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的自由
人在缔造一个信仰王国的时候,似乎不仅仅是为了克服人的生存的危机和消除人的弱点,还有一些尤为重要的问题,比如:人的自由,人的幸福,人的灵魂的永恒与不朽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人生的根本问题——人是否能够突破自己有限的生存空间、生活空间和时空界限去获得自由;人是否能够超越自己的局限性去享有对自己更有利的偶然性和机缘性;人是否能够在更多的时候和更多的机遇中蒙受到神的垂青;人是否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超越世俗的羁绊去获得心灵的平安、宁静、欢乐,享有得救的心理满足与身心的安乐;人的幸福是否就在这一过程之中,在与终极存在者相结合的历程中能够获得;人的幸福是否不仅是现世身心所能获得的幸福,更是未来所能享有的永恒与不朽的幸福等等。宗教正是在这些人们至为关心、关注的人生永恒问题上解答着人们生之困惑、生之渴望与生之理想。
(一)宗教所关注的人的自由是人的意识心灵的自由。人有行为的自由但没有意识心灵的自由,严格说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因为,人的行为可能会随时随地受各种各样心态欲念的束缚与限制;甚至,人可能会在行为上成为实现自己各种欲望的奴隶。因此,人的意识心灵的自由是人的更根本意义上的自由——它导向一种境界,尽管身陷囹圄,但心境豁然。所以,宗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层面上力图实现人对自己自由的把握。
要实现人的意识心灵的自由,首先要弄清楚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意识心灵的不自由的体现。在宗教看来,人在现实生活中,意识心灵的不自由体现在:人受事物与观念的束缚;人受累于二元化的思维方式;人受着外在欺骗与自我欺骗;人受自身存在的局限性的影响等等。
在人的存在性上,人生活在物质现实世界和精神(观念)现实世界的土壤之上,人的存活发展与物质的给养和精神的给养密切相关。人们不仅是认为而且是实在地感受到他们必须要执著于某些事物与某些观念,否则,他们就会失去基本的生存和生活的条件。而执著不仅是在基本的维持生存的意义上,而且常常会是在更多、更广的范围内,即常常是在理想般拾级而上的状态之中。
于是,人们常常渴望拥有财富、地位、权力,拥有理想的自我形象,拥有名誉,拥有更多人的支持、爱戴,拥有更高的智慧、更完善的理智等等。人们为了获得这些欲望的满足,殚精竭虑,经年累月,身心受着巨大的束缚与限制:人们常常将自己的行为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之内,以获得想要获得的;人们变得深思熟虑,斤斤计较,算计着自己的每一次尝试,唯恐招来不必要的身心痛苦;人们对与自己有联系的人和物都作出价值的评估,将彼与此分开,好与坏分开,有利与有害分开,获得对自己有利的部分,避免对自己有害的部分,执著自己的喜爱,并将这一切都视做是自己必须要努力完成的。于是,不自由与痛苦就在这种种的执著中显现出来。是与非、好与坏、善与恶、祸与福的截然划分使人们在二元的思维中进行着比较选择,小心翼翼地绕开一端而就另一端;人们愈对事物辨析得多,人们小心的程度就越强,人们另一端的要求与渴望就越多,人们的思维也就愈无法圆满,而自身的束缚也就愈多。面对大千世界中非此非彼的中性事物,人们常常会陷入二难选择的困境之中。人们在作出自己的选择之后,自我的评价与社会的评价会接踵而至,评价所依据的标准常常是在人的价值体系中业已形成的有选择、有甄别、带有目标导向性,以最终使人趋于一极的体系。作为一个个人,人不得不服从这一价值体系,以最终克服人存在的孤寂性、孤单性。因而,人的不自由与人的本质,与人本身存在意义上的不幸是共存的。宗教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之上,力图将人带入到“自由”的境地中去,构筑新的对人的本质、人的存在意义的诠释;勾画新的价值体系、新的观念意境、新的人生之目标及其目标的导向性……
宗教的努力是从人不要执著于变化不居的事物、观念起步的。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在变化,金钱、财富、权力、智慧等等,这些人所孜孜以求的东西,从根本上说是不可能满足人的本质需要的,一时的获得只是变化不居之中的偶尔,但与之相伴的却是痛苦和人的不自由、不圆满。那么,人们怎样才能获得自由圆满的状态呢?在宗教看来,只有同终极存在者完全融为一体才能获得。
为此,人必须首先努力回到自己最初的思维状态中去。在这方面,禅宗的努力是消除人的“执著—非执著”的二元思维:“对于修禅的弟子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不要二元论。我们‘最初的思维’中包含万物,它自身总是丰足和圆满的。你们不要失去思维的这种圆满状态。这并不意味着思维封闭,而实际上是‘空’的思维与一种兼容万物的思维。假如你的思维是空的,那它总能兼容万物,它对一切皆是开放的。在一个初修者的脑海里有无数的可能性,但在一个专家的思维里,可能性反而很少。人对事物明辨(区分)得越多,人对自己的束缚也就越多,人的要求与渴望越多,人的思维也就越不丰足,越不圆满……”
