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演进
西方国家高校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大学,它是作为社会和经济主流之外的一种崇高的文化共同体而存在的。为了提供课程计划和保护师生免受教会和国家以及城镇居民的影响,教师和学生组成了“社团”(University)。伴随着大学的发展、科学和哲学研究的进步、学生主体意识的提高,学生事务工作经历了从“替代父母式”到“学生人事工作”,再到“以服务促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最终成为与学术同等重要的大学事务。
(一)初始期——“替代父母式”
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学生生活除学术活动外,主要表现为:饮食住宿、资助活动、学生权利、学生与城镇居民的关系以及学生在大学管理中的角色等等。院长或其他学生人事管理人员根据章程对学生生活加以管理。这个时期的学生活动没有课内课外、学术非学术之分,不论是智力训练还是行为操练都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欧洲中世纪的大学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生事务工作。
虽说如今的西方国家高校无论是办学规模还是组织架构,与中世纪的大学相比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学生事务工作的理念、方法、内容等各方面也有了极大的更新和拓展,但学生事务工作的主要特征仍然深受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影响。如在美国最早的哈佛学院、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大学校长和教职人员承担了学生教育的主要职责,学院则根据学校规章对学生负有教学和指导的责任。学校实行的是对学生提供住宿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认为学生就是学院的社会成员,有权享受学院的公共设施。学校在学生居住区设立了教室、教堂和师生寝室,教师与学生共同生活。家庭式的教育环境有利于学校直接监督学生的生活,履行学校的家长式的职责,也有助于学生智力水平的提高和道德推理能力的养成。可以说,这个时期的西方国家高校学生事务工作,是一种“替代父母式”(In Loco Parents)的只关注学生基本生活需要的工作模式,它包揽一切,学校在学生事务工作中拥有完全的控制权。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从德国开始,大学职能由人格陶冶,培养传教士、绅士转变为以教学与研究并重,提倡学术,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和合格公民。大学职能的演化,导致高校规模扩大,教育结构变革,学校教育转向学术方面。教学人员的专业角色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工作重心从全面关心学生转向强调课堂教学和学术研究。“Publish or Perish!”(要么出书,要么被淘汰),折射出教员们当时对学术的忠诚和热衷于研究的心态。这为专职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设立创造了机会。1890年,布瑞吉斯被任命为哈佛的学生院长,专门负责处理学生事务,这标志着学生事务工作作为高校中相对独立的部门而诞生。与此同时,学校的行政角色不断分化,文秘、注册主管、主要事务官、教务长、女生部长、男生部长、入学指导长等行政人员先后出现。他们的工作使教学人员免除了与教学无直接关系的事务,不仅提高了学校组织运作的效率,而且使学生事务工作人员成为替代学校履行家长部分角色,即教养学生的监护人。
(二)发展期——“学生人事工作”
1899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校长哈珀致信布朗大学,信中第一次提出“对学生的科学研究”的说法,并断言它“将会成为美国大学工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似乎是学生人事运动的先兆。
19世纪学校事务学术化后,学生事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吸纳青年学生课外活动的过剩精力,控制学生的违纪现象。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对学生课外活动的作用与认识进一步提高,课外活动不再被认为是对课内学习的威胁,相反被看做是对学生人格塑造的途径。不久,心理测验在西方国家蓬勃发展,各种智力测验和职业方向测验对学生事务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学生人事运动”在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高校中应运而生。它要求必须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才能对各类心理和职业测验进行科学解释、有效实施和管理,同时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要求开设多样化的培训课程。伴随着“学生人事运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西方高校成立了独立的学生事务工作部门,设立了更加职业化的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在美国,到1920年前后,几乎所有具有相当规模的高校都设立了“男生部长”和“女生部长”,分管男、女生住宿、纪律和活动等学生事务工作,学生事务工作逐渐走上了“学生人事工作”(Student Personnel Work)的道路,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岗位定义更加清晰,学生事务工作的范围不断拓展,学生服务的职能不断加强。学校从小型的英国式居住学院方式转变成公寓式并给已婚学生提供住宿公寓,学生健康项目增加迅速,校园咨询业全面展开,这一切也导致学生事务工作者的数量不断增加。(www.xing528.com)
