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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一夫一妻制的介绍

时间:2023-03-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853年春定都天京(今南京)后不久,太平天国就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一夫一妇,理所宜然”,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同时要求男女分开住,并将已婚的男女强行分居。天国的领袖们并不受此限制。1852年除夕,太平天国便在武昌阅马厂选妃,一共挑选了60名有殊色的少女。

太平天国的一夫一妻制的介绍

金田起义前,洪秀全就颁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的规定对男女进行严格隔离。在急行军时,对“男女”作区分,实行军事化管理实不足怪。可是在打下大片江山后,太平天国领导层并没有因时变通,反而走向了极端,将这种举措推广到整个社会,把天国活生生地变成“军营”。

1853年春定都天京(今南京)后不久,太平天国就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一夫一妇,理所宜然”,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同时要求男女分开住,并将已婚的男女强行分居。以都城天京为例,全城居民以25人为单位,分别按照性别被编入男馆或女馆,俗称“男营”、“女营”,民女入馆后,“无论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余人为一馆”。这些被组织起来的民女不得缠足,一律被勒令放足,且不得穿裙,以便于从事削竹签、搓麻绳、挖壕沟、盘粮等后勤劳务;手巧的女子则被编入绣锦衙,其绣花处曰绣花馆,算是上差。男馆则叫师帅、旅帅,其成员则有牌面、牌尾之分,前者为青壮年男子,除在手工衙营务工或运粮搬物外,还随时奉调出征;后者为老人和幼童,主要承担煮饭、打更、放马、割草之类的轻体力活。夫妻也不得同宿,婚娶之事自然就无从谈起。

上述就是太平天国宣扬“天下多男子全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的部分真相。其实民众以“兄弟姐妹”相称,看似人人平等,但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从事生产的机器而已——情感、欲求被剥夺、家庭被消灭,人已不能称之为人。

太平天国实行禁欲主义,平民只要与异性发生关系,即便过夫妻生活,也格杀勿论

太平天国禁止夫妻同居外,还特别强调“男女授受不亲”。《天条书》第七天条就要求“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洪秀全在永安还专门降诏,吩咐“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太平军禁律则规定得更为具体而又严苛——“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

太平天国《天条书》

也就是说,天平天国的民众只要是和异性发生了性关系,无论是两情相愿,还是强奸,都是犯下“奸淫”罪,格杀勿论——即便过夫妻生活。

如此荒诞的律令下,咄咄怪事就难免发生。当时有官兵将脏衣服送给民妇洗浣,或者请民妇缝补衣服,但当时这可不算小事一桩,领袖们看来这事“既已私相授受,难免眉目传情,不可不防微杜渐,以儆歪风”,宣布“嗣后如有官兵雇倩民妇洗衣缝纫者,概斩不留;其有奸淫情事者,男女并坐”。再有,男子赴女营探视家人,也一律被挡在门外,不得入内。一则时人记载说,天京女馆“不准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于馆外遥相语”。连家人都不得相见,这不是天荒夜谈。一份太平天国的官方资料,1854年刊行的《天情道理书》亦写道:“即有时省视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属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不得径进姐妹营中,男女混杂。斯遵条遵令,方得成为天堂子女也。”

当然,客观地说,严格隔离男女的政策有其积极的一面,既有利于太平军整肃军纪,同时有保护妇女的作用。在攻占南京之初,一名士兵欲强暴某店主的童养媳,因对方不从而用剪刀将其刺死,结果随即就被拿获,“讯明枭首示众”。就连敌视太平军的读书人也不得不承认:“贼禁奸淫最严,淫曰‘犯天条’,立杀,虽广西老贼不贷。”正因为法令森严,具有很强的威慑力,所以,太平军早期的军纪比较严明,强奸民女之事极少发生。

实行禁欲主义与洪秀全憎恶淫乱有关,洪秀全将“淫”列为六恶之首

太平天国之所以推行严别男女政策,一方面出于整肃军纪之需,一方面与洪秀全在此问题上的认识或态度有关。

洪秀全一直将男女淫乱作为社会病态来批判,这与他起义前的经历有关。洪秀全曾数次赴广州参加科举,当时,广州作为中外商贾云集之地,卖淫业十分兴盛。据载,“广州艳迹,以珠江为最,风月繁华,尤聚于谷阜”。洪秀全耳濡目染, 对此有着深切的感受。在早年撰写的宗教宣传品《原道救世歌》中,洪秀全列数了世间6种“不正”的行为,强调“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告诫“自古善正无异德,只将正道淑其身”,奉劝人们返璞归真,不可“乱常而败伦”。(按:作为上帝的对立面,上帝教中的“妖”具有宗教、政治伦理三层含义,既指灵界的异教诸神及其偶像(“死妖”),同时又指世间的清朝统治者和拜邪神、行邪事之人(“生妖”)。又,“盍歌麟趾咏振振”中的“麟趾”指《诗经·国风·麟之趾》,该诗描述周文王的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无犯非礼。)洪秀全将“淫”列为六恶之首,认为这是人变为“妖”的标志,可见他对淫乱的憎恶程度。尽管其本意是为了针砭当时污浊的社会风气,但起义立国后,洪秀全把思想付诸行动了。

