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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与神合一,超越人性

时间:2025-01-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基督教看来,热爱上帝,是神对人的一切戒律、命令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条。而这个前提是人必须要将圣灵迎入内心,让圣灵之善来驱除人性之恶,完成人由恶向善、由人性向神性的超越。第三要乐意,就是要坚定且乐意选择按照神的旨意去行动。于是,人在这种意义上就与圣灵合为一体,有了超越属人的自我限定性的所谓“自由”,有了对未来的无知、无把握、无所适从的根本突破上的所谓“自由”。

三、与神合一

在宗教的超越形式中,注重外超越的宗教与注重内超越的宗教有很大的不同:注重人的外超越的宗教将神的存在看作是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神性不仅是全善的,而且是外在于人的;神创造了一切,也创造了人;人的本性是恶的,人是有罪的;人只有彻底否定自己,灭除自己恶的本性,将神的善性引入己身,以善性来灭恶性,以神性来灭人性,洗涤自己的心灵,丢掉原有的生命,在神的灵命中活出新的生命来,人才能超越自我,超越罪恶与沉沦,达到与终极存在者的合一。

为此,人就要全身心地热爱神(上帝),信仰神,顺从神。在基督教看来,热爱上帝,是神对人的一切戒律、命令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条。耶稣曾这样对人讲:“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戒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29]爱上帝是一切律法的“总纲”,是最高的善,是“命令的总归”。

既然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那么,是否爱上帝与爱世界以及爱世间纷繁复杂之事是一致的呢?不是的!《圣经》上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30]爱父母,爱妻室儿女,爱春华秋实,行云流水,一个人心向往之,情寄于斯,还有多少心思作全身心的上帝之爱呢?所以,爱上帝必须是纯而全的,不能留恋、热爱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并且应该像摒除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一样在人的情感世界中摒除这一切。

在人的世界中,因为人类的始祖犯下了原罪,所以人是罪恶的化身,人性是禀恶的。由亚当和夏娃遗传给每一个子孙的恶的情欲,意味着奸污、邪荡、污秽、拜偶像、邪术、仇恨、恼怒、嫉恨、纷争、异端、嫉妒、酗酒、荒宴等等。人如果按情欲之驱动而孤行,将会堕入罪恶的深渊。所以,人要想获得拯救,就必须藉着全善的上帝的圣灵来进行。而这个前提是人必须要将圣灵迎入内心,让圣灵之善来驱除人性之恶,完成人由恶向善、由人性向神性的超越。

那么,怎样做到这一点呢?要做到这一点,人除了对上帝的爱以外,还必须要无条件地信仰上帝和顺从上帝。爱、信、从三者缺一不可:一个人由全身心的爱上帝而对上帝产生坚定的信仰。信由爱而增强,爱由信而不断地增长。正如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感受的:“‘每当我向我自己吐露肺腑,发出欢呼赞美之声,发出节日的歌声’时,我能暂时在你怀中呼吸。可是我的灵魂依旧闷闷不乐,因为它重新堕落,成为深渊,或更好说它觉得自己依旧是一个深渊。我的信仰,你在黑暗中燃点在我面前的信仰对它说:‘我的灵魂,你为何忧闷,为何扰乱我?你在天主内盼望着’。‘他的道是引导你举足的明灯’。希望吧,坚持着,直至万恶之母的黑夜过去,直至主的义怒过去,我们从前曾是义怒之子,曾是黑暗,我们还把黑暗的残余带到犯罪而死亡的肉体中,直到曙光驱除阴影。在天主内盼望着:早晨我即将站立起来,我将凝神谛观,我将永久歌颂他。早晨我将站立起来,我将看见我的拯救者、我的天主,他将因居住在我们心中的‘圣神’而复活我们的肉体,因为‘圣神’慈祥地运行在我们黑暗漂流的心灵之上。为此,我们在羁旅之中已经得到保证,日后将成为光明:我们已经因希望而得救,已是‘光明之子,白昼之子,不再是过去的黑夜之子,黑暗之子’。”[31]

