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神与神人
人对神的信与不信是在既有的神的存在范围内展开的,它代表着问题的一部分而不代表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本在于,在人神共存的世界中,神实际上是人依据人的存在本质而塑造的。如果我们刻意求真,在神的世界中徜徉一番,我们就会惊异地发现:神的世界实在就是人的世界的再现,形形色色的神反映着人及人的本质的方方面面。本来,世界之大,事物万千,差异性正反映着规律性。人的形貌、体质、肤色的不同体现着人种的不同,但这种不同也同时在神的体貌上反映出来,就让人们感到了神的拟人性。
在古希腊,奥林匹斯山上住着一群统治世界众生的诸神。为首的宙斯是一位容貌端庄而威严,留有胡须的老人。他的属下诸神,男神个个身高体健,肌肉发达,极富力感;女神则皮肤白皙,乳房隆起,极富美感和性感。诸神之肌体、肤色、毛发、眼睛,整个是古希腊欧罗巴人种的映现。而在东方,印度佛教中的诸佛则容颜端正、肌肤丰润、温雅敦厚、慈祥安逸,黑眸中透露着超凡脱尘、普度济世的安详与自信。在古代中国,人们对观音菩萨的崇拜是普遍的,可谓“户户有观音”。但人们对观音菩萨的描述和描绘却常常是这样的:“眉似小月,眼似双星,玉面天生喜,朱唇一点红”,“一幅长发唐装,俨然大家闺秀,神情庄重妩媚,秀美可亲”,活脱脱一个东方秀美端庄女性的完美形象。
实际上,任何一个民族,在他们尊奉自己的神灵时,脑海中所映现的神的形象往往就是自己民族中人的形象的最完美的集合体,只不过在这个集合体中加上了神圣的光环:观音的千手千眼,佛陀的普度众生,宙斯的神力无边。……
几千年前,古希腊的色诺芬就曾尖锐地指出:“凡人们幻想着神是诞生出来的,穿着衣服,并且有着同凡人一样的容貌和声音。”“埃塞俄比亚人说他的神,皮肤是黑的、鼻子是扁的;色雷斯人说他们的神,眼睛是蓝的、头发是红的。但是,如果牡牛、狮子或马有双手,而且,像人一样能用手描画和创造一切的话,那时,它们也会用类似的相貌来描绘诸神,马描画出像马一样的神,牡牛描画出像牡牛一样的神,它们所创造的形象恰恰是它们自己的形象。”[29]
不仅如此,神的拟人处还深深地烙印着神诞生时人间的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文化道德准则的所有方面,甚至神界的生活本身就展现着人间生活的色彩斑斓的一面。
中国道教里有一个总管天、地、人的玉皇大帝。他有36位大臣和2个主要助手,宰相从益。玉帝之下,仙分五品,从低到高,依次是鬼仙、人仙、地仙、神仙和天仙。据说,天仙们住在中国西部的昆仑山上,山上有一个宝石湖和一棵蟠桃树,吃了树上的蟠桃可使人长生不老。无疑,玉皇统辖下的神仙机构是当时中国社会皇帝统治机构的典型反映,而玉帝本身的着装举止,出入进退,身居的宫殿楼阁,俨然就是天界的中国帝王。如果人们想进一步印证,那么,神同人一样有四肢百骸,七情六欲。古希腊的宙斯尽管有七个妻子,但他仍不满足,不仅有许多“外室”,而且擅长逢场作戏式的“浪漫”。有一次,他假扮成底比斯王,趁机与王后阿尔克墨涅同房,结果生下了一个伟大的英雄赫剌克勒斯。为了在天空占有一定的位置,诸神之间也发生战争,但武器与战车往往不是现时代的。在巴比伦,“……天空诸神既拥立马都克为王,都纷纷赠给他兵器,天神阿那赠他一张天罗地网,悬挂四方,准备捉拿敌人。他自己便造出七种怪风和一股洪水,以备杀敌之用。布置既妥,马都克便手执戈矛,腰悬弓箭,跨上一辆四匹马拉的车子;电光在前,闪耀夺目,火焰腾腾,充满全身,直奔下界,冲杀过来……”[30]诸神常常为所欲为,但却很会用计谋。在伊斯兰教中,真主讲:“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要他们崇拜我。”[31]“真主是最善于用计谋的,”[32]“真主使他所意欲者误入迷途,使他所意欲者遵循正路。”[33]“一切计谋,只归真主。”[34]
诸神之间有时争风吃醋,玩世不恭。有一次,古希腊的战神阿瑞斯与爱神阿佛洛狄忒私通,被爱神的丈夫火神赫淮斯托斯发觉,于是火神将他们两个包在一张网里送到众神那里,引得他们哄堂大笑。但当爱神阿佛洛狄特爱上了美少年阿多尼斯时,爱神的情人阿瑞斯却大为嫉妒,用法力使野猪咬死了这个美少年。古埃及的神同凡人一样,同样畅游尼罗河,而《旧约》中雅赫维奔驰于天上人间,却同人一样有自己的住处——约柜。
