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赫胥黎氏此书之旨,本以救斯宾塞任天为治之末流。其中所论,与吾古人有甚合,且于自强保种之事,反复三致意焉。
以天演为体,而其用有二:曰物竞,曰天择,此万物莫不然,而于有生之类为尤著。物竞者,物争自存也。以一物以与物物争,或存或亡,而其效则归于择。天择者,物争焉而独存。则其存也,必有其所以存,必其所得于天之分。自致一己之能,与其所遭值之时与地,及凡周身以外之物力,有其相谋相济者焉,夫而后独免于亡,而足以自立也。而自其效观之,若是物特为天之所厚而择焉以存也者,夫是之谓天择。天择者择与自然,虽择而莫之择,犹物竞之无所争,而实天下之至争也。斯宾塞尔曰,天择者,存其最宜者也。夫物既争存矣,而天又从其争之后而择之。一争一择,而变化之事出矣。
复案:物竞天择二义,发于英人达尔文,达著《物种由来》一书,以考论世间动植物类所以繁殊之故……古者以人类为首出庶物,肖天而生,与万物绝异。自达尔文出,知人为天演中一境,且演且进,来者方将。而教宗抟土之说,必不可信。盖自有哥白尼而后天学明,亦自有达尔文后生理确也。斯宾塞尔者,与达同时,亦本天演……
(我)订立了一个自修计划,每天到湖南省立图书馆去读书。我非常认真地坚持执行这个计划。我认为这样度过的半年时间,对我是极有价值的。每天早晨图书馆一开门我就进去。中午我仅仅休息片刻,买两块米糕吃。这就是我每天的午餐。我每天在图书馆里一直阅读到闭馆的时候。
在这段自修期间,我读了很多书,学习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在图书馆里我第一次看到并以很大的兴趣学习了一幅世界地图。我读了亚当·斯密的《原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约翰·斯·穆勒的一部关于伦(论)理学的书。我读了卢梭的著作,斯宾塞的《逻辑》,和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
——摘自毛泽东1936年在保安同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谈话
《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请找一本给我。《天演论》前半是唯物的,后半是唯心的。
—毛泽东1970年的一个批示(见龚育之、逄先知、石仲泉《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90页)
[解析]
1912年下半年,毛泽东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只读了一个学期就退学了。他觉得,上学校不如自己看书学习。他住在新安巷湘乡试馆,订了一个自修计划,每天到定王台省立图书馆去看书,历时半年。前面引述的同斯诺的那段谈话,便讲的是这期间的事情。严复译的《天演论》,便是这时候读到的。
现在的研究者已经查明,谈话中所列的书单中,除了卢梭的著作之外,其余各种都是当时出版不久正在风行的严复译本。这里的书名,有些是写得准确的,如亚当·斯密的《原富》(即《国富论》),有一些则由于当年谈话时记录和翻译的出入,也许还包括本人的误记,而不准确了。例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马君武的中文全译本是1920年才出版的。毛泽东对斯诺说的,很可能是“一本阐述达尔文关于物种起源和进化学说的书”,就是严复所译,当年风行全国的赫胥黎的《天演论》。密勒(严复译作穆勒)的著作,当时中国只译出两种,都是严复译的,那就是《逻辑学的体系:演绎和归纳》(严译本名《穆勒名学》)和《论自由》(严译本名《群己权界论》)。毛对斯诺说的密勒的书,当是指《穆勒名学》,因为日本人把逻辑学译为论理学;而论与伦二字音形皆近,因而误为“关于伦理学的书”了。斯宾塞的书,当是指他的《社会学研究法》(严译本名《群学肄言》)。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当是指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严译本名《孟德斯鸠法意》)。
应该说,这是青年毛泽东第一次大量的接触西方近代文化思想,对他来说不啻是一次重要启蒙。其中,尤以严译赫胥黎的《天演论》对他当时的影响甚大。
严复(1853——1921),字又陵,又字几道。福建侯官(今闽侯县)人。是福州船政学堂第一届毕业生。毕业后,他在军舰上实习75年,到过新加坡、槟榔屿及日日本各地。1874年,美国侵扰台湾期间,他又随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到台湾,测量海口,筹备海防。1877年严复赴英国留学,入格林尼次海军大学,亲身观察英国的社会制度,研究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辨析“西学”与“中学”的异同。1879年学成归国,任福州船政学堂教习。第二年任天津北洋水师学堂总教习,后升总办,执教达20年。甲午海战后,严复以“中国西学第一者”的优势,更深刻地看到了中国社会弊病的痼疾所在,所以他没有积极参加康、梁所领导的政治变革运动,而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中国近代的思想启蒙事业。严复认为,中国之所以屡战屡败、落后、挨打,是因为人们的思想、观念落后。而欧美两洲自达尔文《物种起源》一书问世后,“学术政教一时斐变”。当时的西方人已经普遍树立了生物进化的观点:物种是经过长期的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形成的。这一观点体现在社会历史观上,则强调社会历史发展也要遵循进化的规律。正是这种承认进化、发展是自然界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根本观点,使西方人树立了厚今薄古、积极进取、不泥守旧法陈规的观点,加上先进的科学技术,使得西方人民富庶,国家强大。