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信访维稳工作计划的制定
20xx年信访维稳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活动,力争在我市建立起“以民生为导向,以规范为手段,以建设为基础,以办案为核心,以创新为特色”的信访工作新模式,确保管理科学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
20xx年的工作任务包括:将来访总量控制在3.2万人次以内,尤其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信访;确保初信初访的办结率达到98%以上;市级交转信、案件的办结率保持在100%,信访案件的“案结事了率”需达到95%,并将新发生案件的重信重访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动“老户”案件的化解,争取化解率达到85%以上;建立党政领导的公开接访长效机制,实现市委常委、县委常委的公开接访达标100%。为实现这些目标,将采取以下九项措施:
一、建立接访新标准和来访新制度。接访的程序需涵盖接待、转交、办理、督查、归档等环节,确保“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计划在本年度内搭建电子办访系统,实现接访的全程电子化,以提升办访效率。同时,通过法治宣传、主动下访、公开接访等方式来规范上访行为,确保各环节的制度和培训落实到位。
二、突破信访老思路实现信访结合。针对同一事由诉求的信访案件占比较高,需加强信和访的联动,防止信转访现象,优化办信效率。将整合信访资源,探索“来信下访”机制,并推动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大下访”格局,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规范信访复查复核程序。针对在复查复核工作中的困难,需通过深入研究、健全制度等方式进行解决,提高信访复查和复核案件的处理水平,提高公众的信任度。
四、加强联席会议的管理效能。联席会议在处理信访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强化对人员和职能的明确。应在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方面进行优化,使其职能得以全面发挥。
五、完善特护期的维稳机制。基于“三线防控”策略,探索相应的措施,以降低非正常上访的发生,确保大规模活动时的稳定性,尤其关注驻京劝访工作的优化。
六、加强督查、考核机制与追责。鼓励信访部门灵活开展督查工作,将其纳入信访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考评体系,严惩违规的工作人员,以提升信访工作的公信力。
七、强化信访调研与决策参与。应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可行性方案,尤其在房地产、法律问题等领域开展深入调查,确保能够落实解决方案。
八、改善工作环境与提升人员素质。完善信访工作的条件和设施,通过培训与交流提升干部的专业水平,探索信访人员的互相挂职机制。
九、激励多个部门对信访工作的投入。通过提升信访人员的待遇和加大宣教力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将各类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纳入信访目标责任制评估范围,确保信访工作的全面推进。
20xx年信访维稳工作计划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信访工作新理念,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在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理解群众诉求,以服务为导向。应当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及时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拓宽信访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确保信访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二、优化信访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信访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领导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组织要加强协调,规范信访办理流程,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同时,建立信访情况公示制度,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信心。
三、加强信访排查与预测,主动化解矛盾
信访工作的前期排查是基础,应在基层建立健全信访排查制度,实行定期巡查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重点关注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确保在矛盾升级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整改。
四、落实信访办理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对信访案件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懈怠,明确案件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提升办结率。在处理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实践,善于运用调解和协调方式,妥善应对群众合理的诉求,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恢复社会和谐。
五、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提升信访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政策法规,增强沟通能力。同时,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励信访工作者履行职责,鼓励其在工作中创新,通过自身提升,对外树立良好的信访形象。
通过上述措施,力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取得实效,服务广大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加强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局的实际情况,制定xx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机制,明确责任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信访条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围绕全市发展需求,推行“统一管理、资源整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方针,充分贯彻“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责制,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及系统中的重大综治和维稳问题,与各区环保分局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签署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组织架构、人员、经费和制度都得到保障,形成合力,以推动社会维稳和综治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
增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和处理,建立有效的排查和调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矛盾,及时报告不稳定情况。主动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重大纠纷、群体事件及突发情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设立环境应急信访中心,完善应急方案,加强培训与演习,确保能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故。
三、实施社会风险评估
坚持综合治理与根本性治理相结合,强化矛盾产生源头的管理,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改革、项目和活动,严格按照《xx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发挥源头预防作用,努力减少矛盾发生。未进行评估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严肃追究责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预警与预测能力。
四、推动平安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平安单位”、“平安社区”等项活动来建立稳定的治安环境。着力加强内部安保和管理,确保无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开展“平安系统”、“平安机关”、“平安家庭”等系列活动,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保障活动落实有效。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驻点工作人员,协调落实市综治委的联系工作,每年至少两次开展联系点的实践活动。制定《xx年度xx市环保局综治维稳工作要点》,强化宣传,规范档案管理,保证年度经费的保障。各基层单位要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年底对各区分局及单位进行考核,确保目标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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