变状态的统一。
人类的感官是在劳动过程中发展的与分化的。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17、18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另一个基本道理:认识的客体是发展变化的,认识的主体也是在改造客观世界(客体)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或者说,认识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实现其辩证统一。把社会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从而引起旧的认识论发生革命性变革,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重大理论贡献。马克思认为,在社会实践中,人类一方面改变着客观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使之适应或满足于人类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的主体也得到改变和发展,这既表现为人的感官的进化、分化与发达,又表现为人的大脑的发达与完善等等。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来说明认识客体与主体的辩证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区别于以往旧认识论的根本特征。费尔巴哈(1804——1872)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代表。他从唯物主义出发,批判了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在当时德国思想界起到了一种思想解放的巨大作用。他的唯物主义的合理内容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理论来源。但是,他在认识论上还没有超出旧唯物主义的历史局限性,他的认识论还是一种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而不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其根本原因就是他对认识主体一一人的理解是生物学的。他认为人只是自然的存在物。他不知道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在改造客观外界的、由广大的劳动群众为主体而进行的社会实践中来认识世界,并且改变自身和认识自身的。这样他就不可能看到社会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而不可能科学地说明认识的来源、发展和标准,不可能科学地说明认识的目的,不可能说明认识中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毛泽东抓住了“社会实践”这个科学解决认识论各种基本问题的关键,非常注意思考和理解《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对社会实践作用的阐述,把书中的基本观点加以凝练,写下了上述批语。毛泽东后来在《实践论》中写道:“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6页)这就成为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有关主体与客体关系的一个经典表述。认识主体是社会的阶级(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原文](www.xing528.com)
当作认识物质的现实之主体而出现的东西,如前节所说,不是从社会游离了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人类,社会的阶级。在阶级社会中,周围世界的认识,带有阶级的性质。在阶级斗争上,从“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的普罗列达里亚的认识之发展,成为阶级的认识之运动的标本……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认识主体是社会的阶级。无产阶级的认识发展过程,是阶级认识运动的标本。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2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论述认识主体时,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这就是认识的主体不是同社会相脱离的孤立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人;在阶级社会中,认识的主体是社会的阶级,而这种阶级是其个人与集体的统一。这一基本观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的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无论是唯心主义哲学家,还是唯物主义哲学家,都没有用或不可能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来看待认识的主体的问题。例如,在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哲学中,哲学家们谈的认识主体都是同社会相脱离的,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所讲的认识主体是具有健全的感官和理智的个人;法国笛卡儿、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讲的认识主体实际是抽象的、脱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或经济政治条件的人类的思维;他们不可能自觉地考察一定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下的某个阶级作为认识主体而体现出来的特征,不可能自觉地认识历史上先进阶级特别是劳动阶级作为认识主体而体现出来的特征。这也是以往的哲学家不可能科学地说明认识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则说明,认识的主体——人,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人是分为一定的阶级的,所以,认识的主体是一定的阶级;人们的认识的获得既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一定阶级的特定的立场和观点的影响,又在客观上直接或间接地、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一定的阶级服务;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代表的无产阶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的体现者,成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力量。
但是,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规律的认识及对自己的历史使命的认识并不是一下子就获得的,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无产阶级发展的初期,他们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具有自发性和分散性的特征。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受剥削和压迫的真正原因,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真正敌人是整个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只是把斗争矛头指向经常直接接触的机器设备和个别资本家,这表明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具有发展前途的独立政治力量并负有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这时无产阶级还处于不自觉的状态,还是“自在的阶级”。随着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明朗化和尖锐化,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逐步提高。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产生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和指导、无产阶级先进政党出现之后,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具有自觉性、组织性和政治性,成为“自为的阶级”。这时的无产阶级已经认识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自己的历史使命。
毛泽东在读到《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的这些段落时,把书中基本的要点摘出,批写在书的空白处。他在读到该书中作者说明无产阶级如何从自在阶级变为自为阶级的部分时,批下了“第一期:非常浅薄,不了解资本主义本质,采取了错误的斗争方法,还在‘自在阶级’的阶段”,“第二期:由于日常斗争的实践,资本主义的现实发展了,使得无产阶级懂得了资本主义的本质(剥削关系与阶级斗争关系),马克思主义出现了,进到了‘自为阶级’的阶段”。他还联系中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实践,在阐述无产阶级处于自在阶段的段落旁边,写下“土地问题、中国革命战争问题”,“中国对帝国主义的认识”等批语,并在这些批语的周围加了方框。这些反映了毛泽东对这本教程所阐明的道理的思考。在1937年7月写成的《实践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已经在把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用于分析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所讲的实践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实践,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实践;他阐明“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3页);他还具体阐明,如同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一样,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逐步深刻的过程。他说,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的“第一阶段是表面的感性的认识阶段,表现在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等笼统的排外主义的斗争上。第二阶段才进到理性的认识阶段,看出了帝国主义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矛盾,并看出了帝国主义联合中国买办阶级和封建阶级以压榨中国人民大众的实质,这种认识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才开始的。”(《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9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的学风和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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