“在初修者的思维里没有思想,‘我总是执著某物’。所有以自己为中心的思维都束缚了我们宏阔的思维。当我们不再思虑任何成就,不再思虑自我时,我们就成了一个真正的初修者。由此我们才能真正地了解事物。初修者的思维是富于同情心的思维。当我们的思维富于同情心之际,它就是无拘无束的。”[32]
中国古代的道家要人们复归于婴儿,也就是要人回归到原初的思维状态中去:“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是,复归于朴。”[33]所谓的归于婴儿,归于无极,归于朴;所谓的“最初的思维”,就在于人不执著于任何外在的事物,只求本心,只与原初的善意与同情、与空灵的心境契合,平和自然,寂然宁静,远离烦恼、恐惧、不足、欲求,心境泰然、明光、豁然,包容万事万物,又不为万事万物所累,随原初之思维而看待一切,不受任何世俗观念的左右,“上天下地,唯我独尊”,超越是非、善恶、祸福、死生、彼此,超越现实人为的价值体系的限定,将一切复归于一。人置身于整个宇宙的大一之中,心境自然无牵无挂、平安自由,其超然的心态是客观外在的局限性所无法限制的——万千世界,任我遨游。
其次,在宗教看来,自由的心态是人在同终极存在者的融合之中,靠思想稳定、专心致志与冥思致道而获得的。
12世纪,中国宋代的禅师赵州从念要弟子们去参“无”的一件公案。一次,有个和尚问他,“狗有没有佛性?”大师回答:“无”。“无”就是“没有”。但当这被当作公案的时候,其含义是无关的,重点只是“无”。师父叫弟子们集中整个的心在那没有含义的“无”的声音上,而不论文意是“是”还是“否”,或到底有没有意义,就只是“无!”“无!”“无!”这“无”的声音一直要念下去,直至整个的心都被它所浸透,而没有余地留给任何其他思想。这个有声无声地诵着这个声音的人,现在已同这个声音完全合二为一了。重复念着“无”的,已不再是一个个人,是“无”自己在重复着自己。个人从意识领域消失了,而这个意识领域,现在已完全被“无”所占据。事实上,整个宇宙只不过是这个“无!”这个“无”即是这个“我”。现在我们可以说,这个“无”与这个“我”与宇宙无意识,三者是一,而一是三[34]。
在宗教中,人常常在冥思中,在专心致志中将“空”“道”“上帝”等终极存在引入自己的心灵深处,引入自己的意识和潜意识之中。在这一过程中,人严守着自己的感觉大门。因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35]。严格地节制和约束自己,不萌生任何导致邪恶或不洁的念头,将思想集中于一处,集中于终极的存在之中;渐渐地,人会感到茅塞被打开,变得与世界合为一体。人会直接意识到一种普遍的存在,意识到万流归一的流动,意识到自己的一切生之问题,整个身心都与“一”(终极存在者)联系了起来。“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36]于是,在现实生活之中,人不论置身何时何地,不论遇到什么样的祸事难题,都会处变不惊,我心依然,心泰身宁,享有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胸臆。
再次,宗教努力的结果在于,当人与终极存在者相融合时,人就在意念上突破了人自身存在的局限性——终极存在者是无所不在的,人自觉已与之融合,在意念上自然也应该无所不在。届时,现实社会中的功名利禄、世俗羁绊已逐渐地在灵魂世界中消失。人所拥有的是自己心泰身宁的生命真实:人会以原初混沌的思维,在超越世俗是非好坏的价值体系中,在简朴纯安的生活方式中,在自觉的自我抑制的修行之路上,在专心致志的冥思与思想的稳定宁静中,在与终极存在者的融合中,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体验一种洁白无瑕,体验正大光明的宁静,体验包容一切、享有一切的幸福。其中人的自由与人的幸福在这种境界之中融为一体,并还原为人的生命的圆满、丰富、博大与充实。
(二)依据宗教的信仰,在现实世界,人的自由与人的幸福会联系起来。但如果这种自由仅仅局限在现世,那么,人的自由只不过是相对的自由,而痛苦会随着人的死亡而最终降临到人的头上。所以,宗教对人的自由的关注就不仅仅局限在今世,还延伸至来世,延伸至人的永恒与不朽之上。
实际上,成熟的宗教对人如何获得来世的自由,获得永恒与不朽都作出了回答。《圣经·约翰福音》载:“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这个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上帝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上帝同在,无人能行。’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稀奇。’”[37]
宗教所论的来世自由是与人的“重生”密切相连的。而“重生”必须藉着人的信仰和人严格的修习,从脱胎换骨而来。佛教要信仰者严格地修习。一个人若不修行,则永远不能出头。平时作些功德,至多仅能获得人天果报,虽然在天界能够得以享福,但当福报尽了之后,仍要堕落受苦,不能出离生死。唯有发出离心,厌离尘世,不为欲望所缚;再以入世的精神,弘法度众,才能出离三界的生死苦海,逍遥于常寂光中。
