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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母亲的悲哀与宗教对女性的限制

时间:2025-01-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佛陀的母亲就是这样,在她生下儿子七天死去后,继而转世为一个男性神灵;还有一位“专心修习男人的思想”的善德的少女,再生而为神的儿子;而佛陀本人则从来未遭受过为女性所生的耻辱。这处罚女人的18件事充分反映了伊斯兰教世界中妇女的地位,并且显示着这种社会习俗是由其背后的宗教所批准的。

一、女性的悲哀

在人类的生存发展史上,男人和女人一起缔造了神以及神的世界。就人类两性而言,女性比起男性似乎更具有某种神秘性:她们哺育和照看子女;为远古的部落保存了医药、诗歌和民谣;通过接生、烹调和采集,她们成为同自然最接近的人,辨别植物,调制可食用者,乃至成为医生和药剂师;女性以其特定的方式表现了自然的生殖力——那令人敬畏的生命的力量。人类通过母亲的生殖力得以延续,就连耶稣和释迦牟尼也不例外。在整个生命的过程中,女性以其生命历程的诸多环节——月经、妊娠、分娩、闭经等等来体验着神秘和展示着神秘;人类首先是在母亲的怀抱中,在母亲的催眠曲中享有天、地、人相互交感的诸多温馨、诸多和谐、诸多浪漫,朦胧地感知着这个世界,体认着这个世界……

如果说,宗教是人类体验神秘、试图认识神秘和同神秘共存在的一种形式,那么,在人类两性中,女性理应比男性更多地享有同神、同神秘存在者相交往的优越性、优先性;更应蒙受到神的眷恋和神的拯救。进一步说,在通往天国的道路上,女性理应昂首阔步于前,男性则应紧跟缓行于后;退一步说,也应男女两性携手共进天国之门。然而,在神的王国和宗教的世界中,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世界三大宗教中妇女的命运给人们展示的似乎只是悲凉的一页。

佛陀释迦牟尼同弟子阿难有过这样一段对话:“世尊,对待妇人我们举止应当如何?”“就当没有看见她们,阿难。”“但如果看见了她们,那该怎么办呢?”“不要同她们说话,阿难。”“但如果她们要同我们说话呢?世尊,我们怎么办?”“警惕自己,阿难。”乔达摩·悉达多在成佛之前,曾有过一段美满的婚姻,但他寻求觉悟,却是在离弃了被称之为“桎梏”的妻子和幼儿之后。佛陀厌恶女人,抵御诱惑。据佛教传说,在没有出家之前,有一次,美丽的舞女为他表演,但他却睡着了。这些女人也就无可奈何地耸肩蜷缩成一团,睡了。当他醒来时,看见这些睡着的舞女,唾液从她们嘴里滴出来,浑身是汗液,有的磨牙,有的打鼾,有的衣裙不整,“以至于令人恶心地露出了私处”,这场景使他作呕,遂将欢宴的大厅看成了停满尸体的停尸场。为了阻止佛陀获得正觉,魔罗也曾派出了自己三个美丽的女儿欲望、快乐和情爱来诱惑他,佛陀毅然战胜了这种诱惑。他以战胜具有诱惑力的感官的世界——女人的世界而获得了正觉。于是,女人在佛陀乃至佛教的世界中就自然成为达到个人品德完善化,进入佛的境界的障碍、桎梏。

在佛教徒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和尚遇见了一个穿戴打扮犹如天仙的美貌妇人,那妇人刚才还与她的丈夫恶言相向,一看见和尚,便想得到他。她高声大笑以引起他的注意。这位和尚吃了一惊,抬头看见她的牙齿,便立即想起了白骨,于是顿生厌恶之情。这样,他便立即获得了正觉。在佛教经典中,妇女常常被描绘成在性方面贪得无厌,嫉妒,愚蠢,令人厌恶,僧人以抵御同女人相交往、克制自己而获得最高的德行。

