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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爱国年度工作规划(精选2篇)

时间:2024-12-16 工作计划 晴浪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提升农村卫生水平,本年度将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整治活动,增强群众卫生意识,营造清洁宜居的生活环境,促进村民全体健康。
第1篇:乡村卫生爱国年度工作规划

农村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在即将到来的20xx年,镇党委和政府将紧密结合县爱卫办的指导思想,围绕“提质、扩面、促深度”的发展目标,以“全民清整•美丽宁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切入点,有序推进各项卫生工作,确保镇内卫生环境的持续改善与提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推动镇爱国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社区将建立专门的爱卫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的工作体系。各社区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确保任务和责任明确到人、到点和到时间,做到定期检查,动态调整,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严格爱卫标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

按照县爱卫办的《卫生县城创建规划》,将实施全面的城乡一体化卫生创建战略。

1. 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工作,计划争创2个市级卫生社区、1个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个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并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

2. 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资,特别是城区的绿化、美化和亮化,提升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3. 加强综合执法管理:规范市容市貌、市场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城镇环境整洁有序。各社区需按照标准细化任务,精心组织,尤其针对居民小组、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开展卫生治理,确保各个角落都保持干净。

三、强化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卫生宣传教育将作为爱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采取生动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宣传健康知识。建议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板报,并每季度更换内容,以激发居民的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开展综合整治,提高整治效果

镇爱卫办将定期组织卫生死角及“牛皮癣”顽疾的集中整治,通过各社区与城市管理结合,再次深入排查卫生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环境卫生常态良好。

五、抓好除“四害”和传染病防治,净化居民生活环境

除“四害”工作将成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我们会做到常抓不懈,重点开展春秋季节的灭鼠和夏秋季的灭蚊蝇、蟑螂等活动,以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六、严格检查考核,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为了保持卫生环境的持续改善,镇爱卫办将继续加大卫生检查的力度,鼓励各社区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和检查。改进卫生检查考核机制,以月度抽查、季度考核和年度评定的方式,确保结果公正透明,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确保不达标的社区不会享有评先评优的资格,切实保障卫生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通过上述多方面的努力,我们期待在20xx年实现镇内环境卫生的全面提升,推动“美丽宁乡”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2篇:乡村卫生爱国年度工作规划

农村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加速推进卫生强县建设工作,我们将以党的最新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实施,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将统筹城乡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以有效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为目标。

二、创建目标

本年度,我们计划从乡镇街道)入手开展创建活动,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估各乡镇(街道)的卫生工作发展水平,推动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及公共卫生队伍的建设,确保基层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县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包括古市镇、象溪镇、大东坝镇、新兴镇、赤寿乡及枫坪乡,预计将在20xx年内完成创建工作。

三、申报和考核标准

符合申报的乡镇(街道)需具备市级以上的卫生乡镇(街道)称号,且所属卫生院已获得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200强卫生院的称号。此外,辖区需在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的传染病暴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件,且未产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的情况。考核内容将涵盖政策保障、机构建设及卫生工作水平等,总分为100分,具体细则附后。申报乡镇(街道)自评指标须合格,符合评分标准,并达到90分以上。

四、申报与管理

申报的乡镇(街道)需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过初评合格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正式申请。市政府将委托卫生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在审定后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与表彰卫生强乡镇(街道)。此项工作将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合格的乡镇将继续保留称号,不合格的则会受到相应的警告或取消称号处理。被取消称号的单位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考核。

五、工作步骤

1. 组织实施阶段(截止7月31日)

各创建单位需积极开展组织建设、资料整理及自查自评等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并制定方案,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细化任务分工并明确责任,确保按照考核细则实施创建工作。各单位需在7月底前向县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2. 初评申报阶段(8月1日-31日)

县政府将委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各单位应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于8月底前向市政府申请创建。

3. 迎接验收阶段(9月-11月)

各单位需查漏补缺,认真整改,以全面提升卫生工作水平,为上级的验收做足准备。

六、创建要求

1. 加强领导

成立省卫生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局等应做好创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 组织动员

要广泛宣传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发动群众,做好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卫生部门应通过示范试点,总结经验,推广成功案例,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

3. 注重实效

各单位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创建标准,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所有创建活动应注重实际成效,以达到提升公共卫生水平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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