1937年,美国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学生事务人员的价值观点》(The Student Personal Point of View),提出了学生工作的一系列原则。这是美国高校学生事务领域的一个重要文件,文件中的原则至今仍是指导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依据。文件中的核心哲学认为:高等教育基本目的之一是保留、传授、丰富重要的文化要素,如学术、研究、创造性想象、人类经验的产品等。实现这一目的和帮助学生发展其潜能,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正是大学和学院的任务。文件还指出学生事务人员应具备相信个人的价值、相信平等、相信世界给每个人都有一个容身之地、相信一个人从其经历的人生所进行的积累会继续,会逐步走向独立等信念。《学生事务人员的价值观点》同时正确地预见了“学生事务人员”将会加入商业事务和学术事务,学生事务工作部门会成为大学的主要部门之一。
从总体上看,到20世纪前半叶,西方国家高校学生事务强调的主要还是学生行为控制和福利,如学生纪律、职业指导、身心健康、资助及食宿等,目的是为了创造优越的环境,保证学生专心、有效地学习。这个阶段的学生事务工作主流是学生人事工作,但是“替代父母式”的学生事务工作模式和哲学观的影响仍然依稀可见。
(三)成熟期——“学生服务和发展”
“学生服务”(Student Service)可以说是学生人事工作的继续,也是西方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走出困境迎来生机的标志,是“二战”结束后学生事务工作复兴的重要成果。
由于战后大量退伍军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使西方国家公立高等院校的学生人数急剧膨胀。学校忙于扩建学院,教师疲于应付学生对教学和学科的需求。这样,对学生生活的管理都留给了男生院长、女生院长、学生院长及其助手们。学生事务及其工作人员的地位和作用重新得到重视,各国的高等教育在服务观念上也出现了新的转变。1949年,美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与1937年《学生人事工作宣言》同名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对学生的需要作了分析,如学生的环境适应、学业目标、生活条件、精神寄托、医疗健康、经济状况、职业目标等,并提出为学生发展和学生的社会地位提供一系列最佳服务。为了帮助学生顺利成才、身心健康,多数西方国家高校开展了非学术性评议和咨询活动,学生咨询服务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的一项运动,并为后来“学生消费者第一”观念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继“学生服务”之后,受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社会科学大发展的影响,西方国家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确立了“以服务促发展”的工作主题。它从心理学和咨询理论的要求出发,致力于经营并改造环境条件、运用人的发展理论来促进学生的认知和情感的发展,使学生的社会行为和情感同他们的认知技能同步。“学生发展”(Student Development)的学生事务工作十分强调学生学习和发展并认为学习和发展不可分割,认为学生事务能直接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并服务于高等教育的使命,实现高等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学生人事工作人员的根本目的不是从事一项服务本身,而是以服务促发展,使学生完全成熟起来,这种思想同美国、英国、法国等多数高校所信奉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在美国,受到了大学生渴求更大的自治权以及放弃“替代父母式”的学生事务哲学观的推动,以服务促发展的学生事务工作比其他西方国家发展更为迅速,并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了顶峰。1969年前后,“替代父母式”的学生事务工作哲学观和工作模式在西方高校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
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期,西方高校学生数量增长速度减缓,这导致高等学校为了生存而争夺生源的斗争加剧。各学校努力采取策略改善对学生的服务工作,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学生消费者第一”观念形成了。它是以把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作为买方和卖方为前提的,是一种注重和保障学生对学校权益的市场管理哲学。它的核心是注重学生需要和努力保护学生的利益。这对西方高等教育的影响是全面的,对学生事务管理的影响尤为突出。这一观念导致了这段时期“学生服务”这一术语开始频繁使用,“学生人事工作”这一术语逐渐被废弃。
纵观西方国家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历史演进,我们可以看出它是高校规模扩大和复杂化以及教育、管理职能分化的必然结果,其产生和发展与西方高等教育和高校的发展紧密相连,学生事务工作的变迁直接反映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同国家的学生事务工作,由于其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和国情以及价值观的差异,在对学生事务工作的认识上并不完全相同,发展阶段也并非完全同步。当前,在西方国家,人们对高校在学生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又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考。学生家长出于安全的考虑,学生本身出于社会活动的要求,希望高校担负起“保护人”的角色。但这一倾向并不会导致学生事务工作“替代父母式”的回归,而是转向“小社区式”(in loco community)的工作模式。即当学生出现反社会或家庭关系机能失调等问题时,由高校代替普通社区全权负责。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以及西方国家高校国际化的需求,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专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学生服务和发展已成为当代西方国家高校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