人不仅要爱、信,还要顺从。顺从的意义是什么呢?一个人要顺从神的旨意:首先要“立志”,要从心里说:“哦,主啊,我要遵行你的旨意”。“立志”是一种彻底的奉献,将自己完全奉献给神。要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将身体献上,当做活祭”。其次要学会“察验”,就是明辨是非,明白神的旨意。“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32]。第三要乐意,就是要坚定且乐意选择按照神的旨意去行动。要这样讲:“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33]。第四,要多做各种各样的善事。要在多做善事中遵从神的旨意,明白神的旨意,因为神正是这样要求的。《圣经·希伯来书》这样讲:上帝“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藉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34]。所以,爱、信、从意味着奉献,全身心地奉献,将自己奉献给上帝,上帝的戒律、旨意,以及上帝所要求人做到的一切。

在基督教看来,人的爱心是与全德相连的。一个人心中热爱上帝,就能出自内心真诚、虔敬地遵从上帝的戒命,爱心与上帝是相通的。上帝在人的心中,就是圣灵附身,人的心中有了主,思想、行动就有圣灵的导引。——圣灵在人的内心深处,它一方面要人显明人的圣洁的方面,谦卑的方面;另一方面则要人将属“己”的生命、“己”的思想排除掉。人只有沐浴在神的灵光之下,内心完全地平静下来,慢慢地回到人的内心深处,才能得到圣灵的导引。它或在人的里面催促人——像《圣经·使徒行传》中讲到腓力向埃提阿伯太监传道,当太监从耶路撒冷回来的路上,在车上念以赛亚书时,圣灵对腓力说:“你去贴近那车”。在彼得还在思想他看到的异象的时候,圣灵对彼得说:“有三个人来找你,起来,下去和他们同往”;或在人的里面拦阻——《使徒行传》中说:“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一个人有了圣灵的引导,就像有了行动的指路明灯,当有困难、有危险的时候,圣灵会阻挡人;当有善事、益处的时候,圣灵会催促人。于是,人在这种意义上就与圣灵合为一体,有了超越属人的自我限定性的所谓“自由”,有了对未来的无知、无把握、无所适从的根本突破上的所谓“自由”。这就是基督教所言的人的意志自由。

奥古斯丁曾说,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之前,曾经有过意志自由;只是因为他们犯了罪,从而失去了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因而,他们注定要不断地再行犯罪。所以,圣灵的附身,圣灵的导引,不仅能鼓励人、催促人去行善,而且能给人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知识”和“智慧”,使人寻求到宗教意义上的“真理”。于是,依基督教所言,在这种境况下,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真善美就在圣灵的导引下同上帝的真善美融为一体——“爱心联结全德”。

爱心联结全德的另一层含义是人要用上帝之心来战胜人的恶的情欲。《圣经》认为,人的“爱心”就是“良心”,即人心中上帝的圣灵,而人自己的欲念之心就是情欲,它与圣灵是敌对的,是罪恶的,会将人引向堕落。所以,人若要有德,就当制伏自己之心,以圣灵来完全控制人的情欲,舍弃同上帝敌对的肉体的欲望。但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克服“二律之争”。

保罗曾在《罗马书》中谈到他心中“两个律”的交战:“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35]。“二律之争”,即肉体欲望与圣灵至善之争。那么,怎样才能在二律之争中获胜,从罪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呢?根本的还要靠耶稣基督的拯救,靠圣灵的拯救。“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36]。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了罪身的形状,替人做了赎罪祭。人所要做的,就是要全身心地依从圣灵,事事处处体认圣灵之心意,随从圣灵的感动。这样,人就能逐步从罪与死的律中被拯救出来,被解脱出来,“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了。人不仅在灵魂上,而且在肉体上就将自己献给了神、上帝,人就此克服了二律的交困,将身心完全地活在了圣灵之中,活在了上帝的灵命之中。人不会再以人的欲念为指导,以恶为善,以丑为美,以羞耻为荣耀,以卑鄙为高尚,而是完全以神的旨意、神的至善至美为依归,追求活在圣灵之中的高尚与纯全。于是,人就有了新的生命,是超越了原有属己的生命而成了属灵的生命,成了耶稣基督的生命,成了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生命。

在这个意义上,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他必须要穷一生之精力去赎罪与净化灵魂,纳圣灵于己身,迎上帝的灵命于心中。“不要在世俗中活着,而要与基督同心、同在,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而要思念天上的事”。奥古斯丁认为:人要皈依基督,接受洗礼,进行忏悔,以求自己的灵魂获得解脱。如果没有洗礼而死去的人,即使是一个婴儿,也将会被打入地狱,遭受永远的劫难。所以,人在俗世社会的行为,如果不与“爱上帝”“信仰上帝”相联系,不顺从上帝的旨意去行动,那么,对人的拯救来说就毫无意义。所以,人的幸福不是在道德行为中,在为他人的舍己与奉献之中获得的,而是在与上帝的结合中获得的。