在佛陀缔造的佛教的世界中,妇女尽管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和权利,比如,佛陀为妇女们敞开了佛教的宗教生活的大门,为她们提供了获得更多独立性的机会,但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群体,女性和男性仍然有着根本的区别:尼姑向来被认为是从属于和尚的;只有和尚才能解释法;而且在雨季安居时,尼姑庵内必须有一位和尚助持;女信徒是不能领导宗教社团的;同时,佛教向女信徒提供着这样一种慰藉,她们的善业,将使她们再生为男人。佛陀的母亲就是这样,在她生下儿子七天死去后,继而转世为一个男性神灵;还有一位“专心修习男人的思想”的善德的少女,再生而为神的儿子;而佛陀本人则从来未遭受过为女性所生的耻辱。在现实生活中,佛教广扬这样的观念:一个好的女人是完全恭顺的,她只讲顺耳的话,对丈夫百依百顺,使丈夫的一切愿望都得满足,即使丈夫在外面另有所爱,也要更加体贴,更加贤惠,不能恨他、怪他、埋怨他。

在《帝王宝鉴》一书中,伊斯兰教最主要的思想家之一Chazali(1058—1111)将妇女所受的诸多痛苦归咎于夏娃在伊甸园中所犯的罪行。他讲:当夏娃吃了上帝所禁止的伊甸园中的果实后,上帝以下列18件事来处罚女人:1.月经;2.生产;3.与父母分离而和一个陌生人结婚;4.怀孕;5.对自己没有自主权;6.继承较少的遗产;7.可被丈夫休弃,但不能对丈夫提出离婚的要求;8.男人能合法拥有四个妻子,但女人只能有一个丈夫;9.她必须留在家里,深居简出;10.即使在屋子里,她也必须把脸都蒙起来;11.要两个女人的证词才能推翻一个男人的证词;12.她不能出门,除非有近亲相伴;13.男人可以参加祈祷、宴会及葬礼,但女人则不行;14.女人没有资格当领导者及评判者;15.在千种优秀中,有99.9%归属男人,只有一种是属于女人;16.女人若行为不检点,她们在复活节时需承受比其他人多一半的苦难;17.如果丈夫死了,女人必须接受观察四个月零十天后,才能再婚;18.被丈夫休离的女人,必须观察三个月或月经来过三次后才能再婚。这处罚女人的18件事充分反映了伊斯兰教世界中妇女的地位,并且显示着这种社会习俗是由其背后的宗教所批准的。

如果历史地看问题,伊斯兰教中妇女的地位比起以前的时代还是有所改善。比如:《古兰经》中虽然还留有如向未婚妻送聘仪这种习俗,但已失去原来的是支付被买者身价的性质,而仅是给她的褒奖,即使两人以后断绝关系,妇女仍可将其留作私产;虽然仍承认多妻制,但作了限制,规定最多不能超过四个,并且丈夫要公平地对待她们,如果不能做到,最好只娶一妻;规定不能近亲结婚,废除寡妇改嫁时,只能嫁给丈夫的兄弟或亲属中其他人的内嫁制习俗,寡妇只要经过四个月零十天的待婚期,就可自由结婚;打破了妇女不能继承遗产的惯例,确定了女子的继承权等等。

但无论如何,《古兰经》从律法的角度规定了男人比女人地位的优越,并且从许多方面将这种优越展示出来:“男人是维护妇女的”,因为“男人的权利,比她们高一级”“真主使他们比她们更优越”[1];“你们怕她们执拗的妇女,你们可以劝诫她们,可以和她们同床异被,可以打她们”[2];“你们的妻子好比是你们的田地,你们可以随意耕种。”[3]随后的历史发展并没有使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他们让火狱中住上妇女,因为她们天生就是忘恩负义的“弯曲的肋骨”。《古兰经》中关于端庄行为的规定被援引来证明女人的整个身体都是不可外露的隐私,需要深居深闺之中。对于男人来说,回避女人就成了美德,“安拉将褒奖那些看到美丽的妇女就闭上眼睛的穆斯林”。朋友外出,男人不应去朋友家做客,因为“魔鬼就像你血管中的血在你体内流动不停”。甚至两个女人也不要坐在一起,以免一个人回去向自己的丈夫描绘另一个人而使他受到诱惑。(www.xing528.com)

