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些常见的有害微量元素,在本章所叙述的贵金属首饰中,尤其一些仿真饰品中最为多见。常见的有害微量元素主要是镍(Ni)、砷(As)、镉(Cd)、铬(Cr)、铅(Pb)、汞(Hg)、锑(Sb)、钡(Ba)、硒(Se)等[对于一些放射性元素如铀(U)、钍(Th)等另作阐述]。
因在首饰中加入这些有害微量元素,会使首饰表现得更靓丽多彩。价格本身就便宜,易使人忽略了安全。长期佩戴有害元素过量的饰品会对人体有极大的伤害。
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文员会于2012年6月发布了《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 28480—2012),于2013年5月1日实施。
在该国标中对有害元素的限量首先是镍,用于耳朵活人体任何其他部分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使用的制品,其镍的释放量应小于0.2μg/(cm2·week)。
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耳环、项链、手镯、手链、戒指、表链、拉链等,镍释放量应小于0.5μg/(cm2·week)。这类制品表面有镀层的其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在正常使用的两年内,镍释放量仍应小于0.5μg/(cm2·week)。
采用金属材料制成的饰品或其部件,其中有害元素的总含量应小于或等于表15-10-1中相应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表15-10-1 饰品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最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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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首饰中铅的总含量应小于或等于300mg/kg,其他有害元素的总含量应小于或等于表15-10-1中的最大限量,其溶出量还应小于或等于表15-10-2中相应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
表15-10-2 儿童首饰中有害元素溶出量的最大限量
采用其他材质制成的饰品,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众所周知,平常有人佩戴某些金属首饰,皮肤会发痒,有的会发炎,有的甚至溃烂。有些人认为,如果佩戴金属首饰而感到不适,首饰就是假货、K金、镀金或仿金,若无反应就是纯金。这些都是首饰中所含有害元素对人身体明显的伤害。更有甚者佩戴一时不易发觉,而长期佩戴才对人体直接或间接的酿成严重后果。如镍达到一定含量会引起接触性皮炎;铅会引起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的损伤;铬会在人体内肺、肾、肝中聚集致伤;汞则易于经血液循环运送到身体各部,致使中毒,损伤脑组织或转移到肾脏致伤;砷会破坏细胞膜;镉会损伤呼吸道、肝、肾及骨骼。
放射性元素铀(U)、钍(Th)等可影响生育,危及人们的生命。如前文所述的埃卡石最初被人们用作首饰原石,就因其含铀、钍而被禁用。
关于放射性元素问题另有规定,在此不作评述。但是对一些宝石矿物如独居石((Ce,La,…)[PO4])、锆石(Zr[SiO4])、海蓝宝石(Be3Al2[Si6O18])等某些个别的有可能含放射性元素的或可能含一些有害物质,一经鉴定或检测机构测出,会当即制止使用。
而事情总是两方面的,随着人们身体个性差异,也有虽受有害元素影响而无明显表现者,这可能因每个人的身体体质不同,受不同的有害元素影响表现有所不同。这些都是要进一步研究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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