人间万象,神间万象。神的生活犹如当时人的生活;神的风仪举止反映着当时、当地世俗社会人的伦常仪礼;神际关系展现着当时人间现实社会关系的林林总总。因而,神与人的区别,在这种意义上说,只能是名称的区别而绝非实质的区别,而神的特性实质上是人的特性的种种超验的附会。
当然,如果将神仅仅说成是人格化的超自然存在,似乎也不完全正确。因为我们无法解释人们对太阳的崇拜,对树神的崇拜,对龙、鹰、熊的崇拜,对风、雨、雷、电的崇拜;无法解释美拉尼西亚人的“码纳”,阿尔贡钦人的“玛尼图”,易洛魁人的“奥伦达”,澳洲人的“阿伦魁尔塔”。但综观人类对这些存在者的崇拜,却有着如下的特征:
首先,被崇拜者绝非原有意义上的实在,而已被人附予了某种超原有意义上的力量和属性,这些力量和属性常常都是拟人的。
中国上古先民有日神崇拜,《礼记》载:“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35]郑玄注:“天之神,日为尊。”“以日为百神之王。”孔颖达注:“天之诸神,莫大于日。祭诸神之时,日居群神之首,故云日为尊也。”可见,在中国古代人的宗教观念中,太阳不仅为神,而且为百神之王。所谓的百神之王就不是太阳本身的属性,而是人所赋予的拟人的属性。更有甚者,《淮南子·天文训》中讲:“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爰始将行,”行程经过曲阿、曾泉、桑野、衡阳、昆吾、鸟次、悲谷、女纪、渊虞、连石等地,“至于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车。……日入于虞渊之汜,曙于蒙谷之浦,行九州七舍,有五亿万七千三百九里。”这里的太阳不仅用马车在太空行走,而且还配备了女驭者,其中的拟人性就更加鲜明。切斯特顿曾讲:“人类并非愚蠢到崇拜物质的太阳,而是崇拜寓于其中的能力和品格。”
其次,这些存在者不仅与人有着必然的联系,或赐福,或降祸,或满足人的某种愿望,或消除人的某种恐惧,而且还有着同人一样的情感、爱好、欲望,亦即类人的情欲观。人们必须小心翼翼地善待它们,在一定情况下,它们还可能寓于人的体内。所有的加纳北部的塔兰西人都“敬畏大地,……他们谈论大地时就像在谈论一个‘活着的东西’,这就是说,大地像祖先的灵魂一样,神秘地干预人间的事物。”而中国古代人对于龙的崇拜,则不仅因为龙是掌管雨水的动物神,而且还在于它能够给人带来祥瑞,有化身为天子和伟人的神力。古代人常常作龙旗,表明龙在身边能给人带来吉祥。《诗》云:“龙旂十乘,大糦是承。”[36]“龙旂阳阳,和铃央央。”[37]而天子乃龙的化身或人龙结合而生者比比皆是:“轩辕黄龙体。”[38]“庆都与赤龙合昏(婚),生赤帝伊祁,尧也。”[39]“任已(神农之母)感龙,生帝魁。”[40]连《史记》也说汉高祖刘邦是其母刘媪与龙交配所生。
很显然,是人给这些神秘的存在者赋予了与人有密切联系的超自然的神力与灵性,给自然力加上了人所幻化与希冀的神秘的观察力、思考力和行动力。否则,在欧洲的古典艺术中,树神就不会总是按人的形态来描绘;东非的万尼卡人也不会认为“每毁坏一株椰子树,就等于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因为椰子树给予了他们生命和营养,正如母亲对孩子一样。
人与神的最相关联处,在于人本身被视为神,被尊为神。比如,非洲宗教的祖先崇拜,中国人的关圣帝君崇拜,日本神道教的天皇崇拜,以及世界很多国家曾经有过的国王崇拜等等。
一位研究非洲宗教的学者讲:“祖先至上这种想法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但对那些住在偏僻的村庄的非洲老年男女来说,没有祖先的存在和祖先的能力,他们每天每日的生活,或许我们可以不过分地说,他们每时每刻的生活就毫无意义了。”[41]在赞比亚,“家族的神灵即某人的祖父母、父母、叔伯姑婶及兄弟姐妹的一群幽灵。”在南非,“祖先之灵是班图人最亲近的神灵,他们是家族和部落的成员,在一切重要的时刻人们都想到他们并向他们求救。”无疑,祖先曾经是人,如同他们的子孙们一样也是祭奠过他们祖先的祭奠者,那么,他们今日的子孙也会成为明日之神。
在中国的三国时期,刘备麾下有一员骁将关羽,他勇冠三军,且侠肝义胆,忠勇仁义。或许他兼许多美德于一身,宋代起修庙祭祀,明道士张通元请进爵为帝,后封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天尊关圣帝君,又崇为武圣。《三朝野纪》卷七载:“宫中旧规,上每年冬底书符召仙或召将,叩以来岁事,无不应者。至是年召之不至,良久,玄帝下临乩,批云:‘天将皆已降生人间,无可应者。’上再拜叩问:‘天将降生,意欲何为,尚有未降生者否?’乩答云:‘唯汉寿亭侯受明厚恩,不肯降生,馀无在者。’批毕,寂然,再叩不应矣。”可见,一介武将,不仅为帝为圣,还为明代政权之保护神,皇帝都要向其行跪拜礼。——人崇人神,可窥一斑。中国儒教的孔子、孟子崇拜,伊斯兰教中的穆罕默德,佛教中的佛陀和基督教中的耶稣崇拜,可以说都是人崇人神之典型。