在《圣经》中,基督耶稣的言行并没有反映出反对女性、厌恶女性和性别歧视的内容:他为人治病竟毫不顾及流血不止的女人在宗教礼仪上的不洁;他破除安息日休息的律法而医治好了一个驼背的女人;他从一个妇女的女儿身上驱除了恶魔;他为一个可怜的寡妇复活了她的儿子;甚至他在井边礼貌地和撒玛利亚的妇女直接谈话——在耶稣的时代,拉比的教义认为撒玛利亚的女人“从摇篮时期开始就有月经”,她们始终是宗教仪式上的不洁之源;他把男人和女人都看成是需要他帮助的个人,他把他们都看成是自己的合作者或朋友,他为他们提供着同等的服务;他没有为妇女规定一套女人们必须遵循的妇德;他甚至无视禁忌和律令,不顾及会遭到诽谤而同贱民阶层的妇女相交往。于是,他成了保罗所说的社会的“绊脚石”和“傻瓜”。

但有一点表明,他似乎并没有完全背离那个时代,他的十二门徒中没有一位是女性;没有任何一位妇女能担任重要的高级职务或担任教会的领导(直至今天依然如是)。

后来,他的门徒就更向当时的社会靠拢。在《哥林多前书》中,保罗责备妇女不该不蒙着头去参加祷告和讲道,他这样讲:“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原因是:“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象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4]这一点,奠定了整个基督教历史上男性至上的纲领。

保罗要求妇女在教会中要闭口不言,“不准她们讲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上说话原是可耻的。”[5]说到关键处,保罗这样讲:“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由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6]保罗说他所写的不是自己的命令,而是“主的命令”。

的确,按照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上帝首先创造出了男人亚当,尔后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7]于是,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亚当说夏娃“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正因为如此,《以弗所书》上讲:“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8]从顺服丈夫和男人对女人有支配权的角度,《提摩太前书》就有了诸多女人应当恪守的妇道:妇女应该“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静孝道,一味地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9]

在基督教中,女人首先被引诱,并且引诱了男人而犯下了原罪,这一点同女人为男人而造共同构成了妇女在上帝心目中的位置和在基督教世界中的地位。德尔图良曾这样谈论女人:女人是“邪恶之门”,是“最先抛弃神的律法的人”,因为她们,“神之子都不得不死”。奥古斯丁讲:“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物比女人的拥抱和肉体的结合更能使男人的心堕落”,一个男人应珍爱自己妻子的灵魂,但应像憎恨敌人一样憎恨她的肉体。而托马斯·阿奎那则称:女性是被错误生下来的男性,女人自然要从属于男人,其地位比奴隶还要低,因为后者的从属地位是不自然的。

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关于妇女及妇女的地位的规定给世人展示了女性在神的面前和神的世界中地位的卑下,她们没有获得在人的世界中同男人相同的权利和地位,她们被看作是男性的附属,而男性又被看作是神的附属,因而她们变成了附属的附属。

如果推而论之,我们看到,女性不仅在三大宗教中,而且在世界其他宗教中也有着相同的命运。在古典印度教中,无论女性的种姓如何,她们都不能获得解脱。因为在逻辑上讲,生为女身是恶业的结果,它意味着,在此世的轮回中,她是无权获解脱的,除非她来世再生为男人。因而,印度教就给女人系圣线,因为这是宗教性的新生的象征。在犹太教重要的经文汇编《塔木德》中,每日的祈祷文中有这样一句:“我感谢你——上帝,因为你没有使我成为女人。”在中国,中国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也曾讲过:“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女子与小人同等。这一切,昭示着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在宗教伦理领域中女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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