但领袖们广选嫔妃、妻妾成群,与其对平民实行的禁欲主义形成强烈反差

太平天国实行严厉男女隔绝,甚至拆散夫妻的共同生活,但这仅仅局限低级官员和平民百姓。天国的领袖们并不受此限制。他们广选嫔妃、妻妾成群,过着帝王式的淫奢生活,与其倡议的禁欲主义形成了强烈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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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内讧。内讧原因之一是特权阶层的权利不一

早在定都天京之前,1851年11月洪秀全在永安降诏宣布:“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即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1852年除夕,太平天国便在武昌阅马厂选妃,一共挑选了60名有殊色的少女。定都以后,每逢首义诸王寿诞之日,照例要在城内女馆中选妃。据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一书记载:“各王寿则洪贼选妃赐之,谓以酬其功,伪王固辞而受其一。洪贼及贼子寿,则各王选妃进贡,贼亦辞而受其一。选妃法,各军女巡查将本军中幼女,自十二岁至十五岁眉目清楚者,择出十余人,交女军帅装饰,送之检点;检点复于数百人中选择数十人进之伪王。伪王或留一二人,余各令回军。天王亦如是。”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中的说法与此大体吻合,内称“贼伪各王生日,必先逼选民女百余人,由伪丞相蒙得天再选,约需十五人以进各贼。每次天贼六人,东贼六人,北贼二人,翼贼一人,谓天父怜各人劳心过甚,赐来美女也。”选妃搅得民间鸡犬不宁,“号哭之声,呼天抢地”。

到了1855年,洪秀全甚至颁布多妻诏诏令:“今据天旨,朕诏西王可有十一妻,南王可有六妻,至十以下各级官员,毋须争论。……。今允东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有六妻,高级官员三妻,中级官员二妻,低级官员以及其它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级递减,上多下少,切莫妒忌。”诏令严格规定了各级官员占有妻妾的数量,确确实实表明了太平天国各王实行多妻制,并从上而下普遍推及到所有中上级官员,而从侧面看出,当时太平天国领导阶层享受的权利是分等级的。

洪秀全拥有后妃88人,“男尊女卑”思想深顽,并不是所谓“先进的中国人

那么,天王后宫规模究竟有多大?早在1851年春,洪秀全就已经拥有15名后妃,定都后“增补”过后宫,最终达到88人之多。至于各王女眷逐年的具体人数,现已无从考证。

和其清廷比,“88个女人”的确多了些,咸丰皇帝被讥“好色”,后妃不过20多人,后妃最多的清廷皇帝康熙乾隆,也只和洪秀全的坐拥的差不多。当然,由于当时天王府里似乎没有宫女,“88个女人”既是办事员,又是服务员,考虑到历代帝王宫殿里没名没份的宫女,同样随时可能履行“侍寝”义务,洪秀全的“荒淫”也不能说很过分。

 此外,多妻制与荒淫纵欲并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或者说因人而异,但两者之间无疑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由于史料匮乏,太平天国领导人的私生活扑朔迷离,令人难窥其详。但有一定可以肯定是,洪秀全的“男尊女卑”思想十分深顽。洪秀全在《天父诗》中给缤妃们定下了无数清规戒律,要求她们“看主单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天王旨到金锣响,立即跪接呼声和。他还规定了所谓“十该打”,凡是缤妃“服事不虔诚,、“硬颈不听教”,甚至“起眼看丈夫”、“眼左望右望”,皆在该打之列。谁在平时多说一句话,也就该“五马分尸罪不赦”。‘天父”是太平天国的最高崇拜者,《天父诗》是天国人士必须遵奉的信条。而在五百多首《夭父诗》中,却有四百多首是洪秀全借天父名义来训诫后宫殡妃的。可见,洪秀全本人也沿袭封建帝王的多妻制,其思想与帝王并无二致,更并不是某些人所言是个“先进的中国人”。

“人人皆兄弟姐妹”只不过是幌子,领袖们沉溺女色,为太平天国的覆灭埋下祸根

或许按照当时的标准而言,太平天国领袖们的问题不在于有很多女人,历朝历代一国之君玩女人乃常事,而太平天国的覆灭有着诸多因素,领袖人的沉溺女色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因子罢了。

金田起义的口号是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

但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太平天国的婚姻政策上下有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其所谓“人人皆兄弟姐妹”只不过是幌子,而这种做法着实有损民心。一名曾经身困城中的士子就此愤愤不平说:“夫妻相处亦为奸,惟逆贼逼夺民女则不犯……贪淫贼之本心,但禁人而已。”就连杨秀清也在诰谕中承认,天京民人“以为荡我家资,离我骨肉,财物为之一空,妻孥忽然尽散”,以至于“嗟怨之声,至今未息”。覆灭的种子早已埋下。

领袖们贪图女色,也让太平天国政治日趋腐朽,造就了内部更加森严的等级制度。太平天国的地方官员为了取悦上级不惜进献美文。1853年,常熟、昭文二县“贼尽搜其妇女、货宝而西,陆续异送江城。”1860年,在苏州“取美女七百余置诸舟,送金陵,备伪天王妃殡用,曰贡女。每岁一贡,总计凡四贡’,另外,各地乡绅为了迎合太平军官员将妻女或乡邻美女进献。1855年,安徽高淳湖西乡民将许叔平的妻子进献。1860年,姚济家乡一位“文士某”‘以己女进献”,并胁迫乡邻二女一起进献给一王姓太平军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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