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农村实施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支持,积极服务于我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要工作,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事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大政方针,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布局,努力构建一个覆盖城乡、以法律服务团队为实施主体的社会法治建设新体系。通过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一体化,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和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服务对象、单位与期限
服务对象: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及5个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签署覆盖率达到100%。
顾问单位:由全县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
顾问期限:本次顾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
三、主要任务
1. 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帮助农村经济发展与政策实施。
2. 推动和谐农村建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促进各类社会关系的和睦相处。
3. 助力“民主法治村”建设:通过法律教育和宣传,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促使村民参与民主法治建设。
4. 维护困难村民的合法权益:关注农村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支持,实现法律公平与正义。
四、服务形式
1. 法律咨询与释法解疑: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农村居民在法律问题上的疑惑;
2. 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协助村民共同修订或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及协议,确保其合法性与可执行性。
4. 法律援助:帮助财力困难的村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5. 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其他涉法事务的协助,确保村民在法律事务中的便利与权益。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服务意识:法律顾问要树立服务社会、奉献基层的意识,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与效果。
2. 定期沟通联系:各法律顾问需与顾问单位保持紧密联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走访,为乡镇政府及村庄提供法律体检及意见。
3. 创建法律顾问示范点:继续推进红星街道红星社区、鹤溪街道三枝树村、大际乡潘宅村法律顾问示范点的建设,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水平。
通过切实实施以上工作计划,旨在增强农村的法治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贡献法律智慧和力量。
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 法律咨询服务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涵盖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处理、土地纠纷等多个领域,帮助村集体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2. 参与重大法律活动
应村集体要求,参与重大法律活动,协助拟定谈判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策略。
3. 制度与规范制定
协助村集体设计、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及村规民约的实施程序,提高村集体的治理能力。
4. 债权债务处理
接受村集体委托,协助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参与与村集体相关的所有诉讼业务,确保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5. 加强公共宣传
在村集体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多种公众传播媒介如报刊、电视等,发表公开声明,积极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6. 律师函的使用
经专业律师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代表村集体对外发出《律师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 法律知识宣传
定期向村集体介绍最新出台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信息,提供规避法律风险的建议或对策,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根据村集体的具体需求,法律顾问的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定期会面
每季度安排固定的时间与村集体进行面对面交流,处理重要法律事务。同时,通过电话进行日常的问题解答与处理。
2. 应急响应
在紧急情况下,村集体可随时联系法律顾问,顾问会快速响应,亲自到村集体现场解决问题。
3. 代理业务
代表村集体到仲裁机构、法院等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为村集体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服务。
4. 指定联络人
在法律顾问任期内,村集体可以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以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和问题迅速解决。
三、工作程序
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处理遗留问题
首先着手解决待处理的历史遗留法律事务,确保无遗漏。
2. 应对紧急事项
对于当前迫切的法律问题,及时介入,参与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的诉讼活动。
3. 预防为主
在完成紧急和遗留事务后,将重心转向减少和预防纠纷的法律事务,制定长远的法律风险防控策略。
本律师将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尽心尽力处理村集体委托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并确保保密工作到位,妥善处理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标题:2023年度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表
一、深入贯彻上级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要求,各帮教小组在接到衔接通知书后,应迅速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并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档案,确保帮教工作的有序推进。帮教小组在安置乡的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及“三帮一”的模式,确保“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方面落实到位。
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
各村帮教小组应认真研究本辖区内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与生活条件,收集回归人员的详细资料,并据此调整工作布局,确保帮教措施的有效实施。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帮教工作。
三、建立见面和谈话机制,开展有效沟通
安置帮教的工作人员必须尽快与刑释解教人员取得联系,根据其文化程度和思想状况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以简明易懂的语言宣传当前的社会情况、法律法规,以及村规民约等基本信息。同时,要通过定期谈话与帮教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与回归社会后的困难,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避免漏管失控现象
各安置帮教管理机构在收到人员名单后,必须逐一核实,建立一人一档的详细档案,并完善帮教责任书,确保各项帮教措施的实施。应特别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与监控,确保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晰,情况明了,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五、增强与派出所的信息共享
应定期将正在帮教的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以及相关登记信息与派出所进行通报,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对于“三无”、“三假”人员及重点帮教管理对象,务必保持密切关注,协同列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六、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为帮教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落实帮教安置工作的相关职责,使帮教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为刑释解教人员的顺利回归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安置工作,助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重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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