基督教的重生过程是一个“成圣”的过程。耶稣曾对他的门徒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38]那么,怎样才能完全呢?按基督教的要求,就是要将天父的教诲、旨意、戒律甚至生命完全融入自己的生命里,全身心地去信仰上帝,热爱上帝,顺从上帝。耶稣曾明确地讲:“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39]按照基督教的重生说:每一个生在世上的人都有自己肉身的生命,而主(上帝)要给人们的,是从圣灵生的属灵的生命[40],是属天的生命,是死而复活的基督的生命。要获得这种生命,就要信神,侍奉神,归神所有,为神所用。比如:争取作贵重的器皿;神的儿女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等等,要蒙神喜悦,蒙神悦纳。
当然,初信的人如同婴儿,只能吃奶,不能吃饭。但人必须要“长成大人”,要认识基督,使基督的生命在自己的生命中成长起来。这就是说,人不仅要洗澡,还要洗脚,要除去自己罪恶的污泥,不沾染任何不干净的灰尘,要使自己“全身干净”。在取食物、财富、金钱时,要合乎“神的道”以及人的“祈求”。“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41]要保持自己在神的恩典之中,超越试探,远离罪恶,以最大努力脱离开过去,努力向完人,毫无瑕疵、无可指摘的义人接近,在自己灵的生命中,自己的品质上逐渐像神,像天父,使自己圣化。这一过程必然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个专心致志、坚持不懈、努力精进的过程。
在人成圣之后,《圣经·约翰福音》上讲:从神生的“不能犯罪”,“就不犯罪”,“必不犯罪”[42]。于是,圣灵使人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43]。“心意更新而变化”,“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44]。圣灵与人同在,肉体的朽坏只是形式上的,而灵的永恒与不朽才是根本意义上的——圣洁的人能见主,能进入天堂般美好的境地——人最终在未来恒有的意义上享有了自由,享有了幸福与安乐。
显然,宗教在人的自由问题上试图给人们提供一种绝对的自由。这种自由从人的心灵、意念中伸展开来而至人的来世与永恒。它可以不顾及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实际上的不自由、不公正、不圣洁,而将焦点集中于人与神、人与终极存在者的关系之上,集中于人的灵魂深处和宗教所营造的一方天地之中,集中于人的来世和永恒。这种脱离现实世界的自由可能会被说成是绝对的——在人类幻想和需要慰藉的心灵世界中,绝对比起相对,更能给人自由的想像和自由的发挥——显然,在人类世界中,这就是宗教!
【注释】
[1]《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62年7月第1版,第61页。
[2]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
[3]罗素:《一个自由人的崇拜》,时代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59页。
[4]《圣经·马太福音》19:16—22。
[5]《圣经·马太福音》19:23—24。
[6]《古兰经》2:62。
[7]《古兰经》11:116。
[8]《古兰经》9:74。
[9]《圣经·马可福音》10:29—31。
[10]《圣经·马太福音》6:24—34。
[11]参阅《古兰经》56:8—56。
[12]转引自〔美〕L·M·霍普夫:《世界宗教》,知识出版社,第120页。(www.xing528.com)
[13]《道德经》第二十章。
[14]《世界三大宗教与艺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08页。
[15]〔奥〕康罗·洛伦兹:《攻击与人性》,作家出版社1987年版,第246—247页。
[16]〔奥〕康罗·洛伦兹:《攻击与人性》,作家出版社1987年版,第247—248页。
[17]〔奥〕康罗·洛伦兹:《攻击与人性》,作家出版社1987年版,第296页。
[18]《古兰经》42:27。
[19]《圣经·马太福音》7:17—20。
[20]《古兰经》25:70。
[21]《圣经·约翰福音》8:2—9。
[22]《圣经·罗马人书》13:8—10。
[23]《圣经·马太福音》7:12。
[24]《圣经·箴言》18:12。
[25]《圣经·雅各书》3:14—16。
[26]《圣经·箴言》15:17。
[27]《圣经·哥林多前书》10:24。
[28]《古兰经》107:1—3。
[29]《古兰经》68:14。
[30]《古兰经》92:18。
[31]《古兰经》51:19。
[32]转引自〔美〕斯特伦:《人与神》,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35页。
[33]《道德经》二十八章。
[34]参见铃木大拙、弗洛姆:《禅与心理分析》。
[35]《道德经》十二章。
[36]《道德经》十六章。
[37]《圣经·约翰福音》3:1—7。
[38]《圣经·马太福音》5:48。
[39]《圣经·约翰福音》10:10。
[40]《圣经·约翰福音》3:6—8。
[41]《圣经·提摩太前书》4:4—5。
[42]《圣经·约翰一书》3:9,5:18。
[43]《圣经·罗马人书》8:11。
[44]《圣经·罗马人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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