以这种进化的社会历史观反观中国,严复指出,中国历史跳不出一治一乱、一盛一衰的历史循环发展。与这两种社会历史观相表里,中西方对古今的价值判别也就不同,从而产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态度:“中之人好古而忽今”,沉溺于祖先的业绩,不重当下的努力;“西之人力今以胜古”,不为前贤所拘,只是执著地向前追求。从这两种态度出发看待社会治理与发展,中国人常常以为“今不若古”,世道日退,而西方人则强调古不及今,世事日进;前者处事安于循规蹈矩,后者注重革新鼎故。正是这种观念上的差别导致了中西方在物质技术等其他方面的差异。所以要学西方、首先就要用西方人的观念来改造中国人的落后观念。欧洲的思想和情感方式,对于顺利使用机器,是和蒸汽、煤炭技术同样必需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与大工业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方式的人才能顺利地使用机器。所以严复要鼓吹欧洲的思想和观念——进化的观念。
进化论是英国的达尔文(1809——1889)创立的。他论证了有机物发展的理论,指出植物和动物的种不是永恒的,而是变异的,现今存在的有机物包括人在内,是少数原始单细胞胚胎长期发育过程的产物,有机界的生物形态由简单演变进化到复杂的途径,主要是通过自然选择,在其生存竞争中,那些对生物有利的变异固定下来,积累加强和遗传下来,于是产生新的物种;那些不利于生存的变异则逐渐被淘汰。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说给予人们一种新的宇宙观,亦即以唯物主义的发展观来观察生物界和自然界,从而结束了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解释生物学的时期。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说有力地驳倒了上帝创造万物和人类的神话,开拓了生物学的广阔领域,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引起了科学界向宗教界的严重挑战。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极为重视,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本书我可以用来当作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基础。”他还说:达尔文的学说“第一次给了自然科学的‘目的论’以致命的打击”。恩格斯说:“他(指达尔文——引者)证明了今天的整个有机界、植物和动物,因而也包括人类在内,都是延续了几百万年的发展过程的产物”。
然而达尔文并没有将进化论运用到社会。最先把达尔文进化论运用到社会的是达尔文的好友、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赫胥黎。
赫胥黎(1825——1895),能文善辩,是达尔文学说的积极支持者。他用笔和舌向宗教界作了不疲倦的斗争。马克思夫人燕妮曾经聆听过赫胥黎在圣马丁堂“星期日人民讲演会”的演说,称颂赫胥黎“给人作启蒙、真正充满自由思想的勇敢的演讲”。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原名叫《进化论与伦理学》,是赫胥黎的一本讲演录,分上下两卷。上卷18篇,多阐述进化论原理,下卷17篇,则论述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关系。
1898年,严复翻译的《天演论》正式出版。严复当时之所以选择赫胥黎的著作是有一番考虑的:与认识自然界的发展变化相比,当时的中国人更迫切需要的是认识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因而《天演论》率先充当了严复进行思想启蒙的工具。在翻译《天演论》时,严复每一节或每一段,都附加上自己长长的案语,对中西文化的异同,对西方学术源流,一一加以评述和介绍。因此,《天演论》绝不单纯是一本译著,它还反映了译述者本人的政治思想。在翻译过程中,严复糅合了达尔文、赫胥黎、斯宾塞(1820——1903,是英国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国家社会有机体学说的创始人。他把世界人种分为优等和劣等两种,认为社会民族间充满着斗争,优等民族消灭劣等民族是符合生存竞争、优胜劣败规律的。)三人的观点,对其进行了合理的加工制作:一方面,他不同意赫胥黎将进化论与伦理学对立起来的观点,而赞成斯宾塞普遍进化的观点;另一方面,他也不同意斯宾塞那套“任天为治”的理论,他要竭力强调赫胥黎“与天争胜”的思想,即:“我们要断然理解,社会和伦理进展并不依靠模仿宇宙过程,更不在于逃避它,而是在于同它作斗争。”(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第57页,科学出版社1973年版)