在人被崇为神的行列中,国王所占的比例或许最多。霍卡特认为:也许没有神圣的国王,就根本不会有任何神。在卢安戈王国中,人民“像神一样地”尊崇他们的国王,称他为桑比和潘哥,意思是神。他们相信只要他愿意,就能给他们降雨。每年12月间,需要雨水的时候,人们就去向他求雨,而每当这个时候,国王就站在他的宝座上对天空射出一箭,据说这样雨水就会降临大地。在印度“每位国王都被看作简直就是眼前的神。”日本的加藤健次博士在一篇探讨神道教的文章中写道:“神道教把对日本天皇的崇拜,即天皇至上的信念发展到了最高峰,天皇不论在其生时,还是在其死后,都被当成一位神灵。我认为,即使在今天,这一信念仍是神道教的基本信条,并且仍然与日本人的民族思想紧密联系,密不可分。”[42]
至此,我们还用作更多的考察吗?在神人共存的世界中,是人像神呢?还是神像人呢?是神造人?还是人造神?很明显,是人以自己的特性、需要,以自己的本性、本质,在特定的现实社会固有的时空范围内造神。人与神的关系不是在业已成熟的宗教中所反映的那样;人是客体,神是主体,人是被左右者,神是操纵者,而应该完全倒过来——在神的存在意义上,自古及今,人是主体,是人将神秘的光环赋予了神,赋予了崇拜者——人是神的创造者!
【注释】
[1]《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4—355页。
[2]《普列汉诺夫哲学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62年7月第1版,第65页。
[3]《古兰经》2:115。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4]《古兰经》58:7。
[5]《圣经·希伯来书》4:12—13。
[6]《圣经·马太福音》18:20。
[7]奥古斯丁:《忏悔录》卷三,《世界宗教与艺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08页。
[8]《古兰经》22:63—66。
[9]《古兰经》22:18。
[10]《古兰经》56:12—37。
[11]〔美〕L·M·霍普夫:《世界宗教》,知识出版社,第194页。
[12]《古兰经》7:54。(www.xing528.com)
[13]《古兰经》41:10—12。
[14]《古兰经》53:31。
[15]《雅士娜》44。
[16]奥古斯丁:《忏悔录》卷十一。
[17]《中部经典》Ⅰ,《罗摩经》Ⅰ,171,第214—205页。
[18]《古兰经》25:2。
[19]《古兰经》112:1—4。
[20]《古兰经》19:89—93。
[21]《古兰经》22:19—22。
[22]《圣经·出埃及记》20:3—6。
[23]《圣经·约翰福音》3:16—18。
[24]《圣经·约翰福音》14:6。
[25]《圣经·马太福音》28:18—19。
[26]罗素:《一个自由人的崇拜》,时代文艺出版社,第47页。
[27]〔美〕L·M·霍普夫:《世界宗教》,知识出版社,第56—57页。
[28]《圣经·马可福音》9:23。
[29]转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9—30页。
[30]巴比伦神话。
[31]《古兰经》51:56。
[32]《古兰经》3:54。
[33]《古兰经》14:4。
[34]《古兰经》13:42。
[35]《礼记·郊特牲》。
[36]《诗经·玄鸟》。
[37]《诗经·载见》。
[38]《史记·天官书》。
[39]《诗纬·含神雾》。
[40]《孝经纬·钩命诀》。
[41]T·卡伦·扬:《非洲人的上帝观》,转引自《非洲传统宗教》,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7页。
[42]转引自〔美〕爱德华·J·贾吉编:《世界十大宗教》,吉林文史出版社,第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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