托马斯·阿奎那讲:“幸福是人的最完善的境界,同时也是所有的人都想达到的善的顶峰”,而这一切都源自于人与上帝的结合。于是,他断然得出结论:道德行为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接近上帝的手段;幸福不是美德本身,而是美德的终极报酬。人的超越自我不是将自己奉献给他人、群体、世俗社会,而是将自己奉献给神、上帝;人只有在这种全身心的奉献中,才能寻求到超越后的永恒的幸福。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不论是注重内超越的宗教,还是注重外超越的宗教,其目的都在于人同终极存在者的合一。这种合一不是以肯定活生生的人的生命的具体存在形式为前提的,不是要将个人融入群体之中,实现人的类存在,并在其中享有人生的意义与人生的目的的。它关注的全部是人如何超越自己灵与肉的存在,超越人的类存在,超越人在现实人世间的存活以及存活的意义。它要人在人世间所做的一切只实现一种手段的意义,只实现遵从终极存在者旨意的意义。除此之外,不管现实人间是如何的美好,人都不应留恋于其中,挚爱人世种种,人间万象。人不应在与他人、群体的关系中去找到生活的意义,享有生活的意义,而应该在根本上否定这一切。人越是否定得彻底,越能觉悟得迅速,越能全身心地将自己投入终极存在者的怀抱,享有得救与永恒幸福的意义。同时,人将所有的努力都投向与终极存在者的合一,他可以全然不顾及现实社会是如何需要人们的努力,需要人去改变,需要人将责任担于己肩,除去人间的种种邪恶与不公。他遵从着的是“勿抗恶”,爱自己的仇敌,谦卑、忍耐,谋求的不是对现实不公正社会的改变,而是在容忍一切、包容一切,甚至纵容一切的存在中去寻求终极存在者对自己的关怀和拯救,寻求自己灵魂的超越和进入天国。它给善、道德所下的定义,不是针对人世、人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而且针对人与神、人与终极存在者之间的关系的。在这个意义上,它给人带来的与其说是超越,不如说是沉溺:沉溺于个人的得救、解脱之中,沉溺于个人与终极存在者的合一、自己的灵魂进入永恒与幸福的天国之中。

【注释】

[1]列宁:《社会主义和宗教》,《列宁全集》第10卷,第62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51页。

[3]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评〉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页。

[4]铃木大拙、弗洛姆:《禅与心理分析》,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40—141页。

[5]《圣经·出埃及记》。

[6]《古兰经》4:36。

[7]《从容庵录》卷一。

[8]《辅教篇下·孝论·戒孝章第七》,《镡津文集》卷三。

[9]《古兰经》59:23。

[10]《古兰经》5:35。

[11]《圣经·马太福音》18:21—22。(www.xing528.com)

[12]《圣经·哥林多前书》13:5。

[13]《圣经·哥罗西书》3:13。

[14]《圣经·罗马人书》12:17、21。

[15]《涅槃经》。

[16]《圣经·罗马人书》12:9。

[17]《圣经·以弗所书》4:25。

[18]《圣经·腓立比书》2:14。

[19]《古兰经》2:261—262。

[20]《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7、84、109、169、211页。

[21]《圣经·腓立比书》2:4。

[22]《圣经·罗马人书》12:17。

[23]《圣经·腓立比书》4:5。

[24]《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800页。

[25]徐兆仁主编:《禅定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8—89页。

[26]徐兆仁主编:《禅定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4—45页。

[27]徐兆仁主编:《禅定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2—53页。

[28]徐兆仁主编:《禅定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7页。

[29]《圣经·马太福音》22:37—38。

[30]《圣经·约翰一书》2:15—16。

[31]《世界三大宗教与艺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17页。

[32]《圣经·罗马人书》12:2。

[33]《圣经·诗篇》40:8。

[34]《圣经·希伯来书》13:21。

[35]《圣经·罗马人书》7:18—23。

[36]《圣经·罗马人书》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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