把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推及人类社会,作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来认识,为的是使人们更进一步认清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而以赫胥黎的“与天争胜”补救斯宾塞“任天为治”理论的目的,则在于要人们认识上述规律后,不应甘做劣等民族,坐待灭亡。而应赶快行动起来进行奋斗,只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团结一致,奋发图强,命运还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的。严复要人们重视的是“自强”、“自力”和“自主”。这一理论,在中国屡战屡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给人们一种当头棒喝,一种绝大刺激。既然弱肉强食是普遍规律,中国如果不变“弱种”为“强种”,就只有亡国灭种。戊戌以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要远比康有为、梁启超的“公羊三世”、“小康大同”这类脱胎于中国传统经典的古色古香的语言更具有说服力,更为深入人心。这些词汇成为当时人们的口头禅,甚至很多人给孩子起名字也用“竞争”、“适”等。继康有为、梁启超之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则用进化论论证其民权代替君权、共和代替专制的历史合理性,掀起了推翻清朝政府,建立中华民国的民主运动。(www.xing528.com)
进化论和严复的思想,对毛泽东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后来他把自己在湖南省立图书馆自学的半年称为“极有价值的”半年。其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接受了《天演论》中阐述的运动、变化、斗争、发展的自然观,即在斗争中求生存,在变化中求发展。青年毛泽东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很多,此不列举。一是强调对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改造,以适应世界发展的竞争潮流。譬如,1917年8月23日致黎锦熙的信中,他说;“天下亦大矣,社会之组织极复杂,而又有数千年之历史,民智污塞,开通为难。欲动天下者,当动天下之心,而不徒在显见之迹”。并提出了“三育并重”、“文武兼备”的主张,力求“变化民质”,造就“身心并完”的一代新民,来挽救国家危亡。此外,进化论还为毛泽东等人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在形成自己核心理论的过程中,不仅吸收了法国的唯物主义、德国的辩证法和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及经济理论,而且注意到了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成果。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万物是相互联系的、发展变化的,同进化论是十分相似的。鲁迅以及中共最早的创始人如李大钊、陈独秀,几乎都是先受到了进化论的熏陶,然后才接受马克思主义的。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还多次提到达尔文、赫胥黎和《天演论》。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表示了对达尔文的钦佩,“历史上新的正确的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常常得不到多数人承认,只能在斗争中曲折地发展。正确的东西,好的东西,人们一开始常常不承认它们是香花,反而把它们看作毒草。哥白尼关于太阳系的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都曾经被看作是错误的东西,都曾经经历艰苦的斗争。”
1970年,毛泽东在一个批示中写道:“《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请找一本给我。《天演论》前半部是唯物的,后半部是唯心的。”这两本书都是赫胥黎写的。他对《天演论》的这个评价,显然是依循马克思主义常说的一个观点:旧唯物主义,在研究自然界的时候是唯物主义的,一旦进入社会历史领域,就很难贯彻唯物主义观点了。
1974年英国首相希思来中国访问,送给毛泽东一张达尔文的照片(有达尔文的签名和达尔文自己写的话:“这是我的确十分喜欢的一张照片,同我其他的照片比,我最喜欢这一张”),还有达尔文《人类原始及类择》的第一版,是达尔文的后人提供的。毛泽东收下后说:达尔文,世界上很多人骂他。
希思说:但我听说,主席很钦佩达尔文的著作。
毛泽东点点头,说,嗯!我读过他的书。帮他辩护的,叫Huxley(赫胥黎)。
希思点头,说:他是十分杰出的科学家。
毛泽东:他自称是达尔文的咬狗。(以上史料,引自龚育之、逄先知、石仲泉《毛泽东的读书生活》第90页)
这里说的是赫胥黎为捍卫达尔文学说,同攻击达尔文学说的人激烈辩论的故事。由此可见,毛泽东对进化论学说及其发展过程的熟悉。
1975年6月,在会见一国外共产党的领导人时,毛泽东又对《天演论》作了更多的评价。他说,不要完全照抄中国。什法师云:学我者病。什法师叫鸠摩罗什,是南北朝人。他是外国人,会讲中国话,翻译了许多佛经。要自己想一想。马克思说,他们的学说只是指南,而不是教条。马克思自己说的。中国有个学者叫严复,他引了什法师的话。他会做翻译,他翻译的《天演论》上面说的。他不说是翻译,而说是达旨。这本书(指《天演论》)是赫胥黎写的。Huxley(赫胥黎),他是英国人,拥护达尔文的。他自称为达尔文的“咬狗”。不可知论就是他说的。德国人康德就是不可知论。赫胥黎说康德是不可知论,只能认识表面,不认识本质。他(指赫胥黎)在自然科学方面是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方面是唯心主义,他赞成印度的佛教哲学。所以马克思说他是羞羞答答的唯物主义。
总之,毛泽东在成为马克思主义以后,对进化论及《天演论》的评价始终是一分为二的。他推崇其在自然科学方面的唯物主义贡献,又指出其运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唯心主义缺陷。的确,用“物竞天择”的生物学规律来解释社会发展和历史进化,是不科学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想把历史的发展和错综性的全部多种多样的内容都总括在贫乏而片面的公式‘生存斗争’中,这是十足的童稚之见。”《天演论》和进化论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后,其社会影响也就消失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取代和远远超过了《天演论》的影响、作用和历史地位。
毛泽东也是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待进化论的。1949年9月16日,他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说过,为了抵御帝国主义,“中国人被迫从帝国主义的老家即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武器库中学来了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等项思想武器和政治方案,组织过政党,举行过革命,以为可以外御列强,内建民国。但是这些东西也和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一样,软弱得很,又是抵不住,败下阵来,宣告破产了。”这失败,不是作为自然科学学说的生物进化论的失败,这个生物学学说被事实证明为真理,是不败的;这失败,是朴素的进化论历史观的失败。
在本条目开头引的毛泽东1936年同斯诺的谈话中,毛泽东还提到他早年在湖南省立图书馆自修时,读了“约翰·斯·密勒的一部关于伦(论)理学的书”。这本书很可能是《穆勒名学》的误记。
误记出在伦理学与论理学之间。伦理学是关于人类社会道德现象的科学,也称道德哲学。毛泽东早年读过泡尔生的伦理学书,还作了很多批注。论理学即我们今天所说的逻辑学,它是关于思维(及其表达)形式的规则的科学。当时的学术界,把这门科学称为论理学,把形式逻辑称为“形式论理学”。
西方的逻辑学传入中国后,对于Logic这个术语,曾有过多种译法。最初是参照中国古代的名家和名辨思潮,译作名学、辨学,《名理探》、《穆勒名学》便属此类。“论理学”是日本人的译法。中国学术界借鉴了这个译法。30年代初译的苏联哲学教科书,大都采用这个译法。那时也有译为“理则学”的,孙中山就十分推崇这个译法,他说:“凡以论理学、辨学、名学而译逻辑者,皆如华侨之称西班牙为吕宋也……吾以为当译之为‘理则’者也。”(《孙中山选集》第130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这些,其实都属于意译。直接音译为“逻辑”,是章士钊首倡。他在梁启超办的《国风报》第29期上,署名民质发表《论翻译名义》一文,第一次倡议将英文的“Logic”直译为“逻辑”。但是,到30年代,学术界还未普遍采用。斯诺记录那次谈话所使用的是英语。在英语中,伦理学(Ethics)与论理学(Logic)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对中国人来说,则只有一字在发音上有平仄的差别。听者辨音不准,就可能造成误译。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今译弥尔·密尔(1806——1873),史称小穆勒。他确有伦理学方面的著作。小穆勒在其父老穆勒即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的精心培养下,一生涉猎的学术领域较广,著述甚丰。他不仅是古典归纳逻辑的集大成者,还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创始人。但是,在毛泽东所说的时间(1912年)以前,穆勒著作的中译本只有两种。一种是《穆勒名学》(原名为“A System of Logic,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直译应为《逻辑学的体系:演绎和归纳》),最先由金陵金粟斋1905年出木刻本;另一种是《群己权界论》(原名为“On Liberty”,今译为《论自由》),这是一部社会政治方面的书,最先是由商务印书馆1903年出版。这两部书均为严复所译,在辛亥革命前后流传颇广,影响也很大,它们都可能被毛泽东读到。
《逻辑学体系》于1843年在伦敦出版。全书分6卷:名词及命题,推理,归纳,属于归纳推理的一些方法,谬误,道德科学的逻辑。严复所译的《穆勒名学》,只译了该书的导言。第1、2卷和第3卷的前13章。该书以研究归纳法为主,其中关于契合法、差异法、共变法、剩余法等确定现象原因的归纳方法的表述,很有建树。
在辛亥革命前后,逻辑学对中国人来说还是一门比较生疏的学问。严复译《穆勒名学》和《名学浅说》,“这两部书当时很负盛名,可是能读的人并不多。”(冯友兰《哲学回忆录》,载《中国哲学》丛刊第2辑)19岁的毛泽东读了《穆勒名学》,增长了逻辑知识,掌握了思维的逻辑技术,也形成了时刻检查自己思维和表达的逻辑性的良好习惯。1920年11月26日,毛泽东给新民学会会员罗学瓒写信,谈论四种常见的“论理的错误”,包括以感情论事,时间上以偏概全,空间上以偏概全,以主观概客观。他说:“我自信我于后三者的错误尚少,惟感情一项,颇不能免……我于后三者,于说话高兴时或激烈时也常时错误,不过自己却知道是错误,所谓明知故犯罢了”。虽然他说的4种错误并不都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逻辑错误,但这反映了他注意从逻辑学的角度辨别正误,反思、发现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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